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土地
我数了一下,这已经是他第七次道歉了。
本来,一个中国人对着另一个中国人说英文已经够让人别扭了。一顿晚饭,他不过接了两个加起来前后不超过三分钟的电话,却已经前后向我道了七次歉了。礼貌当然是美德,但过了度,就让人觉得疲劳。
他向我介绍说他祖籍山东,但在台湾出生,大学毕业后来了美国。天还没冷,他已经换上了厚呢黑西装,脖子上的BURBERRY围巾绑得密不透风。虽然高大的身材和他的祖籍依旧有着关联,但精致的金丝边眼镜连同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发型,把他齐鲁之地的雄浑气概全给盖没了。
但凡认识他的人,都叫他地主。不管原意是讽刺他的旧式作派,还是羡慕他逐年累积的财富,地主也的确当得起这个头衔。
除了是长青藤理工科毕业的博士,在五百强的公司里身居要职,他所有的财富精力和时间都无一例外地投向了土地。在高速公路进出口或繁忙马路交界处,选一块尚未开发的空地,整片的买下。在手里捂上个三五年,只要等来更大的发展商想把空地变成商场或办公楼,便是套现的时候。
像他崇拜的股神巴菲特一样,地主向来喜欢做长线。一来可以减少贸然进出场的风险,二来以耐心为代价而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在守着土地等待兔子撞树的同时,地主还投资商业用的仓库和民用的住宅。每年光是房租一项,利润就相当可观。
在派对上,朋友引见我们认识。我做的是金融,而他擅长房地产投资,对彼此而言,都是不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开始。对于这样小心翼翼的人,当然我也只能小心翼翼地待。所以两人的交情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局限于金融房产投资的电邮交换。
直到有一次,我把在国内度假时拍摄的新疆秋色寄给后,他的感慨不知从哪里一下子冒出来了。“啊,多希望我能像你一样,背上行囊,去到世界上我不曾去过的角落。“,等等。
虽然是用英语写的,但其行文优美还是显而易见。经我鼓励后,他告诉我说,他其实从小就喜欢文科。历史,文学,艺术,向来让他着迷。在他以后的电邮里,和我说的多半是他新近看过的书或电影。
一来二去的交流,使我很快发现,两个人之间的品味有着明显的不同。有一本他向我推荐的英国电影可把我给郁闷坏了。电影名字我忘了,说的是一个在华丽宫殿里长大的贵族子弟,为了家族利益,娶了一个冷漠却极其富裕的女人为妻。结果不幸福的婚姻导致妻子和别人私奔,而男主角骨瘦如柴地躺在异国他乡的疯人院里,在等待死亡来临之前,忏悔着他的一生。
除了高贵优雅中挥之不去的阴郁,我当时并不太明白他喜欢这部电影的原因。但不久之后,他邀请三五个好友到他家晚餐的时候,我似乎在他的豪宅里找到一点模糊的关联。
说它是毫宅,不是因为建筑或装修的华丽,而是它占据着市中心最昂贵的土地。在寸土存金的地界,他房子的占地面积不是用平方米,而得用英亩记算。
铁门背后,一栋孤零零的房子矗立在绿荫荫的草地中央。但除了绿地,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栋住宅无法带给人任何愉快或悦目的感觉。两层楼的建筑耸着一个高得古怪的顶,向根避雷针似地戳向天空。除了门窗,墨绿色的爬山虎几乎占据了楼面房的全部,唯有接近房顶处的露出几处房梁,被漆成类似黑巧克力的深咖啡色。
房子里面虽大,但天花板出奇的低,窗户也特别狭小。坐在被划分成无数块一小格一小格菱形花纹的玻璃窗前,我总是神思恍惚地觉得自己是在大卫.科泊菲尔的姑婆家作客。房子应该从一两百年前就已经站在这里,以后逐年逐月地风化衰老。
现在的朋友圈里,没人见过他前妻,估计他们离婚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空荡荡的房子里如今只住着他一个人。原本和他相依为命的儿子,今年夏天也去外地上大学了。
当主人递给我们每人一份寡淡到几乎没有味道的三文鱼和两根瘦得可怜的芦笋做晚餐时,他有意无意地提到,房子之所以那么大是为了他儿子招呼小朋友来玩的时候,有可以留宿或玩耍的空间。
参观楼上楼下房间的时候,儿子的照片在书架上,墙壁和楼梯的拐角处,随处可见。一个纯净到像露珠一样的小男孩,张大了两只圆滚滚的大眼睛在骑马,打网球或穿着燕礼服在弹钢琴。
做为女人,我对房子里没留下半点痕迹的前任女主人很好奇。趁他一个人去酒窖拿红酒的机会,我问他房子里怎么没挂女主人的照片?
