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抓贼
“爹,娘!”
才下马车,就看见叶文宗夫妻刚从田间回来。
“闺女,你回来啦。”叶文宗放下肩膀上扛着的锄头,笑看着叶柳。方氏也很高兴见到闺女。
“回来啦,我回来有事儿找娘。对了,我在路上买了一头牛,待会儿会有人送过来,爹,回头你让人打一个车架子装上去,咱家也算是有牛车了。”
“得嘞。”闺女在镇子里有不少田地,牛车用得着,打车架子这种小事,叶文宗很乐意办。
“闺女,今儿个爹刚好整了两条鱼回来,你想着咋吃?爹给你做?”自从叶文宗的腿好了以后,家里的饭食几乎都是他包了。
平日里方氏除了忙活田里的,还要刺绣,叶文宗就主动将做饭一事揽下来。方氏有空方氏煮,没空他煮,他也乐在其中。
更重要的是,他有他的一套,学起做饭来,居然做得不输方氏!
方氏也就没有勉强,有他分担她还乐得轻松。
不过,因为此事,叶罗氏还曾经找方氏的麻烦来着,说是她为人妻,厨房一事居然丢给自个儿丈夫,着实有违三观。
方氏受不了叶罗氏嘀咕,不让叶文宗进厨房,哪知叶文宗反倒将她赶出来,更加爱往厨房钻了。
“爹,做剁椒鱼头吧,鱼身子拿来焖。”焖好之后加点蘑菇酱下去,好吃极了。
“诶,好!”叶文宗乐呵呵地去忙活了。
“娘,我正好有事儿要跟你说。”
叶柳将自己的打算一五一十地告诉方氏。方氏平日里虽然舍不得离开叶家村的一亩三分地,但对于女儿的打算还是很支持的。
单看她和叶文宗夫妻从来没有插足过闺女他们的事情,闺女几个却能将偌大的甜甜屋经营妥当,居然还直接做起小地主来了,事事管理得紧紧有条便知。
现如今她可是相当信任小闺女,但凡她有什么点子,她照办就是。
“闺女既然这般说了,娘自然照办。”她的绣花还不错,但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闺女的那些点子!
就算她只是一个村妇,她也明白,若是闺女做出了那些东西,只怕真的很畅销!
当然了,前提是就如闺女所说的,市场门得朝着有钱人那边打开才成!那些个公仔娃娃,乡村人家大半是用不起的,温饱都很难解决,更别提享受。
有钱人家不一样,别说一个了,十个八个的也不在话下!
就好比甜甜屋的大蛋糕,明显的就贵了不知多少倍,但仍然有不少人抢着买!每日那些大蛋糕反倒是最先卖掉的!
而且,闺女也说了,到时候她给设计一些头花首饰之类的,保管卖得火热得不行!
“闺女,这头饰~”方氏好奇的是,这头饰那么复杂,闺女要如何做?
“娘,您放心,这些我心中都有谱,女儿知道怎么做!就是因为难,所以别人模仿起来不是一时半刻,而且,女儿一开始只推三款出来,接下来过段时间,才会推出一款新款,如此一来,那些爱美的姑娘,就会牢牢紧跟咱们的步伐了!”
到时候卖得好,还可以单独摘出来开分店。
叶柳将自己这段时间画出来的花样子拿出来,又从马车上取下另外一个包裹。
“娘,你先照着这个绣下来。”
到时候再反过来手工缝,最后添上一些收脚鼻子眼睛之类的细节,然后填充棉花,就是一个可爱的动物布娃娃了。
先让娘做几个样品出来,到时候再批量分开做各个部件,最后拼凑上去,若是好卖就立刻找人流水作业,不太好卖的话,娘几个也足够做了。
“娘啊,我有事儿想问你。”叶柳不擅长女红,反正做饭有自家老爹,她干脆在一旁陪着方氏说话。
“咋啦?”方氏用剪刀剪下一段已经松散开来的线头,把完好的线穿进去针孔里头,笑着询问自家闺女。
“我想知道,小明哥妻子的娘家为何舍得二两银子就把春杏嫂给嫁了出来?”
