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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零零零七章 钱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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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凡有了大致的规划路线了……

有了路线。

叶凡学习起来就更加卖力。

一天到晚除了吃饭睡觉,叶凡在几处学习场所的安排满满当当,日子很是充沛,让叶凡仿佛又回到了自己在现代的高三状态。

但是。

叶凡有时也会很无奈。

想想自己也真是命苦。

在现代就趴在书堆里被别人称为书呆子了,到了古代,这么一个纯天然淳朴的年代,也得为了自己的生活苦苦读书,貌似从小到大好像就没有过真正的童年,也没怎么好好的玩过。

要说这些学习中,稍微让他有些顽皮之喜的,就是时不时的逗逗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红茶。

不过。

往往也被红茶整得生来死去的……

其实。

自从跟着王珪萧雄学习倒也不是天天都没有休息。

有时,王珪也有小脾气,想自己独处一两天,红茶就得在旁边伺候着,白天叶凡基本就闲下来了。

晚上。

这萧雄也是个懒鬼,经常是教了几天,叶凡给他做了一顿烧烤之类的,赞不绝口,随后几天肯定是找个事情推脱有事,再次遇见时,又会问叶凡怎样改进美食做法。

不用说。

这几天功夫他肯定是去研究叶凡教他的美食之法了。

说起美食。

叶凡感觉古代还是挺爽的,至少没有各种各样的法律来限制去捕捉各种各样的动物。

当然。

对于普通人而言,尤其是那些农夫,要想抓到大一点的猎物,尤其是獐子之类,还是不容易的。

可是。

学了功夫,尤其是跟萧雄学了捕猎之法,要想抓到动物可就简单多了。

这几天不需要学习,叶凡也没怎么一门心思都钻在学习上。

毕竟。

穿越到了这个少年身体里,孩子玩的天性,尤其是身体内的那些激素反应,还是让内心三十多岁的叶凡萌发了不少童心。

村子里。

叶洪流是村长,长的高高大大的叶凡自然就成了孩子王。

自己没事,邀上几个个村里孩童,跑到山里设陷阱抓猎物,甚至到河里去捞鱼。

这个时代的河水,那叫一个清澈啊,甚至直接用手捧着喝起都有山泉水的味道。

这可比那什么有点甜的山泉水好多了!

动物更不少。

只要掌握方法,整个大自然都是食堂储备。

时不时的。

叶凡就会带着这些孩子将抓来的野味,用煎炒烹炸各种方式用来烹饪食物,虽然调料有限,但叶凡也会让叶洪流在县城里留意那些小摊贩有没有携带香料,尤其是像孜然胡椒丁香这些西域香料。

还真别说。

叶凡死乞白赖的求了几次,叶洪流还真带来了一些。

当然。

这些香料可能味道方面并没有后世仔细选种种植后的那样纯正,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将这些调味料组合在一起,再烹制食物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美味了!

只不过是带着村里的孩子吃了几次,叶凡在他们心里就已是大哥大和食神一般的存在。

有时。

在村边烤东西吃,大人路过,闻着那香味儿,都忍不住跑到孩子面前许下各种诺言,才换的一两块叶凡亲自制作的食物。

久而久之。

就连村里的人都知道,叶凡很会吃!

大自然食物很丰富。

然而。

村里的食物可就要显得单调多了。

十里村以种植业为主,每年眼巴巴的种了一两季粮食,以水稻为主,每亩产量,让叶凡瞠目结舌,好的水田里面一年能出稻三百多斤就是好田了!

有些旱地水稻甚至连一年一百斤都出不来。

一百多斤斤是个什么概念呢?

基本上就相当于村里一个正常汉子一年省吃俭用,再加上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野菜,放在一起煮粥的数了。

不过。

好在地够多,十里村人口不少,村里的人也就勉勉强强的糊口。

但要想维持好稻田,就需要更多的功夫。

只是。

这些功夫就占去了他们去野外捕猎的时间,更别说很多农民,只会简单的做一些陷阱,最多抓一些野鸡啥的,要想做到以野味为生,养活一家人基本不可能。

尤其到冬季,那漫天的雪下起来,至少也有三四十厘米厚,压垮了不知道多少茅棚。

这样的雪量,超乎了叶凡的想象。

至少在后世他所经历的南方是没有的!

这一天。

不需要学习。

原本红茶是给叶凡安排要他练习一套棍法,好不容易逮着玩的机会,叶凡才懒得去练什么棍呢。

于是。

他在村里邀集了五六个小孩,包括二姐叶知夏,三节叶晚秋,还有几个沾亲带故的兄弟邻居小孩准备去打个猎。

山里孩子,对于打猎是再熟悉不过的事了。

这几个孩子都是叶凡死党,尤其是被他最近一年来表现彻底征服的二姐和三姐,其他几个小孩就更不用说了,对叶凡是佩服的无以复加。

这不。

叶凡昨天一说,几个人各自找了个理由,就没有去上学了。

乡村私塾本就随便,虽然和别的私塾相比,十里村私塾严格,但遇到家中有点事,孩子来不来那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叶凡想吃肉!

