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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佛跳墙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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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上伤口还很新鲜,血肉还冒着热气。见我看,他有些赧然地侧过脸挡住了。

我也记住了这个人的眼睛。他是身份低微的人中,唯数不多的、敢看我第二眼的男人。

他的面容很干净。上唇微薄,下唇厚。驯马时揽起衣袖,露出肌肉匀停、线条流畅的小臂。

眼睛古典模样,有些像竹叶的形状。

整个人有种古井无波式的平静。只有侧身时,人才像一把柔刀。抬眸露出一点点的柔韧利光,让人看见了也不会过于警惕。

流霜第一次驮我在背上,有些桀骜不驯。调皮地颠了我几下,很快就温顺下来。

跑了几圈后我轻轻揪着马耳朵叫赵效,叫它阿训,很快它打了个响鼻作为回应。大概这马和我一样,已经把赵效当死人了。就像是赵效的魂灵正慢慢从人身的皮囊里死出来,瞒过牛头马面,一点点活到了这秀致美丽的白色骏马身上。

我踩在养马奴的背上下马。忽然想不起这养马奴的名字,又问了一遍:“你叫什么?”

养马奴回说:“我叫狄滔。”

“是吗?”我叫起这个名字,并不在意他自称为我的一点自尊。

这次我叫了他的名字。我说,狄滔,你吻吻我罢。这个极有礼貌、忍耐心深重的养马奴,连错愕都太过平淡。他牵马的手微微一动。

他的气质是很少人能察觉得出的稳,给人一种玉润金坚的感觉。有些时候不像个低贱的马厩里长大的下人,倒有点家道中落、情操不改的世家公子。我叫他吻我,不过随口一说。带着点外露的戏谑散漫,和近乎赤诚的恶意。方才他被赵骜差点一剑刺穿头颅时还看着我的脸,目光凝在被打湿的嘴唇上。我想起来,靠在马身边,仰起脸,笑起来问养马奴要不要吻吻我。

答应也好,拒绝也罢。

若他真吻了。百害无一益。被赵效知道了他得死。赵骜知道了他也会死。

至于他死了之后谁来夺走赵骜的权势,和张趁步惺惺相惜,斗上上数十几年都不关我的事。弄乱这故事原有的脉络我也不在乎。历史上一个养马奴死了,总会有别的出身卑贱的枭雄出现。故事总会顺其自然发展下去。

他上位的时候我早就死了,他的谋臣将士里有不少是我的裙下之臣,全是思念成疾,英年早逝遭天妒忌的命。没见过我一面的新帝不至于恨我,但估计也觉得离谱,烦不胜烦,后期甚至懒得提拔那些为我作赋作诗的考生。迎合帝王自然是官运亨通,可是总有人执拗,生前舍不得我,自己死了也舍不得,我死了也舍不得。

后来野史中,新帝对祸乱天下美人只有一句平淡无趣的谴责:“红粉骷髅。附骨之蛆。”

他似乎很讨厌我。

算是单方面了解了我的一切,厌恶我大半辈子。嫌我误了他的好臣子。

这地方偏僻,我又放令不许人进来。养马奴只是方才退下的早,才在这片地方喂马。他就是在这地方杀了我也没人来得及阻拦。

可是他也不知道往后对我的嫌恶。这时候听我毫无理由的话,站在原地半晌不出声。

还差几年才登基的新帝立在马下。

各方面都不显山不露水、隐忍克制到极致的帝王之才。姿态各异谦卑。

在猎场中牵着缰绳为我引路。

他低眉看不见脸色。声音仔细听,才听出一点微颤。他说:“遵命。美人。”