方氏想不到闺女竟然问的是这个。
“我听说是因为你春杏嫂子能吃,小时候就能吃许多吃食,家里头穷,没有这般多的吃食,这才会早早的就将她嫁出去了。”
就因为这个?缺衣少食的古代还真是糟蹋人。
也难怪她被排挤,想想她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叶罗氏分吃食那会儿,就给她一些稀粥,然后就着一个不太大的馍馍吃。
菜也不多,多数为水烫青菜,油星子都没几点。
难怪春杏一脸不自信了,只怕是觉得自己吃的多,然后长得丑,怕别人不要她,这才不敢反抗。
“娘,春杏嫂子是不是很能干活?”一般来说,能干活的人,食量都不小。
“嗯,别人都说你春杏嫂子傻!其实她只是比一般的人要勤快,什么活儿都抢着干。”方氏也是有些心疼春杏,那孩子是个特别勤快的,但就是不得小明的眼。
“傻呗,是真傻。”无论哪个念头,勤快纯真孝顺的人,那都是用来被别人欺负的,“她就是太好了,所以才会一直被小明哥欺负。娘,您是没见着,今儿个我们回来的时候,小明哥那一脸对她的嫌弃样儿。偏偏对那个苏敏却疼到骨子里!”
“会撒娇的孩子有奶吃。何况那苏敏长得窈窕多姿,在你小明哥看来,比春杏好上不知多少。”方氏虽然不赞同叶小明的做法,但那也是别人家的事情,她一个外人插不了手。
“我不这么认为。”叶柳回想了一下春杏的长相和身材,其实也不算难看,就是胖,若是瘦下来,那苏敏不定比得过她!
更重要的是,那苏敏是个寡妇,半路过来做妾的!
“有一回娘在地里忙活儿的时候,中了暑气,地里只剩下娘一个人。她见娘的脸色有些不对劲,连忙给娘喂了些水,然后又亲自给娘擦擦汗,扶着娘到阴凉的地方去歇息歇息。等娘歇息完了回过神以后,发现她居然已经把娘剩下没干完的活儿都给干了。那个时候,若是娘没干完活回去,你奶指定不高兴,所以即使日头很晒,娘也依旧在哪里忙活。要不是春杏,只怕娘可能就出事儿了。”方氏与春杏虽然不多接触,但也明白春杏的为人。
听完她娘的话,叶柳还是很感激春杏的,她忽然很想将春杏改造一下,不为别的,她就是想看看改造后的春杏变成什么样儿了。
“娘,春杏嫂子会刺绣吗?”
“这个没听说过,估摸着不会吧。你春杏嫂子娘家穷,没什么机会给她绣花儿,不过我并不是很清楚,只是猜测。”方氏老实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不明白闺女怎的思维跳跃到这儿了。
“我看她那样子也不算笨拙,虽然胖胖的,但还是挺灵活。这样吧,娘,您抽空去试探一下她,看她是否会刺绣。”
“这个没问题。”只怕闺女想把她也招揽过来。
叶柳的确是这么个想法,就算她不会也不要紧,只要还能学,那都不是问题。
想一些小物件儿的打理,缝合,塞棉花之类的,倒是可以分给她做。
当然了,若是她一点儿都不会的话,那还真不太合适了。
若是这个办法不行,她只好换一个法子来帮助她了。
“有人在吗?”正巧这时候,有人在外头喊道。
“来了来了……”叶文宗一早就留意着外头的动静,闺女说过,待会儿会有人牵着牛过来。
“叶老哥,这是你家闺女买来的牛。”李子有些忐忑,担心叶柳一意孤行,家里头并不认同。见到叶文宗以后,便将来意说清楚。
“是李子吧?来来来,进来喝口水。”叶文宗说着将他手里的牛绳接过来,绑在一旁的树干上,一边还不忘招呼李子。
方氏也放下手中的活儿,去茅草房抱了一捆干的稻草来给牛吃,又另外用盆子装了一盆水放在一旁,这样牛渴了就能喝水。
李子见叶柳家人很热情地接待了自己,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若是小姑娘的家人不同意,他少不得将银两还回去,然后再牵到镇子里卖!这样一来就浪费许多时间了。
“不用不用,多谢叶老哥了,我还有事儿,就不多耽搁了。”李子挥了挥双手,笑着推脱。
叶文宗知道他有事,也不好继续留人,但还是从家里头倒了一杯水给他喝。
日头热,李子出门许久,又和老三费了许多唇舌,这会儿却是口渴了,感激的接过叶文宗手中的茶水,咕咚咕咚几下就喝完了。
