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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佛跳墙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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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地狄人活在马背上。北寒之地又出悍马,他们圈养的凶戾骏马大多是好种。

这些马不知道吃了多少年的精贵草料,湿湿地踩烂过多少戍边燕地的将兵的惨红脑浆,让人又爱又恨。今年引进来几十匹身材匀称紧凑的百岔马,大如成年骆驼,个个膘肥体壮,跑起来咚咚咚地比春雷还惊、战鼓还响。原本狄滔在掌马司中不受欢迎,他无父无母,又有个和狄人相关的名字,就算平日里处事低调也讨不了好。这回这份好差却落在他头上——

相马师揪着几十条马嚼头,乜斜着眼,把绳往他面前一砸。

“这几十匹骏马都是给营中将帅用的,要不是看你小时候训活过百岔铁蹄马,还不一定轮得到你。”

“你可小心训,训好了自然有你的赏!”

狄滔自然接下这差事。驯马本不是件容易事,一训起来,轻则被颠下马,重则伤筋动骨的。不过这回狄滔接下倒没有人有什么异议,毕竟,这养马奴可是接住了阆肆王一剑的!

狄滔不在意这些人的想法,他十几天都泡在马场里训这些剽悍野性的马,费了不少鞭子,等训好了便半点不拖地献上去。

此时从京都回来已有半月余。

不少人知道阆肆王的狂狷性情,迎接归来人马时,看见少了大半将领的队伍,心中虽然有些毛毛寒意,但大部分人对此多见不怪。

燕地不乏将才,遍地都是善骑射的好男儿。

这回赵骜杀了数十个,新的武臣密不接缝地补上去,个个对赵骜崇敬地可怕。曾有个武将在集市上买辔头,被纵马的阆肆王撞得人仰马翻,后槽牙都碎了两颗,忙不迭爬起来一点也不气,反倒看着微微讶异、眉目耀眼的赵骜双手合十参拜起来,日后更是将这件事作为自己的谈资。

甚至可笑地以此为荣。

如果是狄滔是暗,是幽篁中摆琴静静坐着、等待响弦时分的隐忍之士。

那么赵骜就是明,是万千光华加身、出生起就被皇帝深深忌惮的天生贵胄。

没有人不捧着他,也没有人不仰望他。赵骜仿佛天生就会辜负别人,轻视臣子的耿耿忠心,恣意对待跟随自己的人。偏偏他又天生神力,俊美不似凡人,貌如天上窃来的,运道更强地令人将他当做活神来崇拜。自小就伴随各种奇异的自然之象,四岁背经识字,十岁骑上马飞驰时身上紫气缭绕,弱冠时跟着皇帝上祭坛求雨,天空如见亲儿,立刻开颜降下甘霖。这样的容貌瑰杰,生而不凡的人,怎么会不是天命所归?

这样的人物,就算杀了千万个别的人也不过传记中一点小小瑕疵。

算不得什么的。

燕地不少盲目崇信阆肆王的人无一不是这样想的。甚至死的人里也不乏这样的傻瓜。

掌马司的领官眼见跟去的十几个养马奴死了大半,不禁私下问了几句。

只见活着的其中一个狄滔,好好的、温温的、俊俊的脸上留着道横贯嘴唇的淡淡伤疤,大约回来这十几天才从红色蜈蚣淡化成了小小蚯蚓的模样。领官命他回了屋舍,同屋的养马官听说了王城殿上的凶险故事,更庆幸自己没跟去,不禁暗自嘀咕道:“这狄滔不爱说话,平常就是传话也温吞没趣,到没看出来能用嘴接下剑刃,不过那穰王的滟美人真有传闻那么杀魂夺魄的么?叫人快死了还盯着看!”

