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日常七
公司往往不乏制度,关键是在执行中出现了偏差,最主要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传达不及时、不到位,造成“无章可循”。
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传达到位,也难以得到执行并发挥其作用,如果未能及时有效地传达有关制度,就会造成“无章可循”的情况,主要原因是没有组织对制度进行认真学习,对制度理解、把握不够,会出现理解的偏差和行动上的懈怠,导致积极性不高、落实效果不好。
二、执行意识差,执行文化缺失,造成“有章不循”。
在执行过程中总是患得患失、缺乏全局观,习惯于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执行力差,使制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
三、制度自身存在缺陷,与实际情况脱节,造成“有章难循”。
如果制度自身存在缺陷,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或者适用性不够,不能实时调整跟进,就会造成难以执行,甚至会对公司发展、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四、对制度执行监督落实不够,造成“违章不究”。
对制度的执行缺乏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制度下发后即便存在违规行为也没有按照要求惩罚,或者违规成本低导致问题反复发生。
如何提高制度执行力,个人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公司的执行力,首先要发挥主管在执行力建设中的作用。
制度是领导者组织制定的,领导者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避免主观臆测、朝令夕改,最重要的是领导要以身作则,同时要建立执行团队,努力营造按章办事的氛围,在制度上也要做好及时传达,并保证传达到每一个应该知晓的人。
二、要努力营造执行文化,提高全员执行意识。
在公司内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对制度执行的认识,形成人人守制度、事事重执行的企业文化,并让大家都了解制度的目标和意义,以执行为荣,引导员工自觉、自愿的遵守制度,对违背制度的行为能相互提醒、纠正,达到上下步调一致。
三、完善制度制定的应循程序。
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更严重,因此要努力提高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可行性,不断完善制度制定的因循程序,同时对已经制定的制度进行定期审核,对过时和难以操作的制度进行调整和修订,使制度能够与时俱进,始终保持良好的适用性。
四、加强监督落实和责任追究,保障制度有效执行。
在保障制度科学的前提下,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落实,及时跟踪制度的传达情况,同时要了解掌握各级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并协助解决,再次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制度执行纳入考核体系,最关键的是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正如一些管理大师说的三分制度七分执行,西点军校建校200年来一直辉煌的最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的行为准则就是“没有任何借口”,从中看出执行力的重要性,对于我们企业来说也是一样,我们要建立起执行的文化氛围,不断提升大家的执行力。
合理的规章制度有助于职工明确自己的权利职责,同时遵守规章制度比完全听从随意性的长官意志更容易接受。对规章制度的良好执行将赋予特定职位特定权利义务责任,可以使企业的劳动管理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排除管理者任意发号施令,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可能对自己和单位产生的结果,激励职工的工作热情。
企业职工对规章制度的意见经常表现在执行过程中的不公正,就是对违反规章制度职工处理的标准并不一致,管理者在实施规章制度时带有非常大的人为的因素,这就造成职工对规章制度的反感。与其他事物一样,企业规章是企业的“法律”,只有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地依据完善的规章制度实施管理,管理才会是行之有效的。
一个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能够充分调动企业部门、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对企业规章制度的良性实施,即可化柔为刚,实现企业与职工发展的目标、行为统一,在员工身上体现企业精神,形成完整的企业文化,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
劳动合同与企业规章制度产生矛盾时何去何从?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属签约双方的合意,故其效力高于用人单位单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两者发生矛盾时以劳动合同为准。在劳动合同未作规定,或虽有规定但规定不具体或规定无效的情况下,企业劳动规章的相关内容,应作为确定或处理该事项的依据。
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门艺术,是一种领导方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发挥着该用人单位内强制规范的功能,也体现了以劳动者的权利内容为中心。从表面上看,可以认为规章制度是管职工的,但从更长远的眼光看,规章制度既保障企业的利益,也保障职工的利益。因此,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使企业制定出的制度合法合理,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