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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新译——鳄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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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祭鳄鱼文》——韩愈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

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

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

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

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

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1,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

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

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

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

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

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

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

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注】1伈(xin)伈:恐惧的样子。睍(xiàn)睍:不敢正视的样子。

…………

翻译:

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春正月,刑部侍郎韩愈因谏迎佛骨,被贬为潮州刺史。《新唐书》云: “初愈至潮州,问民疾苦,皆曰恶溪有鳄鱼,食民畜产且尽,民以是穷。”于是就写了这篇檄文以驱逐鳄鱼。

某年某月某日,韩愈来到潮州做刺史,派遣部下秦济(军事衙推官职),把一只羊和一头猪,投入了恶溪的潭水中,送给鳄鱼吃,同时又写文章警告它:

古时候的帝王拥有天下后,放火焚烧山岭和泽地的草木,用绳索去网捉、用利刃去刺杀,以除灭虫、蛇等那些给人民带来危害的动物,并把它们驱逐到四海之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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