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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蜜糖(万字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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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

...

北城建立之后,有分东南西北中五域,占地广袤,囊括山地丘陵、湖泊大泽与平原,便是站立云端高出极目远眺,也仍是遥不可及。而在如此广阔巨大的城市之中,无论哪一域,都必定会有贫民区的存在,有些是在俗世灾变之中幸存下来的老城区,也有些是本在人间的偏僻村落,如今都被城市囊括其中,若是要用俗世中的说法,就该叫做城中村才对,还能显得冠冕堂皇一些。

不比贫民窟好听?

起码面子上可以过得去。

眼眶通红的云泽,一直不声不响跟在丁启茂的身边,看着他在经过这些破房烂瓦的时候,跟那些至少看起来还算淳朴的邻居们笑着打招呼。一路走过坑坑洼洼的土路,又穿过紧窄的小巷,才终于在一座小院门口停了下来,紧窄道路宽不过半丈多些,对面就是别人家屋后墙壁,地面上铺着的水泥砖,大多都是缺了半个,就像年轻人少了一条左腿,走起来格外费力。

破旧木门只有简单的锁链锁头,打开之后,泥土地面的院子并非很大,屋檐下的角落里还堆着数量不多的木柴,统共也就只有两间小屋,一间用来睡觉休息,另一间用来做菜吃饭。

从丁启茂搬家离开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不到三年时间。

就住在这种地方?

云泽抿了下嘴巴,心中愧疚更甚许多,眼眶也有些微微泛红。

黑衣小童紧随其后,走进小院,满脸好奇地四处打量,偶尔见到不合心意的,忍不住皱眉咧嘴,便如那用来做菜吃饭的厨房,空间实在太小了些,而且老旧木桌也是破破烂烂,沾满了黑色油渍,似乎已经许久不曾清理过。

灶台、风箱、铁锅、橱柜,都是有些不堪入目。

丁启茂有些尴尬。

“腿脚不太方便,就只能懒一些了。”

他伸手拍了怕云泽肩膀,笑着邀请两人去了正屋。

相对厨房而言,正屋就要干净许多,不知从哪儿捡来的破烂床板已经断了一块木板,但也好在只是边缘的位置,睡觉的时候就只需要往里躺些,就没有什么太大影响。而除此之外,便是一件掉了半个柜门的衣柜,两张又矮又破的小马扎,以及床头边缘一张堆满了书本的床头柜。

黑衣小童四下看了片刻,见到马扎只有两张,很自觉地退了出去,在院子里兴致勃勃地研究着还是生平第一次见到的压水井,满脸好奇。

马扎太矮,少了一条腿的年轻人并不方便坐,就只能半个屁股坐在床沿上,吱吱呀呀一阵响。

云泽拿了一张马扎,坐下后也是有些摇摇晃晃。

“你...”

云泽四下看了片刻,却始终不太敢看丁启茂,只说出了开头的一个字,之后就迟疑许久,才终于神情复杂地继续开口道:

“你,这几年,就住在这种地方?”

“嗯,也不是,其实是可以住楼房的,但考虑到我的身子确实有点儿弱,就想着最好还是沾一沾地气儿,出门什么的也能方便一些,就找了个这么地方。”

丁启茂说谎的时候,会习惯性地将目光望向别处。

就像他总是随身带着一颗蜜糖,都是这么多年过去之后,也没有改掉的习惯。

“这里,住着也挺好,邻里街坊什么的,也很好。”

丁启茂望向窗外,看着黑衣小童终于摸索清楚怎么使用压水井,正玩得不亦乐乎,面上笑意就更浓一些。

云泽偷偷摸摸瞧他一眼,没有揭穿。

房子,并不贵,哪怕楼房也是如此。说得再要夸张一些,就是百元一间房,甚至有些常年无人的住处,随随便便就能捡得到,没人会去多说什么。

但最重要的还是临近的菜场有多远,米面粮油这些的,又卖多少钱。

不同地方的价格也并不相同。

千元一担粮,百元一间房,这种说法并不为过。

云泽心里堵着一口闷气,怎么也吐不出来。

房间里忽然变得十分安静,云泽就坐在那张断了一根横梁的马扎上,低着头,盯着底面一直发呆,丁启茂就半个屁股坐在床沿上,手里拄着那根已经红光油亮的老藤拐杖,大抵算是这整个家里,最在面子上过得去的一样东西。

许久之后,云泽忽然起身出门,在院子里找到已经玩腻了压水井,正坐在柴禾堆上仰脸发呆的黑衣小童,将身上所有的现钱全都交给他。

“去买些熟食,够一顿吃的就行,剩下的钱都给你了。”

云泽将声音压低,说完之后又略作思索,继续开口道:

“再买点儿酒,不要太难入口的。记得一定要给钱。”

“得嘞,放心吧哥儿,到饭点儿的时候我再回来!”

