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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三章 凡尔赛和约(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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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石头,砸脚可是砸的刘钰龇牙咧嘴的疼。

《凡尔赛和约》中与大顺相关的贸易问题,用马尔萨斯经济学,倒也确实可以解释的通——本国的有效需求不足,所以要寻找有效需求嘛。

现在法国的凡尔赛那边,大顺在贸易问题上,其实已经谈的差不多了。

大体上就那么几条内容:

其一:

法国解散东印度公司、英国解散东印度公司、丹麦解散东印度公司。欧洲各国不得组建以中国和印度为目标的独享垄断贸易公司。

各国应该约束本国船主,不得越过好望角向东航行,也不颁发任何形式的、以好望角以东为贸易范围的许可状。

此条,并不是大顺反对自由贸易,也不是大顺要搞垄断贸易。

而是因为,大顺禁绝天主教、新教等非大顺在册的、牧首由礼政府册封的、使用大顺依托景教那一套搞得译文的《圣经》。

用诸如“三一妙身”、“弥施诃普尊大圣子”之类的翻译。且人员按照僧、道、尼等类似的手段,需要礼政府颁发度牒。且“大法主”,也即大牧首,必须由礼政府选拔认可,没有礼政府点头,假的,不认。

除此之外,不得在内地传教,主要是为了分化瓦解和吸纳大顺之前已有的大量天主教徒。

故而,这不是个贸易问题,也不涉及到自由贸易,只是宗教问题。

鉴于荷兰人之前在日本,满嘴胡咧咧,为了贸易,压根撒谎说他们根本不信基督教。

故而有此前科,大顺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号称自己脱教”者,前往好望角以东进行贸易。

其二:

法国将法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领地,交给大顺管理,以作为大顺对保卫法国的西非殖民地的感谢。

法国将不在毛里求斯驻军,法国的海军将撤离毛里求斯,但法国对毛里求斯依旧拥有主权、治权。

英国将割让在印度、南洋、明古鲁等地的殖民地和贸易站。东印度公司成员和驻军,将全部从南洋和印度撤离。

英国放弃在马斯喀特、索马里、波斯等地的贸易站。

葡萄牙将放弃帝汶、果阿等在南洋和印度的殖民地,交由大顺。

丹麦将放弃特兰奎巴殖民地,交由大顺管理。

西班牙的直布罗陀,将暂时由大顺和法国共管。西班牙在吕宋的殖民地得以保留,但西班牙不得支持罗马教廷向大顺内部派遣传教士,西班牙的吕宋总督区将履行审查义务,清查各个教团在吕宋的活动。

大顺将为西班牙,提供4000名“死硬的天主教徒”,移民密西西比地区,由西班牙当地教区管理。如果西班牙愿意出钱,更多的大顺这边也能提供,把所有的死硬天主教徒全都移走才好呢。

大顺将与西班牙在苏禄进行吕宋地区的贸易,大顺的商船不会前往吕宋、西班牙的商船亦不可前往大顺港口。

葡萄牙的莫桑比克问题,暂不在讨论之列,但莫桑比克的奴隶贸易,需要在大顺办证,以通过好望角。对于无证商船,大顺可以击沉。

也即,除了西班牙的吕宋、葡萄牙的莫桑比克,好望角以东,欧洲势力一扫而空。

丹麦是凑数的,就算大顺不逼着丹麦签条约,丹麦的东印度公司也要解散了,特兰奎巴整天被“海盗”堵着,也实在受不了了。

吕宋问题比较麻烦,这个不着急,以后慢慢来,反正有直布罗陀当抵押;莫桑比克,则是因为奴隶贸易,葡萄牙不可能放手,而且西班牙太不给力,打个葡萄牙被葡萄牙的农民顶的喘不动气,大顺暂时也没力气把手伸那么远,却彻底清理葡萄牙在莫桑比克的势力。

主要是葡萄牙在莫桑比克的政策,弄得一堆本地的“奴隶贸易受益者”。大顺又不搞奴隶贸易,拿了莫桑比克也是麻烦。

奴隶贸易、鸦片贸易,这是两个底线,大顺这边是坚决不做的。

反正葡萄牙是废了,也不急,早晚的事。

其三:

