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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佛跳墙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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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马围着马场痛快跑起来时马蹄声哒哒作响,像阵疾驰的风。

小马奴站在马场边上看它跑着,心里明白这种宝马天底下绝对不多,最多只有十几匹。它的马蹄虽然形状圆圆小小的,但是坚不可摧、厚实强健,荆棘也刺不进去。行走在乱石遍布的崎岖山路上如履平地,甚至都不需要钉上马蹄铁。

某一个瞬间,小马奴眼中闪过异彩。

他以一种不怕死的姿态冲上去,脸上没有任何凶狠的表情,只普普通通、平平淡淡地冲上去,心中甚至没有闪过会被马蹄踩烂脸的恐惧。他第一次骑马就是这样的烈马,顺利地极其诡异,动作行云流水般可怖。好像这个人天生有这一劫要轻松渡过,有这一个小故事要体现他不凡的个性、成为千古美谈一样。

那时候我忽然知道,忽然明白——

小马奴不会一辈子都是小马奴了。他过目不忘的本领不是赘余,是上天给他翻身的礼物。

是夜,正巧有个掌马司里的起夜如厕的驯马师路过马场,瞥见马影时瞬间忘却尿意,扒在外围栏上看得脚抽筋了都没反应。

小马奴没在意他,后来这人虽然不明着对他说起这件事,暗地却隐约有些敬佩、有些怵。据这驯马师私下对着小马奴的眼神来说,着实有些夸大了。他看到的景象大约是这样的吧——

午夜,马场。

一匹嘶叫的骏马。

一个瘦小的马奴。这马奴不比骏马高贵,熬干了血肉抵不上一块儿镶金马蹄铁。

骄傲的骏马眼神不屑,似乎将小马奴当做了自己的奴仆。只见小马奴瘦小的一个人,冲进马场,踩上马镫,漂亮地翻身骑在马背上,伏低身子后立刻将一块儿擦桌子的黑布蒙在这难得的千里马身上。

他紧紧攥着茂盛的黑色鬃毛,活要揪烂的力道,平稳地、淡淡地提高声音道:“来吧。”

“你想死就拼命地跑吧!”

“我能和一只流芳百世的死马葬在一起也是件了不起的事。我不怕死。”

马快快地、发怒地、重重地跑,想颠碎身上的人,状似被羞辱惨了。

它一连跑了十几圈。

小马奴身上所有的骨头似乎都被倒出来,然后胡乱塞进去一番。但是他不怕痛。

他一把揪住马耳朵细细私语。

如果不是阆肆王两日后要见到匹漂亮健壮的好马,恐怕小马奴就带着整日揣在怀里的匕首,这时候冷冷架在马脖子上、插在马臀上了。

憋着尿的驯马师恨不得揪下耳朵丢到马场中央,听听他后面说了什么。

小马奴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晚上他酣畅痛快的心情,他记得自己死死贴在马背上,对着马耳朵说:“你比人还骄傲,就和人一样怕死,不吃不喝不过是拿乔;我比畜生还低贱,就跟虫子蚂蚁一样生生不息,我不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你要是继续蒙着眼跑下去,不听我的训,我们一齐死了,正好应了一个词。”

“马革裹尸。”

说完,我抽出整日揣在怀里、捂的有些发热的匕首,割开自己的手掌心。

将血腥气放到马鼻子下,让这不训的野马深深地嗅到那沉静的、疯狂的、孤注一掷的气味。

马打了个战栗的响鼻。

马跑慢了些,虽然还有足够能将我颠下去的充沛体力,但它还是服了软。

它低下头,粗粗地喘气,抚顺了许多傲气。我当时有了主意,若是这马不愿让我活,我便愿意让它死。这马到底有些灵性,时务地及时,惜命惜得十分狡黠。第三天它便肯吃肯喝了,旁人准备嫁祸推诿的下下之策自然冰消雪融。第四日赵骜来时,果不其然这骨气只塑了一半的千里马很快在暴虐的鞭打中谄媚屈服了。只是除了那个起夜的驯马师,没人知道第一个驯服它的人不是阆肆王,而是我。

像人的畜生还是畜生。

像畜生的人依旧是人。

.