索然无事的黑衣小童心思玲珑,当然知道云泽确实是好心好意,但也想要将他支开,便当即咧嘴一笑,压低了声音满口答应下来,很快就拿了钱出门去。

丁启茂只回头看着,并不做声,知道云泽重新回来,才眉眼带着些许笑意,轻声开口道:

“有话想说?”

“...嗯。”

云泽没有坐下,只是站在一旁,低着头,眼神愧疚。

丁启茂晃了晃手里的老藤拐杖,轻轻摇头一叹。

“那些事,都已经过去了,真没必要再说什么。更何况那时候我之所以会搬家离开,也是因为觉得你说的那些有道理。”

少了一条腿的年轻人许是觉得有些硌得慌,挪了挪屁股之后,才低着头继续开口道:

“在俗世的那两年,无论是你,是我,还是小伟,咱们都做下了太多的恶事...”

丁启茂忽然一顿,小心翼翼抬头看了云泽一眼,见到他面上神情并无异样,才终于放下心来,心中暗自揣摩,仔细斟酌言辞,才终于谈了一口其,缓缓道:

“吃过人,喝过血,甚至还对年幼的孩子下过手。那些事,哪怕放在现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世道上,也是罪不容诛,馨竹难书。而你当时跟我说,想要彻底忘掉那些,咱们三个也应该彻底分开,我觉得其实是对的。就像睹物思人的道理一样,可以避免在看到对方的时候,总会想起那两年的许多经历。”

丁启茂面露微笑,眼角眉梢的轮廓,都显得格外轻柔。

“毕竟俗世回到人间之后,整个世道就变得和那两年不一样了,可咱们却已经习惯了同类相食,也习惯了朝不保夕,忽然回到人群之中,就难免会觉得格格不入,也难免会觉得心惊胆战。毕竟在当初那两年,一旦遇见不认识的人,很少会有可以和平相处的情况,大多时候都是你杀我,或者我杀你。而且啊,这些习惯,已经被当初的那两年刻进了所有人的骨子里,又岂是那么容易就能改掉的...所以,只有忘掉那些,才能放过自己,也只有彻底分开,才能放过对方。我觉得这个道理很对,非常对,所以我才会搬家离开,跟你当时指着我的鼻子说出的那些话没什么关系,我只当成是在放屁,虽然臭不可闻,但也不会因为这些就生你的气。就只是觉得你的说的对,仅此而已。”

少了一条腿的年轻人抬头望向低头的云泽。

虽然被已经长长了许多的头发盖住了眼睛,看不到,可年轻人知道,云泽肯定又要哭。

他笑了笑,颇为费力地转过身去,从枕头底下取出一包糖,然后从里面拿了一颗,再回过身来,将云泽紧握的拳头轻轻掰开,将蜜糖放在他的手里。

就像最早的时候,两人还是邻居,每当年幼的云泽满身是伤,躲在房间的角落哭哭啼啼,就总会有一根竹竿从隔壁的房间里伸出窗扇,轻轻敲打他身旁的玻璃,而那时候的竹竿上,也总会有一颗用胶带缠在上面的蜜糖。

蜜糖很甜,总能让当时的小小少年破涕为笑。

那是当初年少时,除了父亲之外,生命里唯一的阳光。

云泽忽然有些绷不住了,手里握着那颗糖,直接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眼泪怎么擦都擦不干。

丁启茂深深叹了一口气,眼帘低垂,嘴角带着些许笑意,陷入过往的回忆之中,没有出声安慰云泽,任凭他随意去哭。

很多年了,不曾再见他哭过。

上一次见到,还是在当初没有食物,已经饿得头昏眼花奄奄一息,丁启茂迫不得已自断一腿时,好不容易才终于走出曾经阴影,学会了坚强的少年,终于又哭了,一边吃,一边哭,就像现在一样,眼泪很多,怎么擦都擦不干净,怎么止都止不住。而从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丁启茂都不曾再见到少年流眼泪,甚至还像换了一个人,变得格外残忍,心机深沉...

便是两年多不到三年前,少年指着他的鼻子十分违心地撂下许多狠话的时候,也只是红了眼眶,仅此而已。

...

晚间饭时,黑衣小童才终于拎着一大袋子的熟食酒水回到院子里,又格外勤快地从厨房里搬来了桌椅板凳,一一擦拭干净,再将食物全部摆在碟子里,又将酒也全部打开,才终于退出房间。

院子外面,先前见到黑衣小童买了东西却不肯给钱,迫不得已才终于现身的老道人满意点头。

黑衣小童被逼无奈,婉言拒绝了丁启茂拉着他一起坐下吃些东西的邀请,随后便就满脸谄媚地点头哈腰,一路退到院子外面。再之后,黑衣小童脸色一变,咬牙切齿地盯住了老道人。

后者咧开嘴巴,露齿一笑。

“只要你肯乖乖听话,我就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听到过。但前提是你得乖乖听话。”

老道人刻意强调了两遍,心满意足。

黑衣小童龇牙咧嘴,恨不得直接扑上去,将老道人扒皮拆骨,生吞活剥。

...

