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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乓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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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就这些了吗?”他指了指屋里,问我。

我一手扶住门框,把头探进乓乓的房间。里面除了地毯墙壁,摊在地上的床垫,一张被书本讲义覆盖的工作台,还有堆在墙角的几个纸板箱之外,看不见其它任何东西。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进来过。”我尽量别过头不去看他。他过份的消瘦让人觉出精刮,又阴沉着一张脸。好像要上门来讨债一样的架式。

“真的只剩下这些了吗?”我暗自思量。她好歹也在这个房间里住了三年。

虽然我现在没心情也没必要对他做出任何解释,但自从把这个房间租给她之后,我的确再也没有走进过她的房间。

她的房门永远是关着的。而且门从来不是轻轻关上,而是“乓“一下被砸到门框上,动静大得能震下房梁上的灰。如果“乓“的音质发闷,那是宿舍的大门。“乓“的音质清脆,那是她的房门。过了三分钟,又是“乓“一下,那是她用完洗手间重新又回自己房间后关门的声音。要是一小时之后,房子再随着“乒“的声响,晃了一下,那就是她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后又关上了门。

乓乓的声音,几乎是我和她之间沟通的全部。深夜从图书馆回来,乓乓。一大早去上班,乓乓。至于同个屋檐下的我当时是不是在休息,处在什么样的心情状态,完全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因为她付了房租,她便有了乓乓房门的权力。

我试过就乓乓以一事,和她进行过交涉。“你能不能关门的时候,别乓乓的,那么大声?”我尽量让自己说这话的时候,面带笑容。

遇上她心情好的时候,她会满口答应,但那却毫不妨碍她之后照样乓乓不断。

要是她心情欠佳,她会顺便埋怨我不该把空调的温度开那么低,太浪费电。她甚至问我说,以后能不能别把朋友往家里带,那样会影响她学习。

说到这点,也很令人沮丧。平时在我面前乓乓甩门也就算了,但当着我同学或朋友的面,动不动砸门的行径,多少令人有点尴尬。

和她同住的三年里,我从来没见过她带任何人到家里来过。这可能直接导致我一旦有访客,屋里乓乓的频率和音量都会高过往常。害得我一再和国际友人解释,她不是冲着他们来的,那不过是她的一种习惯。虽然我的解释未必能让人信服,但后来和朋友提起她时,我们都管她叫乓乓。

像这种时候,我免不了后悔当初怎么收了她这么个房客。起初我选择住这里,是因为它离医学院附近,图书馆走几分钟路就到。校院附近,到处都是学生,看上去年青而快活。随便一块绿地,三三两两坐着躺着把自己沐浴在阳光下,对着本书,晃着脚摇着脑袋,一晒就是一个下午。

当时我正在读医学院的预科班,被有机化学里碳链的变化,还有细菌学里十几个字母长的英文单词折磨得昏天黑地。每天能见到这些已经荣升为医学院学生脸上露出的笑容,总爱联想到自己日后的光景,心里也会跟着畅快些。

但这些都是我宿舍窗外远处的风景,宿舍本身已经旧了。几十年前的平房设计一看就知道过时了。松垮垮的地毯下面高低不平,空空软软的几处,走过去会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老房子经过一拨又一拨房客们的洗礼,不管再怎么开窗通风,在宿舍的过道和房间里,到处能闻见一股烧焦的咖哩味。

住在这种老宿舍里最大的好处就是房租便宜。原本同我一起合租的女孩转学去加州了,我只好学人往学校里的布告栏里贴了几张招租广告,没想到第二天就有人上门来找我。就是现在的乓乓。

从她递给我的身份证上看,她比我大十二岁。她告诉我,她以前曾在中国北方的一个城市里当过十年的儿科医生。现在她正在医学院的实验室里工作。等她考出行医的执照,她以后会在美国继续当医生。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眼睛很少直视我。目光一带又转去房间的某一处角落,然后在那里定住。她似乎没有和我交谈的欲望,每句话都是我用问答的形式,从她的嘴里硬挤出来的。

