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不能为了赚钱丧良心
林依婉在吃晚饭时无意间说起,馆内最低消费二百两银子的宴会厅已经被定了出去。
于氏听说后满脸诧异:“二百两银子吃个晚饭,我滴个乖乖,这是要吃什么?”
于氏只知道孙女忙着开了个什么第一会所,因着是跟倩儿合伙,不全都是自家生意,她便也没怎么过问。
再加上过年以后不少举子进京,现如今已经在京里闯出一定名声的炸鸡店生意也跟着红火起来,于氏忙于铺子里的生意,想着多赚钱给孙女置嫁妆,便愈发的忽视了第一会所的事情。
她至今也搞不明白那会所到底是干啥的,更不知道会所里都卖些啥。
林依婉随便给她算了算二百两都能消费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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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要点酒的话,我们那里最便宜的酒,一角五两,最贵的御酒,一角五十两,四角御酒便有二百两了。
京里有钱但喝不上御酒的人多了去了,五十两一角的酒,他们一点也不嫌贵。”
“二、二百两就喝四角酒?!”
于氏感觉自己的魂魄都要脱壳了。
这得多有钱才能这样可劲儿的造啊。
她看了一眼饭桌上的人,除了依婉和青枫,其他人都惊讶得合不拢嘴。
可见不是只有她一个人觉得贵。
林兴粮也被这个说法给惊着了,他下意识的拿起手边的酒杯就想喝口酒压压惊,但却被于氏眼疾手快的拦下。
“哎呀,老头子,你不准喝了!
你也不看看你那是什么肚肠,五十两一角的酒,喝了也不怕受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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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氏说完老头儿,又着急地看向孙女:“依婉,你赶紧将家里剩的几坛御酒搬去会所里卖掉吧。
我也不知道这御酒这般值钱,早知道的话就不该让你爷爷喝。
他一餐一盅酒,这些时日估计都喝没了两坛。”
皇上赐下来的酒都是大坛,一坛估摸着得有四五十角,那粗略一算一坛酒就能卖个两千多两。
老头子这喝的哪是酒,那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林兴粮显然也算明白了这笔账,当下看向酒杯的眼神就充满敬畏。
林依婉笑道:“奶奶,咱家里的酒那是皇上御赐的,我会馆里的酒是我找皇上要的,这是两码事。
御赐的酒可万万不能拿出去卖,被人发现可是要治罪的。
所以爷爷,这就您就安心的喝吧,毕竟不喝也只能在原处放着,实属浪费!”
于氏没想通到同样是宫里的酒,竟还有两种说法,她立马道:“那不卖了,不卖了,咱家的酒都留着自己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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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老头子啊,你可省着点儿喝,要知道你这酒盅不小,一盅可就是几两银子!”
林兴粮看着酒盅里剩下的小半杯酒,只觉得它重逾千斤,自己这种田种贯了的手臂根本就抬不起它。
想了想后,他道:“这御酒难得,以后我还是少喝。
已经开封的那坛就算了,至于剩下没拆封的,咱找个地方藏起来当传家宝,以后传给贤文他们兄弟几个,也是个念想。”
林依婉……
头回听说酒还能当传家宝的。
但今日爷爷奶奶受的刺激已经够大了,她还是不劝了,等过几天找准机会她再说说就是。
这酒啊,该喝还是得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