对于黑衣小童如此表现隐约察觉到些许古怪的云泽,眼神中多多少少有些异样,却也懒得多加理会,毕竟这看似模样稚嫩的黑衣小童,本体也是叱雷魔猿,是个实实在在如假包换的入圣妖修,行为古怪一些,本来就很正常。

更何况眼下时候,云泽确实没有多少心思理会黑衣小童是否是在外面做了什么违心事,才会如此巴结谄媚。

就算需要有人给他擦屁股,也得是乌瑶夫人老道人,怎么都轮不到云泽来擦。

碰杯之后,一口酒入腹。

可能是需要自己在乌瑶夫人或者老道人面前帮他说两句好话?

云泽心里的念头一闪而过,之后便就不再理会,连连夹菜放在丁启茂面前的碗里。只是已经许久不曾吃过肉的丁启茂,着实不敢忽然间就一改往日里的饮食习惯,敞开了肚皮大快朵颐,只得苦笑着开口解释一番,才终于制止了云泽接连夹菜的动作。

可即便如此,丁启茂面前碗里的肉食也已经冒出尖来,堆成了一座小山。

“还是你多吃点吧。”

丁启茂苦笑连连,将自己的碗与云泽的碗换了过来。

“修行中人的胃口,应该都很不错。”

“...如果是放在平时,可能胃口不错。”

云泽苦笑一声,终于放下心结之后,就有很多在平日里不会与别人多说的话,想要一吐为快。

便如早先时候与何伟绝交,或者自己那个看似窝囊的父亲其实很厉害,又或平日里与人相交,总得逢场作戏、假仁假义才能行,可真正能够信任的,就只有仙宴阁里的一位青竹姑娘,而真正能够说上一些心里话的,也就只有一位像是萍水相逢一般,在寻常时候,除了上课之外,就再也没有更多交集的青雨棠。

也或忽然多了一位名叫乌瑶的二娘出来,是为真正正正如假包换的妖族圣人,又对自己视如己出,就不知道应该如何面对。

哪怕那位乌瑶二娘是像老道人与席秋阳一样,云泽都不会觉得难以面对。

丁启茂沉默半晌,一直都在倾听,直到此间才终于插嘴道:

“你那位师父,还有那位道人前辈,又是什么样?”

“师父的话...”

云泽皱起眉头,想了许久才终于略有迟疑回答道:

“师父,曾跟我爹是死对头,按照前辈的话来讲,就是亦敌亦友的那种复杂关系。他对我很好,这我知道,可终归说来,他也只是为了在我身上证明自己的学问很对,所以才会对我好。至于那位前辈...”

云泽摇头轻叹一声。

席秋阳的事,云泽是在老道人那里知道的,而老道人与云温书的事,则是在怀有俊那里问到的。

“我爹当初被瑶光圣地和皇朝联手围杀时,那位前辈临阵脱逃了。”

“所以,你觉得你师父对你好,是因为另有所图,而那位道人前辈对你好,是因为心中有愧,想要在你身上找补回来。”

丁启茂皱起眉头。

“因为你能找到他们对你好的理由是什么,所以你就可以受之无愧,更在心里觉得理应如此。但说到最后,你也还是把他们当成了外人,也正是因为有着这样那样的理由让他们对你好,你才可以心安理得地假仁假义,也可以用逢场作戏的方式来应付他们。可你那位乌瑶二娘对你好的理由是什么,你却根本找不到,毕竟就只机缘巧合地见过两次而已,所以才会不知道应该怎么去面对。”

丁启茂深深一叹,犹豫许久,才终于下定决心开口道:

“你有没有想过,你真正不知道的,不是应该怎么面对你那位没有理由就对你好的乌瑶二娘,而是不知道应该将她摆在一个什么位置上。”

闻言之后,云泽一愣,旋即低头沉默下来。

院子外面,黑衣小童不怀好意看向老道人,一脸贱兮兮的模样冲着这位花白胡子的人族圣人比了几个口型出来,“心中有愧”四个字,明明白白。可老道人却只脸色阴郁难看地冷哼一声,而后便就别过头去,心里一阵说不出复杂感受。

说不出是难过还是愤怒,也或二者都有。

却到最后,也只能化作格外无力的一声长叹。

屋里,丁启茂抿了抿嘴唇,满脸担心地望着忽然就变得格外低落,低落到一言不发的云泽,过了许久才终于缓缓开口道:

“或许,我只是说或许,你还在自欺欺人,也还是没能真正接受那两年,更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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