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八十三、煽动
李守岁知道,要想靠正当防卫这个条款来脱罪是很困难的,之前也有过先例,据不完全统计,整个青州有始以来,总共用上这条款项的案件共有一百八十多个,但是,其中成功的只有可怜的三个成功案例。
这说明,青州律法对于这一块,不仅卡的严,而且不会轻易认同。
这李守岁能够理解,毕竟这样的条款,相当于是能够将自己的暴力行为正当化,如果卡的不严,那么肯定有很多人钻漏洞,到时候,这条款,就不是保护人们的工具,而是别有用心的其他人用来杀人的工具。
这本来就是青州律法上的一个难题,但是李守岁觉得,这个律法应当是时候要改变了。
因为按照青州的律法,如果你超过了这个限度,那么就不会按照正常的正当防卫来处理,而是按照其他的条款对你进行定罪,这样长久下去,试问,以后遭遇到其他人的侵害的时候,又有谁敢反抗呢?或者说,在反抗之前,还要考虑自己出手是否会超过限度,要知道,很多情况下,根本没有时间供人们思考是否过限。
而在青州律法上,一旦认定你有罪,那么将面临的就是律法带来的惩罚,还会对当事人留下案底,而案底这个东西,不仅会影响自己,甚至自己的子孙后代都会受到案底的影响。
最直接的就是,在青州的会试上,即便你金榜题名,但是在审查的时候,若是发现你的上几辈人有过案底,那么直接就会失去入仕的资格。
当然,李守岁不想去评价这种制度是否公平,但是对于这些人来说确实是有影响的。
而且关于正当防卫,在青州律法上,并没有指明是针对自己的侵害,所以,其实这种正当防卫也适用于他人。
比如,你吃着火锅唱着歌,几个二流子来骚扰你,你不愿意被骚扰,反抗了一下,但是那几个二流子不乐意了,直接对你拳打脚踢,但是你势单力薄无力反抗,这时候,你能指望的就是周围围观的群众。
但是,碍于这个律法的规定,若是周围群众出手,那么,他们肯定必须考虑出手的限度。
因为随意出手,很容易被关府认定为互殴,甚至被定罪,若是没有掌握好尺度,造成对方伤残,那么肯定是会被定为其他罪名,说不定还有牢狱之灾,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出手的人怎么可能去思考出手的限度呢,现场这么激烈,谁有时间考虑这些。
或许在之后会得到一个见义勇为的好名声,但是,受伤的是你,蹲牢狱的是你,赔钱的是你,留案底的是你,这样下去,谁还愿意见义勇为,这个所谓的好名声,对于之后的你来说,屁都不是。
所以,在这种律法下,人们有所顾忌,自然是不愿意出手相助的,这也导致很多人都只能被迫挨打,甚至不敢还手,李守岁就觉得这样下去很不好,但是,他确实没有办法。
此刻,站在县衙之上,李守岁思索了很久,在律法不变的情况下,这场官司很难进行下去,虎哥的所有行为,在道德上,死一万次都不足惜,但是在律法上,很难脱罪。
所以,李守岁压根没有指着律法来为王恒脱罪,反而看着四周的众人。
他知道,在律法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要想脱罪,从始至终就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依靠眼前的这些人。
说起来,青州也不完全是一个依靠律法来解决一切都地方,有过不少案例证明,只要能够很好的利用众人的力量,甚至能够得到与律法相反的审判,甚至能够直接影响律法的制定。
当然,不是每一个案例都是成功的,毕竟,这样依靠众人的反馈来审判,很容易让律法视若无物,律法的制定也就成了笑话。
但之所以有成功的案例,就是因为,官府会通过民意的反馈,来判断这个律法制定的是否合适,或者这个个案是否有特殊性,并不会只因为闹得大,所以就有理的现象出现。
所以,李守岁一开始,就在和虎啸堂甚至县衙打舆论战。
之前,司寇认为李守岁的方向错了,李守岁一开始应当极力证明这个行为没有超出限度,但是,司寇其实也想错了,李守岁压根不想证明这个,因为确实王恒的杀人行为超出了这个限度,所以要想脱罪,只能靠群众来给县衙施压。
“诸位,仔细想想,面对当时这种情况,面对高额的罚息,面对暴力催收,甚至面对自己母亲差点被侮辱的情况下,你们能够冷静下来思考是否过限吗?”李守岁面对着县衙外围着的众人,开口问道。
外面的人顿时冷静了下来,仔细思考着李守岁的话,随后,他们发现,作为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们做不到冷静,甚至觉得王恒下手有些快了,让虎哥死的这么轻松。
“不过限!!”这时候,人群中有人开始吼道。
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