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柳阿七
看向这屋里的最后一个“好人”,刚接触到楚酒酒的视线,韩生义就抿了抿唇,垂下头,然后装出一副神色自如的模样,看向自己的右肩膀。
楚酒酒:“……”
都是坏人!
棉衣做好以后,因为天气还没有那么冷,所以被楚绍放进了衣柜里,而棉被和褥子,已经可以铺上了。
楚酒酒出生以来,第一次躺在新棉花做的褥子上,那种轻飘飘的感觉,真的仿佛躺在云层里,舒服的楚酒酒忍不住在床上打了好几个滚。
因为棉花足够,所以棉被,楚绍拜托韩奶奶做了两条,他和楚酒酒一人一条,柜子里还放了一条备用的。虽说冬天他们准备烧煤,那屋里就不会太湿,棉被也不会发潮了,但万一呢,多备一条,总没有坏处。
九月份种花生,收玉米,十月份,又该挖莲藕了。
新掰下来的玉米,别人家分得的都会搓成玉米粒,然后碾成玉米粉,留着做窝头、熬粥吃,而楚家,楚酒酒全都煮了。
总共也没多少,楚酒酒一天就煮八个,当早餐吃,她吃一个就够,韩奶奶和韩爷爷吃了一个,还要配点小菜,韩生义吃俩,而楚绍,他一顿要吃三个。
因此,这些鲜嫩嫩的玉米,在楚家总共待了没几天,就全都进了肚子。
如今他们家不缺粮食,楚绍挣的工分,再加上他俩的人头粮,每年可以分到好几百斤粮食,这些都是粗粮,而楚立强寄来的粮票,楚酒酒让楚绍都换成了细粮,现在他们是细一顿粗一顿的掺着吃,既增强了口感,又保持了足够的纤维摄入。
这里的玉米不如现代培养出来的水果玉米甜,但它别有一种农家的风味,煮着吃味道一般,烤着吃就超级香,光闻味道,就是一种享受。
自从把玉米吃完,楚酒酒就一心盼着即将到来的莲藕,莲藕这种东西,一般只在麻辣烫和冒菜店出现,楚酒酒原本对它的印象只停留在平平无奇上,直到有一天,她妈妈带她去了一家私房菜餐厅。
服务员端上来一碗莲藕排骨汤,楚酒酒喝完,顿时把奶油蛤蜊汤从“最好喝”名单里踢出去,然后把它奉为了名单第一。
……
楚酒酒对这道汤念念不忘,很早她就把菜谱背下来了,她妈妈也一直说,要亲自给她做,只是太忙了,一直没有机会。
现在,楚酒酒可以自己做给自己喝了。
莲藕村里会分,每家每户好几根,一根好几斤重,能让各家吃上好长一段时间,至于排骨,楚酒酒肯定不能等到年底分肉了,就是她能等,莲藕也等不了,到那时候,莲藕早就缩成莲藕干了。
她跟楚绍说了不少好话,才终于说动他,让他拿出两斤肉票,去买楚酒酒想要的排骨。
排骨里面有骨头,卖的价钱却和肥肉一样,楚绍跟当地人的想法一样,都觉得楚酒酒这是脑子不好使了,然而没办法,楚酒酒很少会跟他提出她想要什么东西,她有求,身为爷爷,楚绍自然只能必应。
十月中旬,村里每天刮的都是冷风,山上落叶比平时多了一倍,但是很多树还是绿着的,有些小孩,已经穿上了笨重的棉衣,大人也放下卷了半年的袖子,开始张罗起过冬的事宜来。
风冷,水更冷,荷塘里的水冰冷刺骨,大家却还是要耐着性子走下去,在腐臭的淤泥里寻找那些美味的莲藕。
今天就是发莲藕的日子,村里人基本都去荷塘边上等着了,也有一些没去的,比如知青们,比起村里人,他们更“娇嫩”一些,受不了这种苦,再加上莲藕也不是多好吃的东西,所以他们宁愿少吃一点,也不想再过去劳动了。
往常丁伯云都是起带头作用的,不过这几天,他头疼脑热不断,着了风寒,他在自己的屋子里休息,其他人见状,自然也不会提出劳动最光荣这种口号,能休息一天是一天,反正大队长问起来,有丁伯云顶着。
知青点里,丁伯云半躺在床上,他们的这个知青点,是前几年现盖的,本来新房应该没什么问题,但也不知道当时盖房子的人是疏忽,还是偷工减料了,导致这房子夏天漏雨、冬天漏风,一到大风天,丁伯云就得盖上两层被子,连棉衣都得盖到腿上,不然半夜一定冷的直发抖。
他在这住了三年了,依然适应不了这种环境,不过,他能忍,情况再恶劣,他也能一声不吭的忍下去,然后再找机会,摆脱这种情况。
俞建青躺在另一张床上呼呼大睡,只要不上工,他就这样,一个劲的睡觉,有时候丁伯云都怀疑他是不是身体有什么问题。
知青点一共两间屋子,左边是男宿舍,右边是女宿舍,两间屋子格局朝向都一样,当初大队长为了让这些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能住的舒服一点,还特意给他们在屋子里垒起了单人炕,每个炕头都有一个小锅灶,既可以同时做饭烧水,又能保证每个人都暖和。
丁伯云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他正在写下乡的心得,自从开始下乡,他每天都会写上一篇,三年下来,都写了五六本了,谁也不知道他写这些干什么,又没有人能看见。
他正奋笔疾书的时候,突然,外面有人喊。
“这是知青点吗?有知青的信!”
