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不走寻常路
短短两日时间,刘深张通二人罪状就被定死,以阵前投敌论处,果真按照朱祁镇的意见,将他们凌迟处死即可处决。
行刑当天,朱祁镇特令当众行刑,数万百姓蜂拥围观,场面森寒中又透着滑稽的热闹。
“这怎么回事儿?”
“听说是打仗时候跑了,啧啧啧,这么大官,说没就没了,还抄家灭族的,你说他们后悔不后悔?”
“杀得好!不是这种人咱们大同右卫就不会丢,我弟弟也不会死在那!”
……
群情激愤中,无数烂菜叶和鸡蛋被扔到囚车上。
至于新军将士,统一按照军功嘉奖,没有合适的官位,就谈话给奖银,坚持做到了有功必赏。
只要是此战活着回来的三军将士,都已经全部成为正式的新军将士,户籍全部从原籍调整为新军军籍,分得了自己的军田。
这也让第五军的将士羡慕非常,钱雄天平日不喜欢跟陈怀待在一块,反而老是在营地中转悠,跟大头兵们混的熟稔。
自打其余三军受赏之后,不少人就开始在钱雄天面前嘀咕,表露出想打仗的念头。
钱雄天只能大家鼓励,言说机会总会有的,可到底什么时候有,他这个副军长不清楚,陈怀这个军长也同样不清楚。
过年的“小插曲”虎头蛇尾的结束了,就连朱祁镇有没想到现在瓦剌如此的不堪一击,却也不知道是那颗命运的螺丝钉松动造成的。
转眼已经来到元宵节,古代宫中及民间都以正月十五日为上元节或元宵节、灯节。
是日观灯夜游的习俗很早就已存在。有始自汉代说,然而古文献有明确记载的是在七世纪初开始的唐代。
唐景龙四年正月“丙寅夜,帝与皇后微行观灯”。是夜放宫女数千人观灯。次日又微行观灯。
当时认为上元夜天神下降,故从正月十四至十六日三夜均放灯,后增至五夜。
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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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元宵节不仅灯火辉煌,且有歌舞百戏填充街巷,“乐声嘈杂十余里”。元宵节吃应节食品“元宵”(当时称圆子)的习俗也早已出现。
明代仍沿旧习,宫中元宵节前后放假三天,并赐文武群臣及耆老宴,午门置鳌山灯,听人纵观,表示与民同乐。
大臣们可奉父母来观灯,皇帝并予赏赉。永乐年间一次灯山起火,有不及躲避而死者,帝甚惋惜,以后未再举行,但放假、赐宴如故。
《明宫史》载,正月十五日上元,内臣宫眷,皆穿灯景补子、服蟒衣。
灯市十六日更盛,天下繁华咸萃于此,勋戚内眷登楼玩看,了不畏人。
据晚明人记载,自明初始,“上元十夜灯”,正月初八始至十七日罢。
京师的灯市在东安门外迤北(今灯市口一带)。做灯者,皆各持所有,到灯市出售。
“灯之名不一,价有值千金者。”是时四方商贾云集,珠石奇巧,罗绮绸缎,古今异物毕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