“你是说领导?”
对在西方氛围多年的他,选用一个带政治色彩的字眼来称呼自己的妻子,我觉得很奇怪。但我猜我们说的是同一个人,点了点头。
“领导早回巴西去了。她原本家里就是那边的华侨,有自己的农场,好几代了。这里那么小,她住不惯的。”
对于几英亩的生活空间还嫌小的女主人,我难以理解。但男主人在聚会结束前对土地的看法却表达得清清楚楚。“股票起起落落,还是做房地产的好。到底那是实实在在的土地,无论发生什么,永远会在那里。除了土地能保值,上面的木头砖块摸得着,看得见的,多少让人放心些。”
几个月后,他电邮里告诉我,他用现金买了银行的拍卖屋,占了别人贷不到款的便宜。二十八套房子要让他好好忙一阵子了。
我回信恭喜他积累到第二十八栋投资房。
一分钟之内,他回邮纠正我,不是一共二十八栋,而是这一次就买了二十八栋。一个投资商两年前开发的连排别墅,被贷款压得撑不住了。要买,要求一起过,一次性付清现金。他提起房子的时候好像买的是收市前的廉价鸡毛菜一样轻巧。
地主最后用他并不常见的幽默和我声明,以后要去忙他的“房事“去了。大概怕我看不懂,一向的英文信里,出现了用中文繁体字写的“房事“两个字。既然人家忙着他的房事,别人自然是不好打扰的。接下来有好一阵,没他的消息。
等我从外地出差回来,发现公司电话和邮箱里有几个讯息,都是地主来的。说的都是同一个意思:有事,能否出来一叙?
那么着急,似乎不符合地主慢悠悠的个性。吓得我赶紧电话过去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电话里没说,只约我本周末在高尔夫球会所里的餐厅见面。
周五的下午我没上班,和他一起吃的午饭。除了告诉我他刚从国外回来,一直等到我吃完正餐后的草莓蛋糕,而他第一杯的红酒也见底之后,他才走入正题,和我说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这其实也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从前和现在混杂在一起,不连贯却又关联着的几个故事。
地主有一个习惯,每年父亲生日前后,再怎么忙,他也要飞回台北。住在哥嫂家,哪里也不去,陪着年迈的父亲度过一个星期。
一年一次的会面让地主清楚看见衰老在父亲身上留下的变化。如同深秋悬吊在枝头的黄叶,日渐一日地凋零萎缩。树下的人纵然百般感叹,却又无计可施,只求老天不要刮风下雨,不要过早带走飘摇中最后的那片叶。
走入老年后的父亲,从开始的找不到钥匙钱包,发展到后来在街上记不得自家的门牌号码。被确诊为老年痴呆症后的父亲,不认识面前高大的儿子,却认得照片上旧宅门前的那对石狮子。父亲他会指着石狮子,一本正经告诉别人,“我住在那里。”
明明坐在自己台北的家中,父亲却嘟囔说要回家。地主明白父亲是想念大海对过那片亘久不变,却又无法带走的土地了。
地主口中的父亲,是地主见过的最接近圣人的人。父亲除了饱读诗书,温良恭俭让占全之外,还异常地刻己隐忍。什么事都为别人着想,从来把自己放在最后。在家里如此,在他任职的中学也如此。
当内战快打到家门口的时候,父亲带着家眷和班上几十个面临被抓去当壮丁危险的半大不小的男孩们,有铁路的地方坐火车,没铁路的地方行走,裹挟在逃难的人群中,从山东到千里之外的广州,一共走了五个月。
等到了码头,却发现唯一让孩子们能上船过海的可能,是去当兵。父亲跪在地上哭着求,眼睁睁看着和自己从峰火中一路走过来的孩子,哭喊着被大兵和刺刀带走。
父亲的精神头从此就垮了。“孩子是该去读书,而不是去当兵的呀。”
他对不起临别时,跟在后面老远一路,对他一再作揖嘱托,一再泪流恳求的乡亲邻里。
直到四十年之后,两岸开通,众人回乡探亲时,父亲沉着脸,说他再无颜面回去。从此这样的话题在家里再无人提起。
地主是到了台湾以后才出生的。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告诉他,在蓬莱仙岛的对过,有一片自家的果园,大到看不到边。伸脚一跳,就可以拽下树梢尖尖上的那只半红半绿的苹果。往衣服上擦擦,一口咬下去,脆得格崩格崩响。还有莱阳梨,薄得透明的皮,里面包的就是一团蜜,滴答滴答往下流。你们小孩子可怜,没口福。台湾的那个,也能叫苹果,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