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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树丛中的女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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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早上9点,碎尸案发生后的第二天,第二次案情分析会在三楼的会议室召开。在分析会开始之前,技术室出具了四份鉴定报告。

1.经过dna比对,在1202号房间的厨房、卫生间里找到的全部尸块属于被害人董琨。

2.粗麻绳上的皮肤组织与被害人的dna比对一致,判定粗麻绳为致伤工具。

3.胶皮手套上的血迹属于被害人。手套内皮肤组织的dna与从牙刷上提取到的口腔上皮细胞的细胞核dna比对一致,属于陈赫云。

4.卫生间下水过滤网中的黑色头发分别属于陈赫云、董琨。

会议室的白板上贴着四张照片,从左至右分别为被害人董琨、太太陈赫云、女儿董嘉苗,以及一张三口人的合照。合照的拍摄时间在一个月前,照片中陈赫云和董嘉苗的身高与董琨相当。

陈赫云与被害人关系密切,且诸多关键物证直接指向她,她的手机在案发后的第二天依然无法打通,嫌疑呈直线增加,成为警方的重点调查对象。

李洋:“陈赫云,1976年出生,无犯罪记录,学历小学,目前在本市的一家大型衡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一职。最近半个月内没有离开海潭市的出行记录。手机在26号晚上11点01分关机,最后一次通话的时间是手机关机前的1分钟,电话是打给董琨的,通话时间2秒钟。通过对机主关机前的手机所在位置进行定位,显示地点为蓝色海港城。”

任烟生:“低学历、高职位,这个女人很不一般。2秒钟的通话时长,存在很多种可能性,误拨、电话刚拨出董琨就回来了、董琨刚接起电话陈赫云的手机就没电了,当然也不能排除电话是凶手拨出的可能性,故意引董琨回家。董琨的通话记录查了没有?”

李洋:“董琨在遇害前的最后几个电话都是打给一个生意伙伴的,25、26号都打过电话,通话时长3-7分钟。案发时董琨的生意伙伴正在清迈度假,没有作案时间。董琨的手机在26号的晚上11点47分关机,比陈赫云晚46分钟,在遇害前没有再开机,最后出现的位置是也是蓝色海港城。”

任烟生:“佳佳,和被害人的头颅放在一块的桃木剑查得怎么样了?”

文佳:“目前还没有线索,桃木剑上没有留下有效指纹,这就很难查了。这款桃木剑属于通用款,销售渠道非常多,淘宝、街边、寺庙的附近都有卖,就连菜市场的小摊上都在售卖这种最寻常的镇宅辟邪之物,单单淘宝上就有至少100间店铺在出售此物,在最近的半个月内曾下过单的海潭市人至少有一千名。”

任烟生:“这条线索先放一放。买下这款桃木剑的人未必是自己留着使用,也有可能是先购买,再赠给其他人,而收到这把桃木剑的人很有可能还会再转赠给家人或朋友,涉及到的人员过于多,我们无法一个个排查。”

文佳:“我在逛论坛的时候曾看到一种说法,如果肉身不完整,魂魄也将不完整,只能变成孤魂野鬼在世间游荡。真假不予置评,但确实有很多人相信这种说法,在下面跟帖表示赞同的网友非常多。桃木剑为辟邪之物,凶手为了不遭到鬼魂的报复,将它和切下的头颅放在一起。陈赫云的学历很低,恰恰符合这种迷信心理。”

任烟生在陈赫云的名字下方画上重点符号,重点号的旁边又打上了加粗的问号。“宁哥,新民公园的监控录像查到哪里了?”

洪见宁:“已经查完了。新民公园最近一个星期的监控录像中没有出现过手提大号袋子入园的人,但是找到了许多背包、推车、脖子上挂着包的游客。一共33人,8个男人,25个女人,30个人露了正脸,3人留下背影。技术大队对这些有正脸的照片进行高清处理后得到了30张高清照片,并通过公安内网查到了这30名游客的姓名、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我和小禾、张哲对这些人进行了调查询问,这30名游客的作案嫌疑全部排出。余下的这3名只留下背影的游客,我和小禾根据他们的入园时间和所留的身份证号码也查到了相应的身份信息,这3人也没有作案嫌疑。蓝色海港城的监控录像是小禾查的,由她汇报。”

毛浅禾:“小区物业为了保护业主的隐私,没有在单元门的门口安装监控探头,几处监控分别设置在小区的南门、北门和西门。董琨在24号凌晨2点27分出门,26号早上6点09分回家,早上6点13分第二次出门。26号晚上11点08分,董琨提着几瓶啤酒和一个西瓜回来,自此未再走出小区。陈赫云在25号晚上8点07分出门,晚上9点31回家,小区的所有监控录像均显示陈赫云至今没有从小区离开。”

一个住在12楼的人怎样才能做到不走出小区的门,却可以离开小区呢?