想要大口的吃肉!

他苦啊。

萧雄有时候带来一些猎物,让他制作,结果到底也是古代猎物富裕予,在叶凡原本看来有些能吃的被萧雄切的一点不剩,最后就留下一些猎物精华肉。

结果一烤。

萧雄这货人高马大,随便一吃就是好几斤,给叶凡切一点,其他的就被他带走了。

原先他倒也是带过小伙伴水里摸鱼山上捕兔,可要想凑在一起实在太难,想抓一些大的猎物并不容易。

好在。

总算是六七个人凑齐,像什么基本挖洞的小铁锹,抓捕动物的绳索,以及其他一些小物件都带着整整齐齐。

七个人中。

胆子比较小的是三姐叶晚秋。

三姐叶晚秋在叶凡审美来看,长得十分的温婉可人,瘦瘦的,文文静静,今年十二岁,扎着两个大大的丸子。

其实。

叶凡倒更喜欢她留长发,尤其是配合那瓜子脸,这在现代绝对也是校花级别的美女。

她写的一首好字,画的一幅好画,家里有好些字画都是出自她之手。

据便宜老爸讲。

三姐叶晚秋四五岁就能动笔,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天才小女生。

相比之下。

二姐叶知夏就要显得大大咧咧多了,此时,一副劲装,身上背着一把小弓,腰间别着一把石制匕首,扎着一个马尾甩来甩去的,十五六岁身高仅次于叶凡,一双大大的眼睛盯着山两边似乎做好了随时扑杀出现的猎物。

当然。

自从叶凡穿越过来,一直没有露面的大姐,就不怎么了解了。

据说。

大姐胆子更大。

不知道是在县城还是其他什么地方的县学里竟混进去读书了。

说白了。

女扮男装……

胆子大的不行。

进山路上。

叶晚秋紧紧的靠着叶凡,时不时的往两边看了看。

突然,她拉拉叶凡的衣服,小声问道:“凡凡,我们还是回去吧,我们从来也没有进过这么深的山来打猎呀。”

可不是。

以前撑死了不过就是在村边抓鱼抓兔,抬头就能看见大人。

这次。

叶凡是下定了决心,非到山里去抓点大猎物啊。

叶凡笑呵呵地看了田一眼说道:“三姐,你就放心好了,有我和二姐,还有三哥在这里,就算是来了狼,咱们也不怕呀。”

“对对对!”

走在最前头的是一个壮实的小男生,说小其实也不小,身高不算高,长得十分壮实,就像是一头小牛似的,尤其是那漆黑的皮肤,往那草丛里一蹲,就跟个山熊似的。

这是叶凡远房二叔的儿子,也是所有孩子里面最大的十五岁,和二姐一般大小,叶凡还得叫他一声三哥,名字很好听,名叫叶浩然!

不过。

叫他来,叶凡倒是有些难言之隐!

叶凡也很无奈啊。

穿越到这个唐朝快一年时间了,原本这具身体的体质还算不错。

不过。

大病一场,虚了不少。

好在叶凡知道锻炼的作用,周围能吃的都吃了,能运动的也都运动了,就算这样,身高长了一些,但体质却绝对称不上强壮。

进山不是一件小事。

叶凡也没有打算进多深的山,但不管怎样,还是得要有一两个强悍的人,他目光自然就落到了堂兄弟叶浩然还有二姐身上了。

不然。

进山打猎,也用不了七八个人。

好在。

叶浩然本身也是个头脑简单的男孩,更爱玩儿,叶凡一喊就跟着上来了。

更别说。

从小到大,在所有兄弟里两人玩的也算是最近的,之前叶凡在外面受伤晕倒也是和他在外面一起玩,内心很是愧疚。

这一次。

自然是下决心要好好保护叶凡的。

“凡凡,咱们好像离村子有点远啊!这要是让爹爹知道了,会骂我们的。我感觉应该去上课的……先生们还挺想你的呢!”

三姐叶晚秋在一旁怯生生的提醒道。

“没事。现在想什么读书啊……”

叶凡笑了笑。

“就是。”二姐叶知夏大声道,挺着微微凸起的胸口,“三妹,有我和浩然在这里,有什么好怕的?虽然之前有狼患,但早被爹爹他们全部都杀了,忘记上次咱们吃的那个狼肉啦?”

“哦哦。”

叶晚秋点点头,下意识的握紧了手中的那根棒子。

“对了!”叶知夏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似的,提醒到,“四弟,有句话二姐还是要的给你说说的,等下要是有什么危险,你要记得赶紧跑,有我和浩然殿后,知道吗?”

叶洪流当兵出生,在家里经常会说到一些军事用语,甚至家里还有好几本兵书。

二姐本身对这就感兴趣,说话间倒有些军武之气。

“啥呀?二姐,你也太瞧不起我了吧,难道让你的女孩子在前面挡着我跑啊?我和你一般高呢!”

