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精神病院7
“闭嘴。”
宋斤禾蹙眉瞪去。
话音刚落,盛晚柔的双唇就犹如被针线缝上一般,连同喉咙亦被黏糊的东西堵住。
病房被死一样的寂静包裹。
何娟一直沉默着。
宋斤禾识趣的离开,她对餐厅黑乎乎的饭食不感兴趣,勾起饥饿引得肚子咕噜直叫的,是昨天那份黄焖鱼翅。
比宫里的还要美味几分。
她抬眸看向亚维讷斯,暗暗措辞如何开口,对方已然读懂她的视线,把手心递去。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宋斤禾瞧着缓缓浮现在亚维讷斯掌心浮现的吃食,笑盈盈道了谢。
随后毫不客气的点了一份黄焖鱼翅、一碗八宝果羹。
自从她把亚维讷斯召唤出来,就没见他吃过东西。
通过盛晚柔方才的行为可以发现。
诡异需要进食。
宋斤禾抬头:“你不吃吗?”
亚维讷斯将试炼者点过的吃食一一端上桌面,末了,淡淡出声:“还没到时候。”
宋斤禾听得云里雾里,但在美食的引诱下,还是闭上嘴,选择先填饱肚子。
上午11:00。
宋斤禾正翻阅书册,左侧突然发出一阵较大的声响。
她走近去瞧,发现何娟不知怎的摔到了地上。
“你没事吧?”
宋斤禾想把人扶起,对方却往床底钻,贴着墙面害怕的缩成一团。
何娟不停的发抖,掉落几颗泪珠后,眼睑似被划了一道口子,鲜血代替泪水,从眼中涌出。
她看向蹲在床边的姑娘。
“莹莹,你怎么来了……你不用管我,你跟晓辉好好的过日子就行……”
“晓辉、晓辉没打你吧?”
何娟颤声询问,没能等来回答的她陷入焦急。她小心翼翼的爬向床边,担忧的喃喃“莹莹”二字。
不明所以的宋斤禾稍稍思忖,迟疑的摇了摇头。
何娟松了口气:“那就好……”
她垂眼,再抬眸时双目彻底混浊,血流止住,脸上多了几条血痕。
她伸手握住空气,缓缓起身朝前迈着步子。
“莹莹……你要带我去哪儿?”
“我逃不掉的……不管我去到哪里,他都能找到我,继续折磨我……”
“除非我死掉。”
“我想结束这一切,我想彻底的解脱……莹莹,你知道么……我这些天一直听到晓辉的声音……”
何娟自嘲的笑了笑,手仍旧牵着空气,呆滞的走着。
她哽咽开口:
“晓辉说我是最糟糕的妈妈,因为我总惹怒他的父亲,因为我没给他一个幸福的家庭。”
“是我吗?是我的错么……我逃跑过,也试着去起诉离婚,可到头来什么都没改变。”
“我一次又一次的被恶魔抓回去,他将我殴打,将我辱骂。”
何娟把手伸进口袋,拿出一个东西,一脸轻松的笑着,用极轻的声音道:
“这样……就可以解脱了……对吧?”
疑惑观望的宋斤禾快步冲上去,她抓住女子的手,试图夺走那个刀片。
“不是的,不是你的错。”她说。
她记得张伟对何娟的介绍——
[是被儿媳妇送进来的。]
[送进来之前就有自残倾向,胳膊上都是伤疤。]
晓辉是何娟的儿子,她希望莹莹和晓辉好好过日子,说明莹莹就是她的儿媳。
她说她一次次被恶魔带回,殴打,胳膊上的伤疤很有可能不是自残。
而是恶魔留下的。
——“不管我去到哪里,他都能找到我。”
宋斤禾小心翼翼的夺过刀片,暗暗咀嚼刚刚何娟说过的话。
何娟被儿媳送进【精神病院】。
她想解脱。
想逃离。
说明“恶魔”仍旧存在。
恶魔——
会是锁住大门、将所有人困住的J吗?
门被推开。
两名护士一前一后的走进病房,走在后面的推着轮椅。
“16号,11:40了。”
走在前头的护士言简意赅的提醒一句,就快步走到何娟跟前,二话不说的朝何娟脖颈注射药剂。
何娟耸着的肩膀缓缓垂下,她低着头,一言不发,好似一瞬被抽走魂魄,而今只剩躯壳。
护士们把16号患者扶上轮椅,推着欲要离开,被人叫住:“你们要把她带去哪儿?”
护士:“治疗室。”
规则第11条。
[床头贴有黑色星星的病患为重症患者,需每日接受治疗,治疗时间、方式由医生决定。]
何娟是重症患者。
宋斤禾追问:“治疗需要多长时间?”
“想去治疗自己去导诊台申请,找我没用。”护士一句话也不想多说,头也不回的丢下一句后,就与同伴一起离
开。
规则第12条的后半部分[可以到导诊台申请]是被划掉的部分。
亚维讷斯说过,篡改规则的人不希望有人去申请,所以划掉了它。
但并不代表这是需要被修正的错误规则。
划掉第12条的黑线,是J留下的。
结合精神病院规则(下)被篡改过的,第9条[禁止进入治疗室]。
不清楚真正规则的试炼者,很容易误以为黑线划掉的是错误规则。
两条都被J动过手脚的规则,前后呼应,从而营造出“试炼者不可以进入治疗室”的假象。
越想掩盖,越奇怪。
宋斤禾要走出病房时被盛晚柔拦住去路。
盛晚柔一手指着嘴巴,一手捂着肚子,梨花带雨的掉着眼泪,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江渝当初便是在一颗一颗泪珠中迷得找不着北。
“等会你自己去餐厅吃吧。”宋斤禾说完,就夺门而出,朝导诊台跑去。
倒不是她也被迷住,而是她想快点申请,不想耽误时间。
盛晚柔留在4号病房,没跟着去。她试着张了张嘴,心下欣喜不已。
签订契约的诡异不可以离试炼者太远,不同等级的诡异有不同的范围规定。
除非试炼者允许,否则每只诡异都需遵守“范围守则”。
眼下,她得到了允许,可以单独去餐厅了!
盛晚柔一想起,就乐得喜笑颜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