她皮肤黑,块头大。望着她膀大腰粗,虎背熊腰的线条,还有受到脂肪推挤而显得模糊的五官,很难不让人联想起发酵膨胀过度后,又被烤焦了的馒头。

她瘫坐在我对过的沙发里。在我面积并不大的宿舍,咚咚咚来回走了两圈之后,她开始坐下来喘气。天气并不热,她却不停地拿手擦着额头的汗,之后又把湿了的手往深蓝色的裤子上擦,在上面留下几道手指的印迹。

直觉告诉我,可能我们以后很难成为好朋友。但我马上又把自己的观念给纠正过来,毕竟我现在要找的只是一个可以分担费用的房客。所以当她没对我提出的房租杀价,而是问我,明天她可不可以搬进来的时候,我立刻答应了。

之后接触下来的事实表明,她并不是一个能令人身心愉快的房客。除了乓乓关门之外,无论甚么声音到了她那里都像是经过扩音器放出来的。走路时捣地如金刚,吃饭时囫囵如台风,喷嚏咳嗽如响雷,哈欠打嗝如鸣钟。虽然这些声音,很容易撞乱别人原本平和安逸的心情,但做为她的同房,除了关紧房门,找两块棉花塞住耳朵之外别无它法。

按我以前的理解,能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都该是像鲁智深那样不拘小节的侠士。

但除了声音动静大之外,在其它的事情上,乓乓偏又变得格外细小起来。

先是她每个月交给我的支票。她一定会在支票空白处写明,这付的是哪个月的房租。

付房租之前,她把支票紧捏在手里,迟疑地盯着我的脸,并叮嘱我一句要“专款专用“之后,才勉强把支票递给我。虽然我从来没弄明白她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公用的冰箱,还有厨房里的储物柜,早都被她一格归我一格归她地严格划分过了。即使这样,她还是会一丝不苟地在她买来九十美分一打的鸡蛋,还有二十五美分一磅的大白菜上,用黑色墨水笔,认真签上她的名字。

当时半工半读的我,经济上比已经有了正式工作的乒乒要穷许多。但就省钱一道,还是无法和乓乓的精细相比。

夏天的晚上,睡着睡着满身大汗被热醒。那一定是乓乓把我设在空调的温度悄悄往上调了。我开灯一看,华氏八十五度。比我原来的设置高了十度。我把温度调下来后接着睡。下半夜被热醒之后,一看温度又回到八十五度。如此三两次反覆下来,也就汗答答地昏睡过去了。第二天一早,在我还没找到机会埋怨之前,她一本正经劝我,怕热的话,可以多用电风扇。报纸上说的,二十四小时开吊扇的成本不到五十美分。

唯一公正的是,节约也同样地用在她自己身上。她信奉“省下来的钱,就是赚到的钱“按此原则,她从来不去商店买衣服,掂来倒去就那么两件深蓝和咖啡色的外套衬衣来回换。做饭靠自己,每天早晨做一次饭菜,中午晚上的两顿都装塑料盒子里带去医院吃。去电影院看电影的奢侈自然不用提了,甚至连头发,她也是对着镜子在家里自己剪的。

她曾经得意地告诉我,她可以把每周的伙食费控制在十美金之下。主食是面条,加点白水就着青葱便是一餐。如果想要改善伙食,美国的冻鸡最便宜。烧一锅鸡汤,放在冰箱里,可以喝一整个星期。由于她不泄的努力,房子里流传了几十年的咖哩味里,开始加入了烧鸡的气息。

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她撞见我说,“这日子得会过。这里的一美金,寄回去就是八元人民币。他们一个月在国内能挣多少钱啊。我们这里只要省下一口两口,够国内一大家子人吃好一阵子呢。”

