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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晴天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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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长峰之前撒了谎,说他在看守所里一切都好,其实他过得不好。

原因很简单,你是新来的,之前又是白纸一张,不欺负你欺负谁。打呢,肯定是不会打你的。

但是号长有两个权利,一个是安排住宿和内务劳动,一个是安排双人轮流值班。因为空间小人又多,所有人都睡的是大通铺,这个大通铺就是用几块木板拼凑出来的。黄金铺位就是靠墙的位置,这个不用说肯定是号长的。

每个人睡觉位置都只有一点点,像张长峰所在的监房有个胖点的大叔连翻个身都很费劲。而大通铺的尽头就是厕所.

要知道广东的夏天很热,空调那是想都不用想,只有两个像排气扇一样的东西,要死不活的转着,吹出来的风都是热的,再说蹲坑又容易反味,臭气熏天。

说张长峰每天与屎同眠也不为过。内务劳动就比较简单,就是擦地擦墙洗碗,最惨的是被安排打扫厕所,俗称“所长”。

双人轮流值班,是指从晚上8点半开始,都要安排两人一组的值班。

也就是说每天有12个人轮流值班。一个监房里有20多个人,这就有了可以“安排”的空间。

值班的话,张长峰觉得即使自己前面多干几班都可以的,只要不是那种大夜班。

你想想,才刚进入睡眠状态,就被人摇起来起床值班,困就算了,号子里灯火通明,而且还有干部时不时的从小窗口过来看一眼,值班的都不敢靠着墙壁偷懒睡觉,必须要在那个十几平的小房子里来来回回2个小时,之后想再睡就很难了。

可惜的是,新人是没有选择权的,他们一般都是被安排的那种。

张长峰明白要改善自己的处境,就要和号长混熟。要不就是钱给到位,要不就是会溜须拍马,

但是这两样显然都不是张长峰所擅长的。张长峰正愁怎么和号长处好关系,没想到有天号长居然主动找他搭话。

“那个,小张你是哪个大学毕业的啊?”

“李哥,我那个破学校不值一提。不是啥好大学”。

“那肯定也比我们这种文盲强吧。我看你总看这个刑法的书,有个问题想问下你”。

张长峰苦笑一下,说道“哎,我不也是没有法子嘛,我的那个律师也不知道靠谱不靠谱,自从第一次会见后,就再也没来过了,我心里没底不得自己琢磨琢磨。李哥你说,我能帮的肯定帮。”

“行,看你也是个爽快人,我也不拐弯抹角了。我有个兄弟,自己喜欢看点盗版光盘,因为这个事被抓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长峰皱着眉头,回到“不可能啊,购买盗版光盘自己看,又不犯法的。有可能的是他不仅自己买,还把这些光盘拿出去卖用来赚钱。”

“没有卖,他家以前是开录像厅的,觉得这个玩意可以赚钱,就是租出去,自己也回点血。”

“那就对了,这个罪要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只有出售,出租也算的。”

“啊,那这个会怎么判啊?严不严重啊?”

张长峰听后,拿过被子上的刑法书,翻到一页,指着其中一条说道:“你看,他这个算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一般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号长凑过来,看了半天,指着上一条疑惑地问道“为啥不是侵犯著作权罪啊?这两个好像差不多的。”

张长峰耐心的解释到“他们两个还是有区别的,比方说那个把正版刻光盘出售的就是侵犯著作权罪[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你兄弟那样的行为就算销售盗版光盘,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名危害性比侵犯著作权罪相对要小些。”

“哦哦哦,可以啊,小张。那会判几年?”

张长峰挠挠后脑,歉意地说“这个书上没说,只说了数额巨大,估计要问下律师。”

“谢了。”号长拍拍他的肩膀。

时间一久,张长峰也算他们看守所半个“律师”。

其他号子的人有点啥法律问题也会问他,号长为此觉得自己倍有面子,之后对张长峰也越来越客气了。谁能想到自己这个半吊子“高材生”居然是靠知识换来自己在号子里的呼吸权。

几个月后。

“被告人张长峰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隔着铁窗听着法院的人宣读判决书。判决结果和张律师预估的差不多,他决定不上诉了。

张长峰不禁感叹命运的荒谬,一开始知道事情严重性的时候,常常焦虑的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觉,天天都睁眼到天亮,短短几个月就瘦了好多斤。

现在判决下来后,他反而比较释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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