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零零七章 钱是个好东西
叶凡有了大致的规划路线了……
有了路线。
叶凡学习起来就更加卖力。
一天到晚除了吃饭睡觉,叶凡在几处学习场所的安排满满当当,日子很是充沛,让叶凡仿佛又回到了自己在现代的高三状态。
但是。
叶凡有时也会很无奈。
想想自己也真是命苦。
在现代就趴在书堆里被别人称为书呆子了,到了古代,这么一个纯天然淳朴的年代,也得为了自己的生活苦苦读书,貌似从小到大好像就没有过真正的童年,也没怎么好好的玩过。
要说这些学习中,稍微让他有些顽皮之喜的,就是时不时的逗逗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红茶。
不过。
往往也被红茶整得生来死去的……
其实。
自从跟着王珪萧雄学习倒也不是天天都没有休息。
有时,王珪也有小脾气,想自己独处一两天,红茶就得在旁边伺候着,白天叶凡基本就闲下来了。
晚上。
这萧雄也是个懒鬼,经常是教了几天,叶凡给他做了一顿烧烤之类的,赞不绝口,随后几天肯定是找个事情推脱有事,再次遇见时,又会问叶凡怎样改进美食做法。
不用说。
这几天功夫他肯定是去研究叶凡教他的美食之法了。
说起美食。
叶凡感觉古代还是挺爽的,至少没有各种各样的法律来限制去捕捉各种各样的动物。
当然。
对于普通人而言,尤其是那些农夫,要想抓到大一点的猎物,尤其是獐子之类,还是不容易的。
可是。
学了功夫,尤其是跟萧雄学了捕猎之法,要想抓到动物可就简单多了。
这几天不需要学习,叶凡也没怎么一门心思都钻在学习上。
毕竟。
穿越到了这个少年身体里,孩子玩的天性,尤其是身体内的那些激素反应,还是让内心三十多岁的叶凡萌发了不少童心。
村子里。
叶洪流是村长,长的高高大大的叶凡自然就成了孩子王。
自己没事,邀上几个个村里孩童,跑到山里设陷阱抓猎物,甚至到河里去捞鱼。
这个时代的河水,那叫一个清澈啊,甚至直接用手捧着喝起都有山泉水的味道。
这可比那什么有点甜的山泉水好多了!
动物更不少。
只要掌握方法,整个大自然都是食堂储备。
时不时的。
叶凡就会带着这些孩子将抓来的野味,用煎炒烹炸各种方式用来烹饪食物,虽然调料有限,但叶凡也会让叶洪流在县城里留意那些小摊贩有没有携带香料,尤其是像孜然胡椒丁香这些西域香料。
还真别说。
叶凡死乞白赖的求了几次,叶洪流还真带来了一些。
当然。
这些香料可能味道方面并没有后世仔细选种种植后的那样纯正,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将这些调味料组合在一起,再烹制食物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美味了!
只不过是带着村里的孩子吃了几次,叶凡在他们心里就已是大哥大和食神一般的存在。
有时。
在村边烤东西吃,大人路过,闻着那香味儿,都忍不住跑到孩子面前许下各种诺言,才换的一两块叶凡亲自制作的食物。
久而久之。
就连村里的人都知道,叶凡很会吃!
大自然食物很丰富。
然而。
村里的食物可就要显得单调多了。
十里村以种植业为主,每年眼巴巴的种了一两季粮食,以水稻为主,每亩产量,让叶凡瞠目结舌,好的水田里面一年能出稻三百多斤就是好田了!
有些旱地水稻甚至连一年一百斤都出不来。
一百多斤斤是个什么概念呢?
基本上就相当于村里一个正常汉子一年省吃俭用,再加上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野菜,放在一起煮粥的数了。
不过。
好在地够多,十里村人口不少,村里的人也就勉勉强强的糊口。
但要想维持好稻田,就需要更多的功夫。
只是。
这些功夫就占去了他们去野外捕猎的时间,更别说很多农民,只会简单的做一些陷阱,最多抓一些野鸡啥的,要想做到以野味为生,养活一家人基本不可能。
尤其到冬季,那漫天的雪下起来,至少也有三四十厘米厚,压垮了不知道多少茅棚。
这样的雪量,超乎了叶凡的想象。
至少在后世他所经历的南方是没有的!
这一天。
不需要学习。
原本红茶是给叶凡安排要他练习一套棍法,好不容易逮着玩的机会,叶凡才懒得去练什么棍呢。
于是。
他在村里邀集了五六个小孩,包括二姐叶知夏,三节叶晚秋,还有几个沾亲带故的兄弟邻居小孩准备去打个猎。
山里孩子,对于打猎是再熟悉不过的事了。
这几个孩子都是叶凡死党,尤其是被他最近一年来表现彻底征服的二姐和三姐,其他几个小孩就更不用说了,对叶凡是佩服的无以复加。
这不。
叶凡昨天一说,几个人各自找了个理由,就没有去上学了。
乡村私塾本就随便,虽然和别的私塾相比,十里村私塾严格,但遇到家中有点事,孩子来不来那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叶凡想吃肉!
