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野蛮人被停职
整夜,再无一人瞧见大盗王小鱼的踪影。
搜宫的侍卫于凌晨时分碰了头,相互瞧见对方丧气的神情之后,才将一无所获的结果层层递在总统领卜昭面前。
在承华宫灭火之后,禁卫营第一次进行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大集结清点,所有侍卫都在原地接受旗长的点名登记,皇城之内的灯火燃了整整一夜都没有熄灭。
那渊站在玄音阁顶,在这里能眺望大半个皇城,直至天边一丝金线拉起,再没有出现过狼烟示警或鸦哨的声音。他的身子绷的很紧,双手握拳负在身后,拧紧的眉一直都未舒展开过。
这夜,注定是许多人无眠的一整夜。
第二日早朝,皇上于百官面前第一次指着那渊的鼻子大斥其无能,办事不力,停了他的职,将他赶下了殿,并且于朝堂之上将王小鱼三次造访皇城窃宝,第三次从众目睽睽之下溜之大吉之事公诸于众,满朝皆惊,还未下朝,此事便像插了一双飞毛腿一般跑遍了仇京的大街小巷。
大盗王小鱼,就此闻名!
而本尊,正窝在北禁府中的案宗房,手中翻看着一本案宗,黑着两个眼窝,一连打了三个喷嚏。
“大越四十七年八月初八,汾阳县五坛村邵家庄走失少女一名,年十七,邵家庄庄主邵易独女,名邵夕月。”王小鱼揉了揉泪眼婆娑的眼睛,仔细看下去。
整整几页,叙述了邵易报案、官府勘查追踪的过程,后来以一个樵夫在距离邵家庄不远处的山野中发现邵夕月被狼啃噬的几乎瞧不清模样的尸体为结案。
可怜,她叹了一声,合上案宗,将其按照时间于类别归到一处。
“大越四十八年正月十六,汾阳县城西南胡同,丹三号刘府,户主刘世荣,家中三女名刘霞玉,年十六,于花灯节走失...”
王小鱼揉着眉心,仔细阅读下去,案宗记载,花灯节那日,刘霞玉带着自己的丫鬟,跟着哥哥刘淼本是乘马车出行,但半路马车坏了,几人只能下马车徒步行走,等待奴仆回府换来好的马车。
在这期间,刘霞玉提出要到最近的山神庙去祈福,这是她们当地花灯节的习俗,在那间山神庙祈求来年平安顺遂,听说一直以来都很灵验。
于是,刘淼便陪着妹妹一同前往山神庙,却在半路走散了,这一散,刘霞玉便腾空消失了。
她随身的丫鬟在后半夜都哭哭啼啼的找回了家,刘霞玉却再也没回来过。
据她的丫鬟说,和刘淼走散后,她一直劝刘霞玉原地等待,而刘霞玉却执意是要去山神庙找人,不许自己近身,喝令她在庙门等待,谁知她左等右等,直到人潮散去,她在进庙中一瞧,已经是晚了。
她还说,其实马车会坏,也是刘霞玉让她找到饲马的马夫儿子小三儿,使了银钱,让他偷偷锯断车轴的。
当然,刘家人的口供对于这些事都是一笔带过,并没有丫鬟说的详细,或许是种种表现来看容易令人误解遐想,作为亲人,自是无法相信并且愿意让人知道的。
案宗没有结尾,没有扣章,这是汾阳县丞递上来的一份悬案。
这汾阳县丞倒是一个少见的谦逊之人,在案宗之后还有他的几句亲笔,大致的意思便是此案除了丫鬟的几句口供之外,再无其他信息,也直言自己能力不够,经验不足,希望上级能重视,任命一些有侦查经验的人来帮助汾阳县破了此案,他才能给苦主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