“多谢叶大哥。”把空杯子递了回去,李子又笑了笑,这才告辞离开。
“来来来,吃饭了~”不多久,膳食已经做好了,叶文宗瞅了瞅正在嘀嘀咕咕的娘儿俩,笑容满面。
“娘,咱先吃饭吧。”说着亲自去给叶文宗和方氏各自舀了一碗白米饭,最后才给自己舀。
饭后,方氏和叶文宗打算午休一会儿,叶柳闲着无事,继续捣鼓她的那些花样子。
这些将来都能用上,趁着灵感来了,她想着画多几张。
下晌叶柳跟着方氏一并去忙活,给菜地锄草,顺带等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栽种一些新菜苗。
母女两一边忙活一边交谈,方氏将这段时间村里头发生的事情都给叶柳说了一遍。
叶柳也将叶罗氏和叶婷婷的事情告诉了方氏,让她心里有个谱。
“娘,我瞅着家里头的活儿也已经稳定下来了,不若和我一起住到镇子上吧。”
“嗯,家里的确没什么好忙活的了,剩下的你爹一人也能忙得过来,去就去吧。”
“我想着家里头也没什么好忙的,不若咱爹也一并去。”夫妻俩分开不太好。虽然只是一个在镇子上,一个在叶家村,并不算远,但叶柳可不想她爹娘这样。
原本她以为家里还有许多要忙活的,到时候不得已就只能先让方氏到镇上开始着手公仔的事情。
既然家里的活儿不怎么忙,干脆她爹一并取更好。
“那回头问问你爹。”叶文宗去砍竹子了,没有与娘俩一块。
种完了菜,两人正要回去,遇上来给菜地浇水的春杏,叶柳眸光一闪,与方氏对看了一眼。
方氏就地把畚箕和扁担放下,然后上前去,帮着春杏一块儿淋菜地,“春杏,又来给菜浇水来啦。”
“是的婶儿,我来就好,您和四丫刚刚才忙完,歇息会儿吧。”春杏浅浅一笑,圆圆的赤色脸蛋显得很可爱。
只是由于一直忙活,整个头发显得有些乱,配合晒得有些黑的脸色,以及身上的破旧衣衫,倒是让她显得有些微的偏老。
“不碍事,我也没忙活累人的,不外拔拔草,种了几颗菜而已。”方氏陪着她一并忙活。
“春杏呀,你还真是有一双巧手,能把这些菜种得这般好,婶子跟你这样的年纪,种的菜参差不齐,差多了。”
这是实话,方氏在娘家怎么说也是比较受到自个儿娘的疼爱,家里头虽然也不富裕,但曾氏还是比较娇养自个儿闺女的。
因此,方氏种菜的技术不咋地,但绣活儿却是极好。
方氏大点的时候,绣出来的东西比一般人都要精致,拿到镇子上卖的钱也更多。
“婶儿,我也就是瞎种的,够吃就可以了。”对于方氏的夸奖,春杏有些不好意思,在她看来,是个乡村姑娘都会洗衣做饭种菜这些,没什们好得意的。
“我瞅着你这手灵活得紧,可是会刺绣?”
“这个我却是不太会的。打小家里穷,我没啥好绣,只是会一些简单的缝缝补补。”
方氏听了之后,笑了笑,“咱们村里人家也就做些缝缝补补的活儿比较多。”
“我的手不像婶子的手那般巧,婶子的手可是出了名的巧呢。”春杏也听说过方氏手巧这件事。
“这个可是你自己缝补的?”春杏身上的粗布衣衫上打了许多补丁,不过还是很齐整的针脚。想想她已经嫁过来了,并不得小明的心,婆婆又是个抠门的,家公不理事。
她身上的补丁只怕是她自己缝补的。
“是我缝的。”春杏还以为自己缝得不好,羞赧的低下了头。
“不错,针脚比较细腻。”这便是暗示叶柳,春杏合适。
方氏见过伍氏的针线活儿,很是粗糙,不像春杏身上的这般整齐,虽然多,看上去却不会杂乱难看。
叶柳自然也发现了这点,方氏和春杏在一旁聊的时候,她特意细细看了看她身上的补丁衣服。
与今日上街的那身相比,差了不是一星半点!虽然那身也不怎么好,但与毕竟没有补丁。只怕是她身上最好的衣服了吧。
这身粗布衫上的补丁针脚很整齐,看得出来她缝补的时候很认真。
听她娘的意思,这一整块菜地都是她在打理,那伍氏呢?
母女俩在回家的路上,方氏才跟叶柳透露,伍氏其实为人比较懒散,地里的活儿也干,但不会很细致。
自从春杏过门以后,家里头才变得整齐许多,就连地里的活儿,也在春杏的打理下变得干净整齐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