想要大口的吃肉!
他苦啊。
萧雄有时候带来一些猎物,让他制作,结果到底也是古代猎物富裕予,在叶凡原本看来有些能吃的被萧雄切的一点不剩,最后就留下一些猎物精华肉。
结果一烤。
萧雄这货人高马大,随便一吃就是好几斤,给叶凡切一点,其他的就被他带走了。
原先他倒也是带过小伙伴水里摸鱼山上捕兔,可要想凑在一起实在太难,想抓一些大的猎物并不容易。
好在。
总算是六七个人凑齐,像什么基本挖洞的小铁锹,抓捕动物的绳索,以及其他一些小物件都带着整整齐齐。
七个人中。
胆子比较小的是三姐叶晚秋。
三姐叶晚秋在叶凡审美来看,长得十分的温婉可人,瘦瘦的,文文静静,今年十二岁,扎着两个大大的丸子。
其实。
叶凡倒更喜欢她留长发,尤其是配合那瓜子脸,这在现代绝对也是校花级别的美女。
她写的一首好字,画的一幅好画,家里有好些字画都是出自她之手。
据便宜老爸讲。
三姐叶晚秋四五岁就能动笔,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天才小女生。
相比之下。
二姐叶知夏就要显得大大咧咧多了,此时,一副劲装,身上背着一把小弓,腰间别着一把石制匕首,扎着一个马尾甩来甩去的,十五六岁身高仅次于叶凡,一双大大的眼睛盯着山两边似乎做好了随时扑杀出现的猎物。
当然。
自从叶凡穿越过来,一直没有露面的大姐,就不怎么了解了。
据说。
大姐胆子更大。
不知道是在县城还是其他什么地方的县学里竟混进去读书了。
说白了。
女扮男装……
胆子大的不行。
进山路上。
叶晚秋紧紧的靠着叶凡,时不时的往两边看了看。
突然,她拉拉叶凡的衣服,小声问道:“凡凡,我们还是回去吧,我们从来也没有进过这么深的山来打猎呀。”
可不是。
以前撑死了不过就是在村边抓鱼抓兔,抬头就能看见大人。
这次。
叶凡是下定了决心,非到山里去抓点大猎物啊。
叶凡笑呵呵地看了田一眼说道:“三姐,你就放心好了,有我和二姐,还有三哥在这里,就算是来了狼,咱们也不怕呀。”
“对对对!”
走在最前头的是一个壮实的小男生,说小其实也不小,身高不算高,长得十分壮实,就像是一头小牛似的,尤其是那漆黑的皮肤,往那草丛里一蹲,就跟个山熊似的。
这是叶凡远房二叔的儿子,也是所有孩子里面最大的十五岁,和二姐一般大小,叶凡还得叫他一声三哥,名字很好听,名叫叶浩然!
不过。
叫他来,叶凡倒是有些难言之隐!
叶凡也很无奈啊。
穿越到这个唐朝快一年时间了,原本这具身体的体质还算不错。
不过。
大病一场,虚了不少。
好在叶凡知道锻炼的作用,周围能吃的都吃了,能运动的也都运动了,就算这样,身高长了一些,但体质却绝对称不上强壮。
进山不是一件小事。
叶凡也没有打算进多深的山,但不管怎样,还是得要有一两个强悍的人,他目光自然就落到了堂兄弟叶浩然还有二姐身上了。
不然。
进山打猎,也用不了七八个人。
好在。
叶浩然本身也是个头脑简单的男孩,更爱玩儿,叶凡一喊就跟着上来了。
更别说。
从小到大,在所有兄弟里两人玩的也算是最近的,之前叶凡在外面受伤晕倒也是和他在外面一起玩,内心很是愧疚。
这一次。
自然是下决心要好好保护叶凡的。
“凡凡,咱们好像离村子有点远啊!这要是让爹爹知道了,会骂我们的。我感觉应该去上课的……先生们还挺想你的呢!”
三姐叶晚秋在一旁怯生生的提醒道。
“没事。现在想什么读书啊……”
叶凡笑了笑。
“就是。”二姐叶知夏大声道,挺着微微凸起的胸口,“三妹,有我和浩然在这里,有什么好怕的?虽然之前有狼患,但早被爹爹他们全部都杀了,忘记上次咱们吃的那个狼肉啦?”
“哦哦。”
叶晚秋点点头,下意识的握紧了手中的那根棒子。
“对了!”叶知夏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似的,提醒到,“四弟,有句话二姐还是要的给你说说的,等下要是有什么危险,你要记得赶紧跑,有我和浩然殿后,知道吗?”
叶洪流当兵出生,在家里经常会说到一些军事用语,甚至家里还有好几本兵书。
二姐本身对这就感兴趣,说话间倒有些军武之气。
“啥呀?二姐,你也太瞧不起我了吧,难道让你的女孩子在前面挡着我跑啊?我和你一般高呢!”
