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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一千零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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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了一句让她琢磨不透的话。

而且这句话又是当着大庭广众的面说的。在一个既是个欢迎会,又是个欢送会的场合。

八年前,他从美国学成回香港。八年后,他带着老婆孩子来美国度假。先去夏威夷的海滩,再去了佛罗里达的迪斯尼,最后绕道来本市看他当年的同学和同事。来了不到两天,假期将尽,十来个人,在港式中餐厅里聚在一起吃顿饭,明天又要走了。

没想到,饭吃到一半,他站起来。举了一杯红酒,走到其中一个同学的面前,抚着别人的背,开始了他的演说。他才一开口,她便觉出其中的怪异。可能由于酒的缘故,他的眼睛和脸一并红着。说的是感谢和怀旧的话,且是分别对在座的每一个人说的。由于其中的针对性,对别人未必有什么意思。但很明显,说者和听者都动了情。他说话的语气和慷慨陈词,让人不得不联想起送行荆柯时的悲沉。

顺时针一圈转下来的最后一个是她。他看她的眼神有点拖延,话却最为简短。他当着自己的老婆孩子,还有十几个朋友的面,介绍她给大家说,“她,是我多年后回来这个城市的原因,但她也是我现在不得不再次离开这个城市的原因。”

她脸烫心跳地低头装听不见。不敢偷看他和他身边妻子的反应,努力盯着碗里的饭。心头却一片恍惚。

已经很久没听人说过粤语了。粤语,对她会起一种类似催眠的作用,让她无力抵抗。父亲是广东人,却只把粤语教会给了她。每当背地里埋怨老妈很烦,或是一同溜出门吃冰淇淋的时候,父女俩说的就是粤语。长久以来,粤语对她的耳朵是首歌,抑扬顿错的调子从耳边一划而过,其间的情谊却长留心中,经久不散。

他和她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里的图书馆。当时,他和她站在同一个书架的两对面。他从书架上抽掉了几本书,于是她从书缝里看见了书架对过的他。

大学里的亚洲人,有越南人,日本人,韩国人。但她却能一眼认出他是香港人。最标准的斯文读书人模样,戴一付金丝边眼睛。从头到脚,只清淡的黑白两色。但发型的熨贴,衬衣的挺刮,哪里都带着一丝不苟的整洁。

他绕过书架后问,“ESE?”她用力点头。从那以后,他对她说的全是粤语。和别人,她只能说还不太灵光的英文。现在能有人和她说粤语,让她从心里感觉到快乐,无拘无束地像回了家的孩童。

他是个热心的人。从一开头,他教会她如何在图书馆检索资料,那以后,他几乎一直承担着她在异地监护人的角色。

他比她早来美国一年,而她却还处在没分清东西南北的地步。她不会开车,不会看地图,上课听不懂老师在说什么,下课来不及查字典做功课。现在生活里突然出现了他,无论是她电脑坏了,还是写不出论文,她都会穿过大半个校园去机械工程系的大楼找他。而他也有求必应,从来没让她失望过。

后来听说,他很小就受礼成了基督徒。节假日常要做义工,教孩子们功课,或是做些简单的心理辅导。于是她明白了,为什么他天生有帮助人的愿望,为什么那么好为人师。他把孤身一人的她,遮挡在他的翼下。教她开车时要和前面的车辆保持车距,这样可以多留点时间给自己反应。天气预报明天有暴风雨,最好不要出门。教会她如何看着倒后镜,一点点慢慢倒车。告诉她,美国东海岸西海岸蓝球联赛如何抽签分组比赛,共和党民主党要拿到多少席位才能掌控议会。

不管他在说什么,说的话题是否让她觉得有趣,她总会安静地听。因为他说的粤语,温柔中带着坚定。他似乎什么都懂,永远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

况且,她从来没遇见过他那么齐整的人。衣领没有油垢,肩膀没有头屑。修剪妥贴的头发,一靠过来就闻见花王的清香。不光他自己干净,他接触过周围的一切东西也是。他开的日本车,带饭用的饭盒,全亮得可以当镜子。如果去图书馆借书,他会把先不看的书一本一本整齐地叠好放一边,再掸去手中那本书上头的灰尘,才开始安心读书。

连他的爱好也是清洁和安静的。他喜欢读书。念理工科的他,偏爱选修英国古诗和戏剧。看到精彩的片段,会夹个书签在书里,等下了课再去告诉她其中的好处。

他爱听英国的民谣,朴实无华的旋律和伴奏,洁简得好象初生婴儿一样毫无装饰。古典音乐里,他偏爱中世纪的室内音乐,仅两把小提琴,一把大提琴,一把竖琴的组合,不像交响乐那么宏大噪杂。他听的音乐,没有开头,没有结尾,没有起伏,适合安安静静地在角落里弹奏。

他的教学楼在校园的西边,她的教学楼在校园的东边。白天里各自忙着上课,晚上和周末要赶去餐厅打工。只中间一小时的午休,两人约在学生活动中心见面。那里有带微波炉的厨房,大厅里很多闲散的单人沙发。他和她选两张紧挨着的沙发坐下,一张CD,一付耳机,一人耳朵里一个地分着用。

听音乐前,像书上的前言一样,他会先帮她做一下艺术家和音乐特色的介绍。他每天不忘帮她换一张CD带来学校。从三十年代的爵士,到九十年代的摇滚,从张学友的情歌到南美的桑巴,那么多音乐,没一天重复过。

回想起来,中午听音乐的那一个小时,是她大学年代中最安逸的时刻。一周四十小时上课,四十小时打工的生活让她感到极度的劳累。即使睡了,却还做着考试的噩梦。但只要他坐在她身边,只要他的粤语在她耳边响起,“倦了就睡。过一阵,我会叫醒你,放心。“她真会像小猪仔一样沉沉睡去。

学期末英国文学课的评语下来,老师夸奖他是个”谦谦君子“。她于是笑他,不愧是学英国文学的,连君子风范也一起学了。当然她知道,他完全担得起那四个字的评语。

认识他很久了,她从没见过他发过脾气,没听他说过任何人的坏话,甚至连皱眉头和发牢骚也不曾有过。生活丢给他的一切,似乎他都应付有余,即使对面是个酸柠檬,也能被他做成热柠茶,面无其事地咽下去。应该是人人称颂的品行,但在当时年轻的她看来,却是太过平淡乏味了。

生活里上中下三个音部,到他那里,被略去了最高的和最低的音部。他只生活在中间的那部分,永不出格。在他的音部里无惊无险,没有起伏,没有转折。一切都在计划和掌控之中。早年打拼和中年积累的结果,会让他安享晚年。哪年买车,哪年买房,连哪年娶妻生子,哪年出国旅行,都像汽车站上的站牌,一站一站早已标明了,再不会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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