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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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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禾挑了下眉梢,“这还用你说!”

两人就地刨坑,将尸体掩埋,还有打斗的痕迹。

半个时辰之后,两人背靠背,坐在地上休息。

“应该用化尸粉的!”贺兰君看了眼掩埋的地方,有些不满意。

沈青禾正在抠指甲缝里的泥,“别!附近村民都有猎犬,它们鼻子很灵的,而且就是埋在这里,说不准晚上就被野兽拖走填肚子了。”

“那为何还要埋?为何不直接丢到山沟里?”贺兰君吼她。

“是你说要处理尸体,我怎么知道你想如何处理!”沈青禾也吼她。

两人同时沉默了几秒,忽然都笑了。

“我叫贺兰君!君子的君!”

“沈青禾,没啥别的意思,我爹娘都是种地的,不识字,没给我起个菊花桃花啥的,已经很好了。”这名字,她的确很满意,她喜欢简简单单的。

贺兰君退开一些距离,转身盯着她,“可我看你不像种地人家出身,你会武功?”

“不会,只不过是简单的防身,小时候跟村里孩子打架打出来的。”沈青禾并不回避她的目光,微笑着应对。

贺兰君自然不信,但是也没有追问,她从怀里掏出一块令牌,抛给她,“我欠你一条命,我不喜欢欠别人,所以一定会还给你,命是不可能拿来还,钱财我也没有,所以这报酬,你还是想好了再讨要,这令拍可以让你在凉州城里找到我!”

沈青禾捏着令牌挺傻眼的,不过又该死的对她胃口。

她掂了掂手中黑漆漆又沉重的牌子,笑道:“若有一日,咱俩在战场上相见,我可否用这块牌子,令你后撤三十里?”

电视里,不经常这么演?

贺兰君看了她好一会,才慢慢的说:“不可能!”

沈青禾直想翻白眼,“那这牌子你还是拿回去吧!不如一块废铁管用呢!”

“给了你,就是你的,若你需要人打架,可以找我,个人帮忙,跟南辽无关!”

看得出,这个贺兰君是个对君主忠诚,对朋友讲义气的人。

又不会为了报恩,违背原则。

脾气像个男人,不过这身材还是挺女人的。

沈青禾休息够了,站起来,“那咱们各自回家,日后有机会,自会相见,若是没机会,最好还是不见!”

“够意思,我喜欢你!”贺兰君豪气的拍了拍她的肩。

她最讨厌那些假惺惺的大家闺秀,名门淑女。

成天端着个架子,扭扭捏捏的,什么都不敢做,什么都不敢说,面子名声比天大。

那些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别!咱俩只能互相欣赏,喜欢还是算了吧!”沈青禾有些吃不消她的豪气。这人真的是除了外表,其他没一点像个女人。

分别时,青禾又忽然想起来一事,问她,“女子也可以领兵打仗吗?”

贺兰君傲然一笑,“有何不可?谁看不服,就用实力说话?等你有了绝对的实力,就没什么不可能,我看你并无内力,我教你一套入门口决,你自己慢慢悟!”

沈青禾找到阿宝,两人空着手下山。

“阿姐,鹿跑了吗?”阿宝背着鼓鼓囊囊的布袋子,里面满满都是槐花。

“跑了,偶尔也要放生,咱们靠山吃山,不能赶尽杀绝。”

阿宝想了想,又摇头,“不对,萧山大叔说,只有怀了崽子的母鹿才能放走,他没说公鹿要放走啊?”

公鹿母鹿很好辨认,离的再远都能认出来。

公鹿头上有角,个头也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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