叶凡笑呵呵的拍了拍胸口。
“不行啊,爹爹说了在外面我们做姐姐的要保护你!你要是出点意外,他爹爹还不得心疼死啊,我就算以死谢罪都挽回不了了。”
二姐说道。
“呃……以死谢罪?哪有那么夸张,得了吧,二姐,男女都一样,你和三姐要是出点事,未必爹爹就不会伤心啦!”
叶凡背着手笑道。
“男女都一样?那能一样吗?你是男孩子……那是爹爹的手中宝……”
二姐眨着眼睛郑重道。
“是啊,是啊!”
三姐也在旁边点点头。
叶凡笑呵呵地耸了耸肩:“好啦,两位姐姐啊,有啥好担心的?咱又不是去打熊打老虎,不过就是去山里抓个獐子,再不济,抓几只肥兔子也是可以的,又能遇到啥危险呢?赶紧走吧,彪子哥说那里獐子挺多的……”
他倒也不是随便带他们进山。
之前。
他就跟村里的猎户彪子哥问过,彪子哥有简单的地图,一指就知道在哪里了。
说实话。
叶凡有点小兴奋。
上一辈子。
在那个现代社会,这些放肆打猎的行为,也就只有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才能干。
说白了。
那些原本农村里的猎户都被收了枪支,自己造的土枪远远没有那些标准化做出来的枪打得更准,打得更远,根本就谈不上有什么打猎的趣味。
更多保留打猎习惯的都是用一些极为简单落后的装备,很多时候甚至还会被猎物所伤。
因此。
作为一个史学家的叶凡,就更没有机会去接触打猎这样的事了。
打猎。
这个基因早已写进了人的身骨。
只不过。
在现代打猎的方式变了,猎钱猎人……
即使是学文的叶凡,有了这样的机会,尤其是跟着红茶学了那么多武艺,对于普通那些有些危险的野物,自然是不放在眼里了。
打猎!
还是一件很爽的事!
十里村环境很不错。
村子靠山处平原,临河而建,要什么有什么,村里的人口和这辽阔的平原相比,实在是算不得什么。
这个时代的婴儿成活率较低,根据叶凡这一年来的观察,十个小孩,其中有五个能养活到五岁以上,就非常不错的了。
甚至有十分之一二的几率在一出生的时候,跟产妇一起难产而死。
不过。
自然还是很神奇的。
虽然之前经历了战乱,但从李渊这是余年来,十里村还算和平,人口不断增加,村子里的孩子不少。
这也是为什么十里村私塾能建立起来的原因。
十里村后,就是大山。
山不算高。
至少不像叶凡前世所生活的丘陵地区,山连着山,一眼看不到远处。
在十里村。
在平原上向远看去,一望无际,而在背后则是连绵的低矮山区,即使是到了深秋季节,生机勃勃,翠翠绿绿,再加上一些鲜花,风景不错。
此时。
人类对环境的破坏远远没有后世那么厉害,各种各样的动物都能找到栖息地,只是时不时的会和人类发生冲突。
就比如说前段时间所产生的狼患。
当然。
在这古代人和动物的冲突是时刻不变的。
但大多数时,人类还是占着优势的,不仅有着各种各样的武器和计谋,再加上各种陷阱,平时要想开点荤也不算难事。
只不过。
人一旦走进这连绵的山区,这是平原,可就有的害怕了。
远远不像后世那样,走不了多久就能见到人家。
因此。
一个村子里真正打猎的人其实不多。
毕竟。
这是一门需要勇气脑子和技术的活计……
之前。
叶凡和村里的小朋友喜欢打点鱼,搞点小兔子小野味,但鱼是吃够了,小兔子之类的野味体型不大,把皮往家里一送,内脏去除,就剩不了多少肉。
几个十几个小朋友这么一分,能分到手上的只怕就是一根手指。
对于一群孩子,要想抓到这样的小野味,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随随便便,一上午的时间就没了。
投入产出回报比实在太可怜。
因此。
叶凡才想着带着几个精干的小伙伴往稍微深山的地方走一走。
十里村人口众多。
像什么老虎之类的几乎没有,野猪章子倒是不少,也就成为了叶凡此行的目标之一。
山里各种各样的小河,小溪不少,一路上有说有笑,尤其是叶浩然,很是兴奋,为了显示自己胆大,更是当着几个女孩子拿刀割鱼,生吃起了鱼,可把几个女孩子甚至是二姐叶知夏都给吓了一跳。
对叶凡来说,倒是给叶浩然这样的吃法起了个名字。
生吃生鱼片!
叶浩然倒也挺喜欢这个名字的,甚至还当着众人许愿,等将来要是长大发达了,一定也要让其他人尝尝这生鱼的好吃滋味儿!
毕竟。
这个时代,人们还是很少生吃鱼肉的!
走了大概一两个时辰。
到了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