荷兰永久中立。

由中、英、法、俄、奥、西、瑞七国,共同保证荷兰的永久中立地位。

奥属尼德兰低地地区,将去武装化,各国不得驻军、法国亦不得在边境地区囤积兵力。

奥地利对奥属尼德兰拥有治权,但不得驻军。

新教荷兰与天主教奥属尼德兰,各自不得互派传教士。

大顺将保证西里西亚属于奥地利。

“波兰问题”和“普鲁士问题”,将在随后的中、俄、奥、法四国密约中解决,并不在大顺的直接利害之内,但是作为奥属尼德兰和荷兰永久中立问题的谈判筹码。

大顺将与荷兰组建联合舰队,保卫荷兰,确保荷兰的中立地位。

任何对荷兰宣战的国家,视作对大顺宣战。

大顺坚决维护阿姆斯特丹的欧洲金融中心地位,并对荷兰的“完全无管制的贵金属出境政策”表示支持和肯定。

其四:

大顺的商品,将在阿姆斯特丹期货市场,集中销售。

大顺保证不会在好望角以西的其余地方,派出商船售卖商品。所有的大顺商船,都将在阿姆斯特丹集中贸易。

大顺将对阿姆斯特丹的商品,征收统一的“欧洲关税”。

各国商人在购买商品前,需注册确定商品去向,由大顺按照比例,将关税交给各国。

荷兰不会在阿姆斯特丹再征收一次关税。

因为对荷兰而言,征关税已经没意义了,荷兰的联省议会已经废了,军队养不了、海军养不成。

而只要阿姆斯特丹的欧洲金融中心地位能够保证,那么荷兰的商人阶层,将可以出卖一切。

同样的,如果阿姆斯特丹作为东西方贸易的唯一周转中心,那么将为阿姆斯特丹带来再度的繁荣,甚至重回“黄金时代”的繁华,亦未可知。

金融、物流、消费、旅店、妓馆、码头工人、债券、保险等,足够撑得起金融中心阿姆斯特丹的繁荣。

而阿姆斯特丹的商人,也不会再去北美走私了,因为那无意义了。

但是,荷兰是“莱茵河入海口”的地理优势,是不可改变的。

那么,神罗地区的莱茵河沿岸市场,实际上也就是在荷兰商人的手中了。他们将能拿到廉价的大顺商品,利益巨大。

毕竟,奥斯坦德公司早就没了,奥地利想要重建这样的贸易公司,也建不起来了,之前市场已经被荷兰吃了,奥地利现在失血严重,也无力干这个事。

其五:

所有英国商人购买的大顺商品,由英国驻阿姆斯特丹海关的官员,进行登记和印花。

在此之后,英国对所有阿姆斯特丹海关的东方商品,不得征收子关税。

在英国所有的殖民地和本岛,都将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亦不可二次征税。

包括一切形式的税收或者行政命令,均视为违反和约。包括且不限于奢侈品税、通行税等。

英国将取消任何形式的对东方贸易品的管控行政命令,包括且不限于棉布禁止令、茶叶交易令等。

此条约所能实现,则是因为大顺和北美的走私贩子、英国的商人集团、商业资本早早进行了勾兑。

不是只靠大顺的军舰来保证“自由贸易”。

而是依靠英国的商业资本,来保证“自由贸易”。

而这,则是整个《凡尔赛和约》中关乎大顺工商业发展的最为关键的一条。

这个和约,或者说这个“自由贸易”,可不只是单单一个英国。

而是面向整个欧洲。

历史上,北美的走私贩子,为什么会搞出来波士顿倾茶事件?

根源在于,荷兰的茶叶,是不征茶税的。

某种程度上讲,在欧洲,1800年之前,距离“自由贸易”这四个字最近的国家,是荷兰。

阿姆斯特丹的金融业为什么发达?

因为贵金属出境,完全不受限制。

荷兰的走私贩子为什么横行?

因为荷兰的商业资本,干死了本国的行会和地方势力,阿姆斯特丹一省,“殖民”了其余六省。

以至于,荷兰几乎掌握着全欧洲半数以上的茶叶贸易,但荷兰连舰队都组织不起来,因为联省议会都是大商人、大金融家掌权,难道收自己的税?

“自由”到,荷兰的商人可以在战时,继续买敌对国的国债,而没有任何的金融管制;“自由”到,荷兰的商人,可以在战前,囤积木料,高价售卖给军舰制造业……

荷兰距离“自由贸易”太近了、“金融的自由”太发达的。

所以,1780年,第四次英荷战争,荷兰被锤爆了。

购买的高额英国国债?英国直接拒绝支付利息。

荷兰购买的英国国债贬值,英国直接低价回购国债,不但利息不用支付了,本金都省了。

一波,把欧洲的金融中心,从阿姆斯特丹,干到了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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