一头猪要如何悄无声息地逃跑,却不被身边的举刀屠夫看到呢?

陈赫云是如何离开1202房间的这个问题,令警方一时间困惑不解。

由于还有一部分尸块没有找到,被害人的尸体目前无法拼凑完全,且多数的尸块经过了反复的切割和烹煮,有价值的线索几乎被凶手尽数破坏,以警方现在掌握的线索很难推算出被害人的精确死亡时间,案侦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碍。

任烟生:“毛浅禾,202、1102和1201业主的询问工作是你做的,现在把调查结果和大家说一下,拣要点说。”

毛浅禾将记录本打开,文字写满了三页纸,纸上记下了询问过程中的关键内容,也有她在走访调查中的一些想法。“根据被害人楼下和隔壁的业主提供的信息,董琨与陈赫云的夫妻关系较差,经常争吵。最后一次吵架的时间是25号早上4点左右。邻居最后一次见到董琨的时间是26号早上6点左右,那时他刚回家。楼下的住户在29号下午1点左右听到了从董琨家传出的剁骨头声音,在这之后的2-3个小时,202业主家的下水被碎肉和骨渣堵住。初步推断凶手肢解尸体的时间就是29号的下午1点左右,结合法医飞哥之前的判断,推断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29号,在死后的不长时间就被凶手分尸了。”

这是一处疑点。

任烟生将技术员小孔拍摄的现场图在幻灯片中打开,第一张图是贴在1202房门上的便利贴。任烟生:“这是被害人家的钟点工留下的便条,主要内容是28、29号这两天家中无人开门。结合炽盛装潢公司员工提供的信息,被害人在27号已经失联。如果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29号,那么,27、28号这两天,他在哪里?如果在家,为什么没有开门?”

李洋:“当钟点工28号第一次敲门的时候,凶手已经走进了被害人的家里,并将其控制住,听到敲门声后故意的没去开门。”

毛浅禾:“1102的业主曾在30号的上午10点左右听到了从楼上传来的敲门声,敲门的人称呼陈赫云为‘董太太’,她认为敲门的人是被害人家的钟点工。当时门没有开,钟点工留下便条的时间很有可能就是在敲门之后。我在走访调查的过程中特意询问了202、1201、1101、1102等十几位业主关于1202家钟点工的事情,只有1102家的女主人知道1202业主雇了钟点工,而且也是在钟点工30号敲门的那天才知道的。”

李洋:“被害人隔壁的女主人是开网店的,平时在家办公。楼里的隔音效果不好,如果有人敲门,即使其他几户人家听不到,住在隔壁的业主也一定能听得见,但是隔壁的女主人否认在30号以前曾听到过敲门声,一次都没有听到过。”

文佳:“这名钟点工很像薛定谔的猫。”

毛浅禾:“所以我认为被害人家的钟点工的行为非常古怪。她的手里应该是有雇主家的钥匙的,只有用钥匙开门,隔壁的业主才不会听到声音,前几次应该也是用钥匙开的门。可是她为什么要在30号那天故意用力敲门,并在便条上坚称自己没有钥匙呢?我认为这名钟点工有一定的作案嫌疑,她在试图遮掩自己可以随意进出被害人家的事实。”

任烟生认真听完她的分析后,对她有些刮目相看,能抓住一条被很多人忽视的线索全力以赴地查下去,她比很多新人侦查员更有洞察力和冲劲。他点点头,“能查到这里,很好。”

第二张现场图是被害人家的客厅全景。啤酒瓶东倒西歪,花瓶倒下,两只拖鞋相隔很远。任烟生用钢笔朝地板上长长的一条蹬蹭痕迹指去,“痕迹出现在客厅的正中央,中间无间断,头重尾轻,起始点临近阳台,和拖鞋鞋尖的朝向一致。推断被害人在走向阳台的过程中被身后的凶手勒住脖子,并向后拖拉,在此之前被害人处于一种很放松的状态,并没有提防着待在房间里的凶手。歪倒的啤酒瓶和被踢倒的花瓶距离这一处蹬蹭痕迹较近,两处物证提示在案发前曾有人在现场激烈打斗,这与之前的和谐场面截然相反。各位怎么看?”

洪见宁:“被害人的个子不高,但身材壮硕,如果与凶手正面搏斗的话也有一定的胜算概率。凶手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所以才在被害人的身后突袭,将其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勒毙,凶手一定是与被害人相熟的。可如果之前二人的关系和谐,又解释不通现场的打斗痕迹。如果二人曾在房间内打斗,被害人也不可能在放松的状态下在房间里走着,很矛盾。”

李洋:“26号,在董琨回家之前应该还有人在家里发生过激烈打斗。根据小区监控录像提示的信息,此时陈赫云是在家的,有很大的概率参与了此次打斗行为。楼上的业主曾向我们透露一则信息,被害人曾有过婚内出轨行为,出轨对象是一名女大学生,这名女学生很有可能在当日与陈赫云发生了肢体冲突,打斗结束后,女学生离开。26日晚,陈赫云用电话把董琨叫回了家,也就是那次2秒钟的通话。27和28号这两天,陈赫云因为董琨出轨的事越想越气,在29号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将他勒毙。”