丁伯云听见了,他刚把笔记本放下去,隔壁就响起叮叮咣咣的声音,紧跟着,就是马文娟尖叫起来:“你干什么啊!我的暖壶,都碎了!”
李艳却不管她说了什么,她等了那么久,都快两个月了,她以为已经没机会了,没想到,她二叔还是没有放弃她,这不,他终于来信了!
李艳穿着一件小背心,连外衣都忘了罩,就这么横冲直撞的跑出去,然后拉着邮递员问:“信呢,我的信呢?”
邮递员可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他哪见过这么刺激的画面,直勾勾的盯着李艳胸口看了一秒,然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干了什么,连忙扭过头,邮递员红着一张脸,大声喊:“同志,麻烦你把衣服穿好!”
李艳愣了一下,终于注意到自己没穿外衣,她不耐烦的皱起眉来,“你把信给我,我回去就穿!”
好家伙,不愧是知青,就是豪放。
邮递员心里这么想着,他赶紧把信拿出来,不敢再看李艳,他把信递到后面,“给,丁知青,就这一封。”
李艳刚要接,后面的马文娟听见了,一把把信抢过来,“嗨呀,看你急的,是给丁知青的,又不是给李知青。为一封都不是给你的信,你得赔我一个暖壶,李艳,你说你多不值当啊。”
李艳不信邪,她又把信抢回来,看见上面真的写的是丁伯云的名字,李艳气的身体都开始抖,过了一会儿,她狠狠的把信扔到地上,然后跺跺脚,转身就跑了。
马文娟平时也跟她这么斗嘴,却没见她有过这么大的反应,她连忙喊:“喂,你还没穿衣服呢,不怕冻死啊!”
李艳跟没听见她的喊声一样,没一会儿,就彻底没影了,丁伯云披着衣服从宿舍里走出来,他皱起眉,看看马文娟,又看看地上的信,“怎么了?”
马文娟吐了吐舌头,“谁知道怎么了,她又不是第一次抽风,喏,这是你的信,被她扔地上了。”
马文娟蹲下去,把信捡起来,递给丁伯云,她好奇的问:“这好像是我第一次看到你们家给你寄信啊,以前都是汇款和寄东西,应该没什么事吧?肯定没有,要是有事,就直接给你拍电报了。”
丁伯云望着信,听见马文娟的话,他抬起头,对她笑了笑,“你说得对。”
说完,他转身回了屋,马文娟不好跟进去,只好也回了自己的宿舍。
坐在床上,丁伯云三下五除二,把信拆开,一目十行的看完上面的内容,越看,他眉头越紧,看到最后,他的脸色彻底冷下来,信上的最后一句,要他回信过去,给他们一个准确的消息,然而丁伯云安静的坐了片刻,然后,他站起身,把信扔到了俞建青床头的炉灶里。
另一边,大队部也收到了一个消息,听到这消息的大队长,不比丁伯云高兴。
大队长跟张庆发说:“公社的老钱刚告诉我,明年要再给咱们送两个知青过来。”
张庆发:“还送?每个村知青都不超过五个,咱们村已经有四个了,不应该再送了啊。”
大队长:“谁说不是!当初说的好好的,就给咱们安排这四个,所以我才让人建了知青点,房子就这么大,床还是砌好的,想再多弄一张出来都不行,你说说,好好的弄一堆知青过来干啥,打不得骂不得,不会干活就算了,还净添麻烦。”
如果陈解放在这,他会跟大队长一起抱怨,然而张庆发不是爱抱怨的性格,他沉默了一会儿,问大队长:“老钱说没说啥时候把新知青送来,咱们是不是得再盖新的知青点了?”
大队长:“盖个屁!他们都以为咱们村是那么好混的呢,来了就有饭吃,上面不批,咱们村的账上有几分钱,你不是比我更清楚?没钱,不盖!再说了,连男女都不知道,盖一间还是两间都说不好呢,大不了就让他们几个挤挤。知青是来劳动的,又不是来享福的,住这么好干啥!”