叶凡笑呵呵的拍了拍胸口。

“不行啊,爹爹说了在外面我们做姐姐的要保护你!你要是出点意外,他爹爹还不得心疼死啊,我就算以死谢罪都挽回不了了。”

二姐说道。

“呃……以死谢罪?哪有那么夸张,得了吧,二姐,男女都一样,你和三姐要是出点事,未必爹爹就不会伤心啦!”

叶凡背着手笑道。

“男女都一样?那能一样吗?你是男孩子……那是爹爹的手中宝……”

二姐眨着眼睛郑重道。

“是啊,是啊!”

三姐也在旁边点点头。

叶凡笑呵呵地耸了耸肩:“好啦,两位姐姐啊,有啥好担心的?咱又不是去打熊打老虎,不过就是去山里抓个獐子,再不济,抓几只肥兔子也是可以的,又能遇到啥危险呢?赶紧走吧,彪子哥说那里獐子挺多的……”

他倒也不是随便带他们进山。

之前。

他就跟村里的猎户彪子哥问过,彪子哥有简单的地图,一指就知道在哪里了。

说实话。

叶凡有点小兴奋。

上一辈子。

在那个现代社会,这些放肆打猎的行为,也就只有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才能干。

说白了。

那些原本农村里的猎户都被收了枪支,自己造的土枪远远没有那些标准化做出来的枪打得更准,打得更远,根本就谈不上有什么打猎的趣味。

更多保留打猎习惯的都是用一些极为简单落后的装备,很多时候甚至还会被猎物所伤。

因此。

作为一个史学家的叶凡,就更没有机会去接触打猎这样的事了。

打猎。

这个基因早已写进了人的身骨。

只不过。

在现代打猎的方式变了,猎钱猎人……

即使是学文的叶凡,有了这样的机会,尤其是跟着红茶学了那么多武艺,对于普通那些有些危险的野物,自然是不放在眼里了。

打猎!

还是一件很爽的事!

十里村环境很不错。

村子靠山处平原,临河而建,要什么有什么,村里的人口和这辽阔的平原相比,实在是算不得什么。

这个时代的婴儿成活率较低,根据叶凡这一年来的观察,十个小孩,其中有五个能养活到五岁以上,就非常不错的了。

甚至有十分之一二的几率在一出生的时候,跟产妇一起难产而死。

不过。

自然还是很神奇的。

虽然之前经历了战乱,但从李渊这是余年来,十里村还算和平,人口不断增加,村子里的孩子不少。

这也是为什么十里村私塾能建立起来的原因。

十里村后,就是大山。

山不算高。

至少不像叶凡前世所生活的丘陵地区,山连着山,一眼看不到远处。

在十里村。

在平原上向远看去,一望无际,而在背后则是连绵的低矮山区,即使是到了深秋季节,生机勃勃,翠翠绿绿,再加上一些鲜花,风景不错。

此时。

人类对环境的破坏远远没有后世那么厉害,各种各样的动物都能找到栖息地,只是时不时的会和人类发生冲突。

就比如说前段时间所产生的狼患。

当然。

在这古代人和动物的冲突是时刻不变的。

但大多数时,人类还是占着优势的,不仅有着各种各样的武器和计谋,再加上各种陷阱,平时要想开点荤也不算难事。

只不过。

人一旦走进这连绵的山区,这是平原,可就有的害怕了。

远远不像后世那样,走不了多久就能见到人家。

因此。

一个村子里真正打猎的人其实不多。

毕竟。

这是一门需要勇气脑子和技术的活计……

之前。

叶凡和村里的小朋友喜欢打点鱼,搞点小兔子小野味,但鱼是吃够了,小兔子之类的野味体型不大,把皮往家里一送,内脏去除,就剩不了多少肉。

几个十几个小朋友这么一分,能分到手上的只怕就是一根手指。

对于一群孩子,要想抓到这样的小野味,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随随便便,一上午的时间就没了。

投入产出回报比实在太可怜。

因此。

叶凡才想着带着几个精干的小伙伴往稍微深山的地方走一走。

十里村人口众多。

像什么老虎之类的几乎没有,野猪章子倒是不少,也就成为了叶凡此行的目标之一。

山里各种各样的小河,小溪不少,一路上有说有笑,尤其是叶浩然,很是兴奋,为了显示自己胆大,更是当着几个女孩子拿刀割鱼,生吃起了鱼,可把几个女孩子甚至是二姐叶知夏都给吓了一跳。

对叶凡来说,倒是给叶浩然这样的吃法起了个名字。

生吃生鱼片!

叶浩然倒也挺喜欢这个名字的,甚至还当着众人许愿,等将来要是长大发达了,一定也要让其他人尝尝这生鱼的好吃滋味儿!

毕竟。

这个时代,人们还是很少生吃鱼肉的!

走了大概一两个时辰。

到了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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