养马奴在翠林间找到一处泉水,打湿衣服,将全身洗净。

他先擦干净嘴边血痕,然后伸出手,抱我放在草地上,细细吻下去。先是他早看见我在武将舞剑时泣下的点点泪痕,落在脸上,娇态可怜。他一一舐净。叫我美人,叫我别哭。舌头喂进嘴里,滚烫得吓人。越压越深。林间有鸟雀惊起,养马奴微微起身,却不离开。手还拦在我腰间。已有轻轻摩挲的温存姿态。这时候要是赵效找来发现,我不如何,他却不知要死得如何凄惨可怕。也许头颅会滚在野草堆间。四肢会被赵效折磨得尽成碎肉断骨,丢在山野间,任凭几匹瘦背野狼啃噬干净。尸骨无存。

他不知抱着如何心态,又在耳边对我说:“我叫狄滔。美人。我叫狄滔。”

等赵效死了,我不会记住他。赵效知道所以才送我一匹雪白宝马,将这往后陪在我身边的牲畜唤作自己的名字。

养马奴说他叫狄滔。这一次露水交融里说了三次,我不会记,我记不住。我记得他是这话本野史里的养马奴,未来与张趁步分庭抗礼的的新帝。但我记不住他的名字叫狄滔。不放在心上就记不住。在我心里,他的身份永远不会改变。

他解开衣物。我的皮肤沾上露水。他吻干净。隐忍地匍匐于我之上。

我只是叫养马奴吻一吻我,他却出乎人意料地胆大包天。从头到脚,从外到里都吻了。

养马奴有一张淡泊如水的面容,不动如山的沉稳气质极有迷惑性。

就连情爱中,也只是有克制到骨子里的忍耐,只露出微微喘气的神态。任谁也猜不到,这是一个在我身上坏事做尽的男人。任谁也想不到,这是个日后谋夺天下的反贼。

牵马回去时,养马奴唤我滟美人。

赵效抱我下马时,养马奴立在一旁,不再看我,低首不语。养马奴走时,跟在阆肆王浩浩荡荡的队伍身后。我当然不可能去送他,但有一瞬间,我感觉到他在回望一片华美的宫阙。似有些言语跳烧成千万点火星,迸溅在喉咙里。狄滔却紧闭嘴唇,将一切都静静封在身体里。

那天布满露水的翠色草叶上,我和身份低贱的养马奴喁喁私语。

狄滔细细叠好我的衣物,拧干布帛,柔柔擦过我身上红印。与君主之妻耳鬓厮磨,做了大逆不道之事。狄滔也不过分慌张。

我抱住他的脖颈起身。他便把唇送下来。他是个会压疼我的人,隐隐有狠意。我疼时,他也执拗地将自己弄疼。狄滔唇边结了几道血痂,显得脸上有些艳,那是被凶悍剑气破开的,磨在身上格外痒。狄滔说:“这是为看你受的伤。方才,我真觉得自己要死了。快活地让人承受不起。”

狄滔或许始终也想不通我为什么会垂怜于一个养马奴,不推拒与他一晌贪欢。

他也根本不用想通。

养马奴自知没有筹码的起誓都是笑话。

他不承诺什么。

养马奴离开前告诉我他的死期。也许对也许错。“四年后若我没来找你,那我应该是死了。”

给他的痛苦格外简单且单调。我永远都会记得养马奴。一个给我拿汗巾擦脚边泥、连抱我下马都不能的养马奴。

如果死得悄无声息,并非轰轰烈烈地传颂于世。没什么可称道的东西,狄滔宁愿我把这个养马奴忘得一干二净。狄滔受的苦太多。从沸水已经煮成了佛茶。丝丝缕缕的苦意浸满了一生。赌鬼爹害的他夜夜是噩梦,从富商之子沦为贱籍。长大后谨小慎微,心怀鸿愿,却什么事都不敢赌。原本七年后养马奴才与张趁步在燕地联军,一一攻破阆肆王营地。

四年光阴算是场豪赌。

如今张趁步要前往燕地,我给他最可能满盘皆输的赌局。野史里两帝割据的局面也需要两个人势均力敌,女帝会是女帝。尚未成气候、还没得到重要机遇的养马奴——

大概一辈子都是养马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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