大队长今天格外的暴躁,也是他这些年被知青折磨怕了,屁大点事就来找他要说法,动不动就要上报公社,上报革委会,一个个自称知青,其实就是愤青,大队长不敢得罪,只能哄着,这哪是来村里帮忙劳动啊,分明是给他找事呢。
每年知青都是统一下乡的,每个月都有批次,其中八月九月最多,因为这时候高中毕业了,知青就是这些高中毕业的孩子组成的。
谁也不知道老钱的消息准不准,更不知道新来的知青到底什么时候才过来,不过嘛,车到山前必有路,大队长准备等他们来了,再去应付他们的事。
回家以后,大队长跟自己的媳妇林丹丽说了这件事,林丹丽还安慰他,知青们都是孩子,他本来就不该跟孩子们计较,再说了,最近这几个月,知青们不是挺安静的吗,虽然偶尔偷懒,但大部分的劳动都还是跟上了,就连那个叫李艳的知青,这些日子也安安分分的,没闹出什么事端来。
大队长听着媳妇的话,心里渐渐舒服一点了,可他不知道的是,李艳她并不是安分下来了,她只是在憋着,而且她准备憋一个大的。
……
跑出知青点,李艳满脑子都是愤怒和委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就跑到河边来了,她穿的背心也不是那种睡衣式的背心,比较厚,里面还有一件内搭,所以不会露.点,只是身处乡下,大家都穿的规规矩矩,很少有像她这样穿无袖背心的人。
在河边冻了十来分钟,李艳的脑子总算被冻清醒了。回城无望,那她还是要生活在这个村子里,要是被村里大娘看见她现在的打扮,非得回去说她是个狐狸精不可。
想到这,李艳更加委屈,她抹了抹眼泪,转身想回宿舍,突然,身后传来一串自行车的铃声,李艳条件反射的回头,发现来人是陈三柱。
陈三柱和周小禾那事闹得轰轰烈烈,后来周小禾做的恶事全都被揭发出来,大家本以为陈三柱也逃不了干系,没想到,他竟然把周小禾举报了,而且义正言辞的表示,他要跟周小禾划清界限。
说实话,村里人都不信他是真的知错了,不过,人家既然摆出这个态度来,大家也不能说什么。李艳听说的比别人还多一点,那就是陈三柱在城里的工作,因为这件事被搅黄了,不得不说,刚听见的时候,她心里特别高兴。
凭什么呀,她都没在城里有工作,陈三柱却有,世上怎么能有这么不公平的事。
李艳幸灾乐祸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在看见他,都没以前这么怕了。
她扬着下巴,一副高傲的模样,陈三柱骑车到她身边,然后猛地一刹车,他高高的吹了声口哨,“呦,李知青,你不怕冷啊?”
李艳哼了一声,“关你什么事。”
陈三柱呵呵的笑起来,“怎么不关我事,我现在也是一个人民公仆了,关心一下闭月羞花的李知青,这不也是我应尽的责任吗?”
李艳愣住,她问:“人民公仆,什么意思?”
陈三柱:“你还不知道?我大哥给我介绍了一个在城里的工作,我上周就去上班了,李知青,你知道在城里上班有多舒服吗?”
李艳脸一冷,她转过身,一边走,一边快速的说:“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陈三柱看她要跑,又蹬上自行车,就这么慢悠悠的跟在她后面,“你不知道,我告诉你啊,不用早起,也不用做饭,每天吃食堂,更不用干农活,上班了就坐办公室里,风吹不着、日晒不着,那叫一个美啊~”
说到这,他又故意的做作起来,“本来李知青你也能去城里的,可惜了,你二叔不愿意搭理你,他这么不顾念亲情,啧啧啧,还是我大哥好,有什么事,都想着我。”
李艳生气的转身,“你说够了没有!”
李艳二叔的事,全村基本都知道,因为她对每个见过她的人都炫耀过,可现在,她炫耀过的话,成了她吃下去的苦果,让她觉得没脸又难堪,连陈三柱都来欺负她。
看见她要掉眼泪,陈三柱皱起眉,“你别哭啊。”
说完,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条手帕,递给李艳,他双脚支在地上,举起双手,他做出投降的动作,“好好好,我不说了。你也快点回去吧,这大冷天的,就穿这么点,非冻感冒不可。”
对她摇了摇头,陈三柱骑上自行车走了,这一次,他没再回头,也没去对别的人吹口哨,李艳拿着他的手帕,愣愣的站了一会儿,然后才一头雾水的往回走去。
楚酒酒是跑出来找楚绍的,从河边走,是往荷塘最近的路,她站在一旁,看见陈三柱和李艳说话,因为好奇,她就凑近了一点,听到了一个尾巴。
楚酒酒不明白陈三柱为什么要对李艳这么关心,但陈三柱那种人,狗改不了吃屎的主,不管他干什么,楚酒酒都觉得他是别有用心,正想提醒李艳两句,谁知道,一转眼,李艳已经没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