听到她这类温馨提示,我心里却生出听老人说起荒年里该去哪里挖野菜掘树皮的惶恐,急急地想避开。

我平时和她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对于她没有朋友,没有爱好,天天实验室,图书馆,宿舍三点一线,青灯黄卷,关起门来读医书过日子的生活方式,只能满怀敬畏。可真等她和我聊起家常,比如哪家店的鸡骨头不按磅秤,一大包才卖九十九分。或者家里来信,说她六岁的儿子,毛毛又长高了一公分之类的,我也没有心情坐下来听她唠叨。所以在她搬进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和她之间沟通就止于乓乓传声上了。

听惯了,在那个单调的乓乓声里,也有缓急的节奏和悲喜的情绪。快而轻一点而过的“乓“,代表她这一天过得还不错。重而响带着轰鸣的回音的“乓“,代表她现在的压力很大,不砸出如此大的声响,不足以泄愤。

但有一天,我熟悉的乓乓声发生了变化。首先是时间不对。通常下了班,乓乓会直接去图书馆,每天都要等到图书馆九点关门之后才会回来。在读书这件事上,她永远像闹钟一样准时,连周末圣诞也不例外。

但那天,她却在太阳还没全下山之前就回来了。更奇怪的是,她这次关门,没发出“乓乓“的声响。门“喀哒“一声蔫蔫地半搭在门框上,直到她用肩膀再往上撞了一下,门才算完全关上了。

那一晚,她的房门一直关着,甚至连平时从门底下透出的光也消失不见了。

睡到半夜,从乓乓的房间里传出一阵阵奇怪的声响。高高低低,时短时续,像是月圆之夜荒郊野外的狼嚎,任是谁都会听得心里发毛。要不是凄凉的嚎叫呜咽中,夹杂着”毛毛,毛毛,妈妈对不起你,对不起你“的喊声,我几乎无法确定声音的源头,是人是兽。

我推了推她的门,锁着。我在门前站了一会儿,侧着耳朵听,却始终没敢去敲门。

等再见到乓乓她,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她的脸上居然带着微笑。她一见我,像见到了久盼不归的亲人。她拉开凳子让我坐,还问我要不要一起吃碗西红柿鸡蛋面?没等我反应过来,乓乓告诉我说毛毛今天已经开始退烧了。她拍打着她厚重的手掌,像是在感谢天上的神明,“这下好了,他的小命总算保住了。”

乓乓解释说,毛毛是从四天前开始发烧的。孩子他爹起先也没在意,等送去医院的时候已经转成肺炎了。一直高烧不退,肺部感染扩散,可以打的抗菌素全试过了,医生也没办法。把一家人给急得呀。直到今天下午,也就是中国的凌晨,孩子的体温总算是下来了。

“也难怪,孩子他爹懂啥呀?他又不是医生。可我这个医生又不在。我算是什么妈呀?别人的孩子救了千万个,轮到自个的孩子,遭了那么大的罪,我却不在他跟前。这当得是哪门子的妈妈呀?”乓乓吸了吸鼻子,拿手胡乱在脸上撮了两下,转身去厨房帮我端出来一碗冒着热气的面。

“你不知道,毛毛是个早产儿。他刚出生的时候,连三斤都不到。”她两手在空中拱成一个圆球状。“大家都以为他活不下来了。隔着玻璃,我看到他那么点大的小东西,居然要在温箱里,倔得想要抬起头来,我就知道他能行,一定能活下来。后来,他真活下来了。可他一直要比别的孩子瘦弱,经常生病发烧。那时候真难呢,我晚晚陪着他睡。哪敢睡个囫囵觉啊?半夜一醒过来就在他头上摸摸,拿听诊器在他身上听听,看他有没有发烧啥的。等他长到三岁,身体好些了,却比别人家一两岁的孩子长得还小。”

和乓乓同住那么久,这是她第一次拿食物招待我。没想到,她用鸡骨头汤为底做出来的西红柿鸡蛋面鲜美无比。我一边吃面,一边问她后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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