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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不怕死的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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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砍木桩这种展示刀法和骑术的运动,世界各地都有;两排木桩,策骑在中间驰过,左一刀,右一刀,把木桩砍断。这是最简单的砍木桩,一到了和中国武术相结合的高手身上,砍木桩干变万化,首先,出现了短桩,硬木削成,埋在地上的木桩,有短到不足一尺的!

人在马上,挥刀砍去,自然是木桩越长,越容易砍,越短,越是难砍。短到一尺,人要大半吊在鞍上,斜着身子去砍,不单难以发力,又不能慢驰,一不小心,落了马来,就再没面混江湖了!

短桩如果在两旁,人一下向左斜,一下向右斜,若是没有过人的腰力,一两下过去,连骨架子都会散开来!

那次,焦田和另外两个马匪首领赌的,是另一种难度更高的欣法,砍的是“腹桩”──所有的木桩,一尺高,竖在地上,策骑者在向前飞驰之际,必须控制着马匹,绝对要直线前进,目的是使所有的木桩,都在马腹之下。然后,马上的骑士,要使出各种身法,把在马腹之下的木桩砍断──每砍断一根之后,必须回复正常的策骑姿势,不能一直藏身在马腹之下。这是一种听听也匪夷所思,认为不可能的骑术,但在东北平原之上,确然有人做得到!

焦田在那一次赌赛之中,竟然砍了二十四根“腹桩”,令得旁观者目定口呆,那两个和人赌赛的马匪首领,拜伏在地,手下六百多人,自然也归入了焦田的马队,令得焦田更是声势大壮!

可是,就算焦田的马队,有了那样的声势,想要吞并黄金屯子,他连想也没有想到过,事实上,这种念头,只有军师想得出来。

军师在那时,自然也不是当年的军师了,可是有两件事,他并没有改变。一是他的脸色,一直是那样苍白,白渗渗地,十分骇人。二是他喜欢眯着眼睛看人,怪的是,别人都是圆睁双目,才显得有威势,他却正好相反,眼睁大的时候,并不怎样,一眯眼,眼缝之中,就寒光迸射,叫人会不由自主,机伶伶地打寒战。

焦田一说话,军师就眯着眼看着焦田,焦田自然不会心头生寒──他们在那么多年并肩作战之后,已经是生死之交了。军师慢吞吞地说话:“我想过了,我们现在声势再壮,也是一股马──人总不能一辈子当马匪,只有趁现在有人有马在手,拚一拚,打下一座城池来,自立为上,这才是长远之计!”

军师的话,当然不错,所以听得人人都咽了一口口水。军师又说道:“要打家劫合容易,要攻打城池,大不相同,既然要打,就拣大的,还有比黄金屯子更合适的么?所以,就打黄金屯子!”

焦田摇了摇头:“那屯子,我们没进去过,可是经过,也只能离远看,一丈五高的围墙,墙上全是岗哨,每隔三丈就有大炮,听说还有一种……叫火枪的,我们能吃得下吗?”军师的眼眯得更细,“当然不能是外面打,要里外夹攻!”焦田大喜:“你已有了内应?”军师慢条斯理:“还没有,可以找;他屯子是通都大邑,人来人往,总不能不让人进出!”

焦田苦笑:“查得可严啦!上回三分队的队长,想进去开开眼界,一进屯就给抓起来砍了──有头有脸的,全叫见过的人说了样貌,找能人画了像放着,进去的人,一有可疑就查对,对准了就杀,你混得进去?”军师笑:“我混进去过不止一次了!”各人听了,都是一呆──军师是有点神出鬼没,经常十天半月不见踪影,谁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自然,也包括了偷入黄金屯子在内。

军师这个人,能偷进警卫森严的黄金屯子去,自然有他的道理──别说当强盗的人,没有一个“贼”字刻在额头上,可以确然,一个人当了强盗之后不久,自然而然,就会变得贼眉贼眼,或满面都是横肉,或双眼之中充满了凶光。强盗在贼窝的时候,大家都一个样子,还不怎么觉得,可是一到了普通人之中,一半是由于做贼心虚,另一半也由于长相确然和常人有异,所以,一下子就被人认出来的机会极多。

像黄金屯子这样的大镇,警卫再严,每日要进出的人,都数以万计,难道还能每一个人都盘问一番?自然是拣有贼相的才查,八九不离十,没有什么不法分子可以过得关。所以,远近的马匪,都想进屯子去开开眼界,可是真正有胆子进去的,万中无一。

军师能进出黄金屯子多次,据他自己说,民团连问都未曾问过他一句,那也很可信,因为他虽然当了那么多年马匪,可是却一点也没有匪相──不但没有,他看来比旁人更斯文儒雅。

所以,当他自称是北边来的教书先生之际,人人都相信他。他白净脸皮,双手柔软,手指细长,一付文人的样子,而且还弹的好曲子。

军师有一把独特的连弩,极短,特别适宜旋风式抢劫的马匪所用,极其难得,比同样大小的黄金还贵。但是军师绝少用弩,他常用的武器是飞刀,他的飞刀是特别打造的,据说得自异人传授,刀长六寸,其薄如纸,锋利无比,刀柄上有一个环,恰好可以套在手指之中,他可以一口气套三十柄飞刀在手指上,然后转动手指,向四面八方射出飞刀,百发百中,力道强大到不可思议,人的头颅骨多么硬,可是,十步之内,他射出的飞刀,可以直钉进入头骨之中,只剩一个环在外面。

他的这手飞刀绝技,远近驰名,很有些看他的外型十分文弱,想要欺负他的党匪。死在他疾如闪电的飞刀之下,久而久之,自然再也没有人敢招惹他了。

作为一个大规模的马匪队伍的军师,军师有各种优点,但是也有一个大缺点,他好色──好色如命!男人没有不好色的,正如所有的猫都吃鱼一样,男人好色,也是生物的天性,可是好色好到像军师这种程度的倒也不多见。他每晚一定要搂着女人才能睡得着,当然,整个晚上除了搂抱之外,还有什么别的行动,也不必深究了。

马匪除了抢劫之外,也绑架勒索。多数的情形是,打开了一个屯子,尽量掠劫一番。但是着良的老百姓,在这种动荡不安的时代之中,也创造了许多五花八门的财富隐藏法,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搜得出来的。于是,马匪在撤退之时,大都顺手牵羊,绑架一些人,等候事主花银洋来赎。被绑架的对象,自然是富户的子女,也有俊俏的大姑娘小媳妇。

那些被马匪绑架的青年妇女,就算事后被赎了出来,规矩也是绝对不会向任何人解释在匪巢时的遭遇──那其实是不必问,谁都可以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而民间也有不成文的规矩,是父兄,甚至丈夫,都绝口不提,若是妇女有了孕,生下了孩子,也都一律当作是自己亲生的一样。

当然,作为丈夫的,心中在受着什么样屈辱的折磨,外人不得而知,但是既然这种事常有发生,而且女性所受的各种屈辱,必然在男性之上,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军师对于掳劫来的俊俏妇女,自然不肯放过。可是他有一样奇,和其余马匪截然不同,他对女人不用强,他说:女人要是不愿意给你,再标致的女人,也是死的。女人要是自己愿意了,那你才能在女人的身上,得到乐趣。可惜懂得他这个道理的马贼,万中无一,都是一把按倒了女人,扯破衣服,就霸王硬上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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