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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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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时间跟你这个大文豪废话,还要脱煤精呢,你不想浓烟五公里,把孩子呛入院吧!”

“好吧,我买你那角落里的碳粉竹子,说吧,要给你的避雷针高塔,画多少个角度的素描画?”

“呵呵,这次我要你画,神父古玛周日在教堂的活动步骤,告诉纽约的唐人街,我不会上缴金币的,让他们自己来拿。”

“那你是想死~”大文豪拿到了粗制蓝藻的铅笔,把银币放下后,就连忙走掉了。

——这时候的铅笔,是一种类似电池的圆柱体。

通过锤子,敲打烟花铁筒,来回的导入石膏粉和碳粉,需要在锅炉里加热,放入一抖铁粉。

制作的过程,花费的力气和时间成本大,因此不是月月都会给大文豪提供。

纽约那边倒是生产了镶嵌了木筒的大号铅笔,但是一根是一个金币。

唐朝人的纸业已经很发达了,因此干净如雪的白纸,一般都是大文豪的手纸,引火纸。

如果说他哥哥菲戈尔是一个罪犯,那大文豪唐,他就是一个漂染了白发的年轻诈骗犯。

可是人家语言精通,又购买了大量的画作支架,几乎每家每户都是他家的画室培养出来的弟子。

拿着铅笔头和白纸,到处画路线图,做简易地图,给航海家们导航,是大文豪的成名的第一桶金。

伐木场和煤炭露天开采的过程,都需要图纸。

因此唐·道古夫,是一个忙碌的大文豪,几乎每天都要离开这里。

他的故乡在这里,可他的房子在纽约。

家人都在伦敦。

是一个银民,拥有了百万银币的大文豪。

“可是,比起我唐王,你小子不过是我老师白发魔女王国的一个乞丐罢了!”

“哼!”

道本把店铺的大桌子搬开了,于是店铺可以挪动煤球了。

他终于从工作了五天的黑白房间里出来。

几乎是奔跑着,拿走了一个打盹的庞·韦神阿姨的小椰子匕首,光着脚,飞奔在干燥的沙土壤的街道上。

躲避了一个个提着水桶,或者是拉着木车的居民,几乎没有大口出气,敏捷的跳过了一个大原木编织的围栏,进了一个绿草地。

他的眼前,出现了牛群,外围的栏杆处,它们都是花牛,还有很多白袍的高级女弟子,正在进修牛奶加工的流程。

她们都脸蛋通红,看着花牛母亲的随泥土地的,摆拖过程,被教堂的,老牧师女人,用肥皂洗了很多遍的老手,熟练的一直撸着小奶牛的,大白手套,于是像是甘甜的牛奶,浓稠的进了小铁桶里。

这是个养殖课堂,不是男孩们的修行课程。

菲戈尔·道本吹了一个口哨,跑进了牛群的右侧的小树林里,被高级白袍的女牧师们,看到了他奔波土豆地的背影。

原来是他。

“真是的,又偷看我们学习。”

“道本哥哥的传承弟子,也是该死的骷髅王子。”她们指的是菲戈尔,他被唐·道古夫选中了,成为了一个画作家的,剧情角色扮演者。

因此,她们眼中的,这位新任的菲戈尔·道本,是一个走了牛屎运的丑小子。

她们记录了奶奶的产量,填写了日表,花牛们扭身后的课堂不多时间里。

它们一转身,牛眼紧盯着,三个胖大奔跑的野兽身影,一个个花牛都急的乱窜。

场面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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