毛浅禾:“若是如此,就意味着在27和28号这两天董琨与陈赫云在家中相安无事,在这种情况下董琨为什么还将手机关机呢?他作为公司的掌舵者,每天要处理的事情非常多,漏接一个电话可能就有几千、甚至上万损失。”

李洋:“是陈赫云要求董琨关机的,董琨为了力证‘清白’,按照她的要求照做了。”

任烟生:“行动链较为完整,但是有一处细节说不通。董琨的遇害时间是29号,如果陈赫云是凶手,她为什么要在26号的晚上就提前中断与外界的联络?”

毛浅禾:“陈赫云的关机时间要比董琨早40多分钟,这40多分钟内可以发生很多事情,我认为26号晚上被软禁的人很有可能不只有董琨一个人,还有陈赫云。凶手在董琨回家之前应该已经进入了1202房间,与陈赫云因为某一件事起了争执,在现场留下了打斗痕迹。凶手是一个取得了董琨和陈赫云的信任,并且能够随意进出1202房间的人,以我们目前掌握的这些信息来看,符合条件的只有在1202工作的钟点工。”

李洋:“陈赫云有很多关机的理由,比如累了、想安静了,等等,她和董琨不同,不需要时刻留意着公司里的动静。监控录像显示陈赫云目前没有离开小区。小禾,如果如你所说在董琨回家之前陈赫云已经被软禁,董琨身处这样的情境,本能的反应绝不是束手就擒,难道男人还打不过女人吗?退一万步讲,即使凶手身高体壮,董琨在身形上不占优势,但出于求生的本能,他也会拼尽全力与其搏斗,这和出现在现场的痕迹对不上。所以我依然认为陈赫云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丈夫不会提防老婆,陈赫云有充足的作案时间。”

毛浅禾:“我同样坚持之前的观点,凶手是钟点工。学长,现在只说你提出的这一问题,如果陈赫云现在还留在小区里,也不意味着她在董琨遇害之前就一定待在自己家里,她可以去其他栋的朋友家住。陈赫云和董琨的夫妻关系并不好,分居很正常。在这种情况下,董琨毫无防备地进门,继而被已经等在家里的凶手软禁。因为凶手是董琨信任的人,所以在两天后完全可以用某种令他信服的理由哄骗他走出房间,直到他逐渐卸下防备,接着用事先准备好的麻绳将其勒毙。”

李洋:“做事要有理由,凶手这样费力折腾的目的是什么?”

毛浅禾:“让所有可见的直接证据全部指向陈赫云,这就是凶手的目的。你所想的,也是凶手的心中所想,所以她宁可费力折腾,做出这许多看起来荒诞无理的行为,也要把她的杀人计划不露破绽的完成。”

侦查员在案情分析会上为了某个细节而激烈争论是常有之事,事后依然是兄弟,洪见宁、张哲等老侦查员们已经看惯了。今日却不同,毛浅禾是新人,入职时间还不到五天,此时与自己的大学学长争了个脸红脖子粗,这在众人的眼中倒是一件新鲜事。

毛浅禾与李洋争论的问题也是任烟生目前没有想明白的一处疑点。

陈赫云是现阶段嫌疑最大的人,但如果她是凶手,出现在现场的胶皮手套又非常的不合理,没有嫌疑人会故意的将一份重要物证留在现场指证自己犯罪。

在方才侦查员讨论的过程中,任烟生将毛浅禾对被害人家的钟点工的调查结果代入其中,并提出假设:如果钟点工是凶手,在27、28号这两天,她以什么样的理由在1202号房间里与被害人共处两天,且完全不使被害人起疑心。

再者,如果凶手是钟点工,她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如果在这之前陈赫云与她发生了重大矛盾,为什么还留她在家里继续工作,并将房门钥匙放心的交给她?

根据目前掌握的线索和搜集到的物证可以重建现场,但是很难做到绝对的复原现场。任烟生将侦查员分成三个调查组。

第一组,毛浅禾和李洋,负责前往被害人董琨的装潢公司走访排查,筛查出在案发前与他发生过重大矛盾的公司职员,并尽可能的确定董琨的出轨对象。

第二组,洪见宁和文佳,负责前往陈赫云的工作单位,获悉她的行为轨迹和社会关系。

第三组,张哲和小涛,在本市的家政公司筛查这名在蓝色海港城30栋工作的钟点工。

不过,计划往往没有变化快。就在侦查员们准备出发的时候,传来消息,陈赫云的尸体在距离蓝色海港城10.3公里处的春江河河边的树丛中被找到。

……

每一座城市都流淌着一条河,春江河是海潭市的母亲河,一河奔流,万象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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