不知不见者心中又是一番感叹。

狄滔一概淡淡地回应:是。是有那么挖心掏肝、油煎汤沸、怨毒到让人脊背发凉的美。

他只在心里答道。

狄滔没有想好如何称呼她,将来好了,自然是身边人,是妻子。

所以他这时不愿叫她作穰王的夫人。

可要是不好了,他也只是个姘夫。

那天他差点就死在京都那片脂粉地里了。就差一点。如果不是他捡起将来身边人的簪子,在洗漱时用衣服挡着刺伤自己,恐怕真会落得个牡丹花下鬼的下场。

当时狄滔已听见穰王的仪驾不远处,已经传来声响,心中却不想离开。他闭了闭眼,黑衣下,手持玉簪,簪尖狠、稳地咬在渗出情热汗水的肩膀上,咬得贪欢的人身上一个滋滋冒血的肉.洞。剖魂的力道,蛮痛至极,霎时让人清醒了一魂一魄。路上狄滔都不曾将它拔下来,就任凭其亲密地依偎在血肉里,直到燕地才取下来,处理好伤口。现在那半截断掉的玉簪,还在怀里用绢布包着,狄滔将其放在心口,不曾有丢弃的想法。

他曾埋在那美人的身体里。她如一汪水水的荔枝,身上红的、白的都艳,吮吸起来是甜的。

美人头上的一只钗环,也算作她的身外之物,也以一种半点不温柔的姿态侵入了狄滔的身体。痛意绵长久远,值得珍惜。

狄滔并不是沉溺于男女之乐的人,比起得到愉悦的结果,他更注重过程中两个人是如何相连的。

那天离结束还有些时间,她微微迷蒙双眼,盯着狄滔手掌几处割痕入神思考什么时——

似乎疑惑伤口是怎么来的。

狄滔便从背后抱住她,缓了缓动作。藏住脸上表情,将小时候这件不值一提的事告诉她。

狄滔思索一番,以僭越的“我”为自称,带着点半真半假的意味。对着她徐徐讲道——

.

*

我从六岁起,就被卖到掌马司了。

掌马司不过是阆肆王营地中一个养马的小地方。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有负责马匹配种、钉铁蹄、催生小马的“小”官;有教习形貌美丽的马以优美动作,在舞马时,珍珠金玉编在马鬃上旋转飞舞、驯马人一同大放光彩的“高”官……这些官外,更有不值一提的“小中之小”的马官。

我六岁被卖到王府、拎到马厩前做的就是这样的小马官。他们戏谑叫我,小马奴。

我从来不反驳他们。

我每日天不亮便起来,捣碎饲料,耐心铺进马槽内。喂食马厩里用以辟马瘟的几只母猴子,在它们上蹿下跳之际倒水给马匹饮。

下午便收拾马粪。收拾好的马粪也不归自己,这是要孝敬给上头拿出去卖钱的。

直到有天马厩里的牵来了只浑身黑玉似的、油光发亮的百岔铁蹄宝马。这马难训,倔得像头托生的犟驴,可这马漂亮剽悍,又厉害得像条跃过龙门的鲤鱼,赵骜很是中意,吩咐掌马司一定喂饱了等他三日后来训。结果第二天,所有人就都为这怪马不吃饲料不吃水的举动焦舌烂额,甚至出昏招,将酒楼里买来的精贵吃食也倒进马槽里。可那昂首的宝马仍是什么也不吃,自顾自地打着响鼻,嘲笑众人似的。

我那时候不过七八岁,样子瘦小。

别人说我双眼睛沉静如水,能看出日后的几分端倪、几分造化。

我那时候除了活着,的确还有别的野心。

可是这野心是什么,长的什么样,是胸腔里这颗怦怦乱跳的肉红色,还是马背上极速间仿佛超脱一切、太阳般的金色。我一概不知。

当晚,我闭着眼睛,缩在冰冷草席上睡觉时,听见那些人暗自筹谋着将饿马的事情推到我身上:“就说那小孩贪玩,去外面采了马牛不吃的刺旋花,又不慎混在饲料里如何?”

随着阆肆王到了燕地,毫无倚靠的小马奴并没有跳起来说什么,睁开眼睛听完了。

半夜他起身去了马厩,身上只穿着短衫,连麻衣也没披。他打开马厩锁着的门栏,解开缰绳,将那匹将要害死自己的马客气请出来。

这马也毫不客气,趾高气昂地溜出来。

百岔铁蹄马的称号名不虚传,这种马天生就骄傲,俊美天资,体魄凶悍得堪比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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