*

狄滔说了一刻钟,中途便不想她受这缓慢的香艳酷刑。于是抽身出来,细细替她梳洗。

中间有些讲话本意味的艺术处理,好让人听起来更有滋味,耳朵更觉得有趣些。狄滔声音淡淡的,讲起来很少有起伏,有些需着重强调的部分他特地顿了顿,然后继续四平八稳地讲下去,仍显得笨拙生疏。说到最后已经脱离了其中“小马奴”的角色,变成了第一人称的说书。

有许多并不真实的地方,比如他并没有驯服那匹马,而是训死了那匹马。

手掌处的确割了一刀。

后来余下数刀是阆肆王听说这件事后,有些兴致盎然地让他再割几道,让他看看、观赏狄滔那副要跟匹畜生拼命的模样。不过两日马厩里就有了新的汗血宝马,也是浑身黑,但乖巧忠顺许多,这一匹赵骜还是让狄滔训,训好了便送过去给他。

说完后她的眼睛闪着奇异的打量神色。

美人的眼睛里有一片幽幽的绿草、稀疏的几颗星、漫天隐隐橙亮的萤火虫。

狄滔的世界是幽暗、静谧的。

他能想到的人世间至美就是这样的场景。她的睫毛对着他,就像两枚小小的蜻蜓。脸颊不知是否涂了胭脂,点点红晕化开一团水草丰美的牧地,狄滔年年养马喂马,他好像在这地方活了很久,又似乎从没见过这样美丽的桃花源。

狄滔看一眼,冷静便不冷静。

素日的克制,顷刻间抓成一堆心乱如麻。

美人直直地打量狄滔。仿佛他是个很值得研究的人物似的。

狄滔心里其实有些羞窘,但手上为她擦洗动作不停,面上依然静如井水。他说这些一是想满足美人的好奇心,说个故事来解解闷也好,二是隐晦地告诉她,自己不是个懦弱无能的男人。当然狄滔自己也没意识到,他不但不懦弱、不怕事,甚至脊骨里深深埋着一股风雨不动安如山、沉稳异常的笃定姿态。他是个有目标的人。

狄滔想的没错。

在乱世中,就算他做不成王侯将相。

就凭他在学堂门外旁听、替打扫藏经阁的小厮掸灰,掸得自己腹中数座黄金屋。这样的天纵英姿不知道要叫多少人嫉妒,这份勤勉自持又是乱世中享乐奢靡的贵族身上少有的。

狄滔就算不做能臣,不做人上人,也会是这乱世中定将一鸣惊人的学士、隐士。

可他要一个祸国美人做妻子是很难的。不做帝王他一定会死。争做帝王他也可能会死。

于是狄滔叹了口气,他想到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人用那么好的眼神看过自己,没有一个人这么期待的样子,仰着脸笑着看他,除了美人。或者说有过其他人,只是狄滔没放在心上。除了美人,他在殿下看她流泪时就心里一突,有种少年慕艾之意,马场草地上风流一刻后就是不得不死心塌地地爱她了。

尽管美人对他好,也不好,看他的眼中闪着微微的、可爱的恶意。

但狄滔也只能无可奈何地爱了。

带着一点对自己的放纵,和对钟情之人的偏爱。他总觉得她想要做坏的样子是很可爱的。

他也是个极为传统,恪守自身的无趣男人。既然做了不能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娶她做妻子的。四年之后,如若不好,真是愧对她,狄滔暗自打算,那就草草拿了席子裹尸。狄滔回到燕地后半年间,拿出那半截凝血的簪子,想起这个不知能不能赴的约,不苦不甜地一笑,心想:只怕到时候她早不知道自己什么模样,什么姓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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