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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佛跳墙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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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抄家充为官妓那日,张趁步手里拿着一卷翻卷了边的虬髯客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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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兆十七年,各地水祸肆虐,蝗灾四起,丰仪王赵鹤受令前往南水一岸修塘堰闸。同年,赵王龙体康健,诏幼子穰王回京。穰王年幼重孝,戏彩娱亲,赵王喜,遂爱重之。丰兆十九年,各地王侯拥兵自重之势已显。丰兆二十一年,阆肆王赵骜受封前往燕地,途遇击退北狄部落百余里,收敌首,可作藏尸京观。狄人无不闻风丧胆。

穰王赵效进言:“兄在外,以时乱自贵。见公卿踞床,礼异人臣。君命不受。”赵王两侍臣附之。生母宠姬悦之。

赵王性多疑,素寡恩,即刻遣沃城人马往燕地询问此事。骜未放行。赵王怒。

丰兆二十四年,犬戎之祸。

丰兆二十五年,雍山王反。幼怀王赵缨被赵王诛杀。五王之乱起。

——《稗官野史杂录:丰朝》

*

张趁步用完了饭,早早回到厢房抽出压在桌案下的几卷书。

要是教导她的姑姑知道她私底下又看这些没用的东西,免不了一番淡淡嘲劝,“你看这些编的野史有什么意思,当年在燕地又是何等风光,何等意气风发的美妙,进了烟花地就不要回想往日,所谓‘梅花不提前世绣’,如今你也算死了一回了,自己给自己难堪,何苦来?”

“要怪,也只能怪你爹造反地太蠢、太蹊跷。窝藏兵符,私绣龙袍。”

“在府上设酒宴喝醉了被人生擒,自以为背靠阆肆王赵骜就得了意,忘了形。”

往日里张趁步被板子拍击小腿,费力矫正舞姿时已经把这些话听出了耳茧子。

张趁步只是低下头,噤声不语。

仿佛早已经认命的死灰模样,让本以为要磨硬骨头的调.教之人松了口气。

张趁步看得见教司坊的姑姑说话时的怜悯神色,知道她与世人一样双目雪白,明白燕地的张骥张将军被赵王迁怒,受人陷害。草草审案,急急误杀。朝堂上的人都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自顾自羞惭,又安心火没烧到自己身上,冷眼看着张骥被投牢处死罢了。

这冤情是上了明面的。

只是无人审。

皇帝的儿子和皇帝斗,父子相斗,底下的虾兵蟹将自然受累。

张趁步翻书时,正巧看见地上几张红笺被踩得湿烂,捡起来正要丢到火盆里才发现是自己的,纸上写着她在随军时翻诗卷,无聊时提笔写的化用诗。

化了先前被誉为诗鬼的诗人,马诗二十三首中的一首。

那时张趁步还未看腻沙场,父亲还健在,尚未从燕地被押往京都斩首。

平沙雪万里,燕山月千重。

何如骥尾蝇,快走斩烛龙。

——《闺间小记》

看一眼,恍如隔世。

诗中“骥尾蝇”,就是千里马尾缀着的小蝇虫。张趁步曾以父亲为荣,何其高傲地写诗打趣自己,就算是只不成气候的蝇虫,也能在父亲的教导下飞跃千里,成就一番不俗事业。

过去她是如何敬佩着父亲,崇拜着久经沙场、战无不胜的龙虎将军,现在看到这首诗就有多无动于衷。毕竟死了好些年了。

父亲张骥常年镇守燕地,性情鲁莽急躁,不拘小节,是个声名远播的骁将;家中一母早逝,只留下她一个长女。

他用兵极勇,加之喜爱豢养智谋绝艳的幕僚,一出战场便如猛狼恶虎出了闸,头顶烈阳一般引来将士的狂热、衷心的追随。张趁步自小被他带在身边,耳濡目染,与闺阁女孩儿大不相同。女诫学得兴致十分寥寥,刺绣绣的图样多是沙场风光,就连小女儿家临的字帖也如父亲的字迹般辉煌大气,写的诗也带着点豪迈悍气。

如今被送进这种脂粉气浸透了的安乐场所一个月余,张趁步被几波风雨打地花败枝残,逐渐侵蚀掉了一层不合时宜的矜高。

姑姑给她起了花名,“皑皑”。

久居安乐皇城下,不乏怀着奚落之意、身份尊贵的客人,恶意放肆取笑道,“皑皑姑娘,陛下昏庸,被最爱的小儿子蒙蔽,残害忠良,难道你就不恨他吗?”

张趁步眼皮一抖,手上琵琶不停。次次都低眉不露声色。

淡淡答道:“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只有君上为冤屈臣子翻案的脍炙人口之说,没有臣子怨君的道理。”

如此滴水不漏的答案,既不认罪,也不落人口实。

平日里众人叫她皑皑,晚上她怕忘了自家姓名,在棉被中握紧钗环,抬起左臂,腋下反复划开一道血口。心中念着自己真正的名字张趁步。

每在这地方一月,她便需要用刺人心脾的剧痛警醒自己,才不至于消磨意志。

将门虎女落得如此地步。

坐薪悬胆不外如是。

抄家时张趁步拿了几张临帖塞到路上一座山庙的石砖缝里,这小字红笺也是后来去取出来。比起虬髯客传类似的快意恩仇的侠客小传,这些她过去的旧日小诗虽不常看,张趁步也是十分珍惜的。她回想了片刻,将红笺上的污水搁在窗栏杆上晾干,收回来夹在书里。

应该是看不惯她平日在教司坊冷脸样子的姑娘翻出来,特意踩烂了来欺辱她的。

这些年教导她的姑姑一茬换了一茬。

最终换了个和她身世相似、心肠格外冷硬的姑姑,姓豆名蔻,艳淡妆冷,长相极为幽丽,眼尾线条凌厉,挥起竹板打人毫不留情。

张趁步仍旧是不死不活地做着官妓,浪费了一张好容颜。

前人无不好言相劝,“你的那个将军爹死了快要七八年了,还惦念着有谁给他翻案,救你出去么?”

“外头打起来,腥风血雨,人命就像草芥一样说没就没了。哪里比得上咱们王城脚下快活!你在这儿,总比外面好的。”

左说张趁步的名字好,有特殊韵味,官妓服侍最多的就是读书多、喜欢能谈得上话的妓子的男人。右赞她容貌明亮大气,气质极好,引人心折,有一股品质坚硬的玛瑙红珠似的倔强、美艳。

豆蔻姑姑倒是不劝,她万事不关心,比张趁步还要面冷心硬。

对这些劝告,张趁步的回应只是嘲笑。嘲笑自己,也嘲笑世道。“死了皇帝的王城快活?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罢了。”

赵王死了有几年,是被小儿子穰王,赵效害死的。这几年耽于享乐的赵效像死囚犯在诸位刽子手刀下,匍匐着身躯,绝望地大快朵颐。将赵王室的余威逐渐餐食干净。

他离死也不远了,都城又能安乐多久?

等休息罢了,张趁步出去,到了练软腰舞的地方。姑姑带进来一个人。是个小妓。

张趁步抬头。

*

小妓生得美。

张趁步发现,世间某些极致之物,实在无法赘述。小妓脸上只有红、白、黑的颜色。白的是脸皮。黑的是眼睛。眼皮抹了点浅红,腮上一点云红,嘴上一些水红。只怕越是心中有沟壑的人就越移不开眼,只因为看一眼,就能骤然闯进自己内心所想的图景、疯狂渴欲的画面。

一眼望去,暴雨滂沱、杀气沸腾、战马飞扬、剑影刀光、血水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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