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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二章 不可能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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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难在哪?是大顺是否承认民间习惯法契约?是否承认民间的“非法”对土地的占有?

大顺百姓眼里,压根没有公地这个概念。祖上在这拉过屎、在这片芦苇荡砍过芦苇,那么这片地就是他们的。

民间的习惯法,土地排他性的私有制意识,可比英国圈地时候重多了。

“林大人,我问你。你也不是那等不食人间烟火的。你也知道,民间隐田极多。我算来算去,如果只有朝廷在册的这些土地、纳税的这些土地,以本朝之人口、以此时的亩产,怕是多半要饿死。”

“一户小农,在纳税田之外,又开垦了一些隐田,种点地瓜之类的东西糊口。我问你,这些隐田,若是出了争执,地方官认这些田有主吗?”

“再一个,比如这边有片无主地,但一些村落默许在这片草荡里割草养牛,地方官认不认这些草荡就是他们村子的?”

林敏点点头。

“认。”

“民间习惯和各家作证,优于纳税文书。此仁政也,各地默许。包括之前默许私盐贩卖、默许隐田,皆是如此。”

刘钰反问道:“土地法,乃本朝之根本,你不让我用歪门邪路,难道立出法度?就你来说,如果要立此法度,该怎么立?”

“林大人知道川南盐政出的那些事吧?”

“那些占地的地主、本地豪强,说的有没有错?风能进、雨能进,别人不能进。”

“地是人家地主的,资本想用来开发井盐,人家地主收取每年盐场利润的50%怎么了?爱用不用,嫌贵就滚。按西洋人的说法,他们是私有财产神圣性的捍卫者,这么说,也没错吧?”

“林大人不妨想想,这事该怎么名正言顺的解决?”

“或者说,什么叫名正言顺?”

一句什么叫名正言顺,把林敏问的有些不知所措。

名正言顺,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有法可依。

名,明也,明实事使分明也。

这件事,包括川南盐井的事,是没办法分明的。

如果按照大顺的所有制法权作为大道理,就川南那件事来说,是无法解决的。

而这边的事,虽然有法可依,但又是不仁义的、夺民之产的、与民争利的。

无论从法,还是从良心讲,都不可能二者兼顾的解决。

刘钰问林敏,什么叫名正言顺?林敏没法回答。

而刘钰继续追问。

“如果不讲良心,只讲法律,有法可依就是名正言顺,林大人觉得,这需要什么样的法律?”

“最简单来说,关于土地制度、土地归谁所有,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法律,能够既解决苏北圈地,也能解决川南开井?”

这个问题的本质,其实也就是后世争论的“显学”,或者叫“显争”。

即:明朝是否能过渡到虚君立宪、能否靠士大夫阶层“光荣革命”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道路?

刘钰对这一套空想是素来不屑的。

其实是和大明末期那些袖手谈心性的人一样,都是在空谈。

有可能,还是不可能,这就是空谈抽象。

离开这个空谈,要明白,重要的是宪,而不是虚君。

否则的话,虚君可简单了,汉献帝刘禅狗脚朕全是虚君。

而具体的宪……

甚至具体的宪,那都是买椟还珠,只追求表面的话,波兰选王制最虚君了。

所有设想的目的,都是为了发展资本主义和工业革命——是英国的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发展,成就了虚君立宪,而不是反过来。

护国公把国会都解散的时候,圈地、造舰、英荷战争打的荷兰割地赔款,英西战争确定海权、真正落实了《航海条例》,一样没落。

而这边根本的经济基础,农业经济,也就是土地。

不空谈,就得谈所有制,具体到这边这个此时全世界小农经济最顽固的地区,就是土地所有制。

所以更具体的法,是要一部土地法、并且能够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土地法。

如果假设能立出来,就证明不是空谈。

如果具体的根本立不出来,那就是空谈。

刻舟求剑的问题,就是忘记了,欧洲资产阶级早期的土地政策诉求,这边早就有了啊,两边情况根本不一样。

土地的排他性私有、村社瓦解地主佃户分化、土地买卖尊重地契、田皮田骨所有权使用权分离,都有了啊,朝廷也都承认,并且维护此法律啊。

那么,在土地问题上,所谓的君主立宪下的革新,萌芽们又准备革出来个什么样的、具体的、不空谈的、明确土地制度的、资本主义的、还立得住不会被小农推翻的土地法?

刘钰问林敏,什么叫名正言顺?

然后他又继续深入,假设不讲良心,只讲法律,完全按照法律办事。

那么,在不讲良心,只讲法律的前提下,也就是幻想中的虚君立宪下,什么样的土地法,才能同时兼顾解决川南盐井困境?和苏北圈地困境?解决困扰刘钰的地租利息过高的困境?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英国人搞出来“耧车”、学会垄作、轮作、学会中国犁的时候,都已经万历三十六年了,再有几十年初代蒸汽机都出来了。

这边农业技术,这些东西出现的时候,诸葛亮还没出生呢。

土地私有制,在这边早不知道普及多少年了。

现在反而成为制约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了。

现在大顺如果想发展资本主义,其土地法,只能是列宁评价“少女般天真的用最资本主义的土地法防止资本主义发展”的“土地全部国有化、只收级差地租、取缔绝对地租”的纯粹的、最资本主义的土地法了。

土地国有化,才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最终诉求。

土地国有化,才是唯一能解决这些困境的、不空谈的、资本主义的土地法。

因为【这不过是产业资本家仇视土地所有者的一种公开表现而已,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土地所有者只是整个资产阶级生产过程中一个无用的累赘】。

刘钰这个大顺新兴阶层的总头目眼里就是这样的。

土地所有者,如川南井盐的土地拥有者,那就是一群于生产完全无用的累赘。

要之何用啊?

那么,大明也好、大顺也罢,士绅官僚是否有动力、有能力、有意愿,去立出来这样一个土地全面国有化的、真正有利于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法?

林敏希望刘钰名正言顺。

刘钰反问,林敏不是不知道答案,这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

反动的、进步的、空想的、扯淡的,大顺诸多学派,都有土地国有化的想法。

有的是复井田、有的是均田制、有的是四民一体工商皆重、有的是希望国有化土地“禁商有田”……

这在大顺根本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林敏又不是不知道这玩意能解决刘钰说的“名正言顺”的问题。

但是,做得到吗?

既做不到名正言顺,那么就只能用最恶心的名不正言不顺的手段。

包括刘钰在这边圈地、包括川南井盐那边叙州府尹用军队强制签契,全都是肮脏的手段,哪怕放在大顺这个封建王朝的法律和道德下也是绝对肮脏的手段。

大顺现在在苏北,需要的不是“追求永恒的正义王国”的小资雅各宾派,而是一个血腥镇压掘土派平等派的克伦威尔。

英国在1750年左右,也就这几年,已然彻底消灭了自耕农。

大顺别的地方刘钰不敢动,但他必须要在这个时间段,在范公堤以东的4万平方里土地内,消灭自耕农和小生产者。

刘钰不敢在别的地方搞,因为他知道他和他背后的新兴资产阶级肯定会被吊死,赢不了。

而这里,是整个大顺小农经济锁链中最薄弱的一环,他和他身后的新兴资产阶级能赢,所以他们能驱赶别人去当雇工,而不是被别人吊死在路灯上。

但,这不是大顺的资产阶级第一次登上政治舞台,名正言顺立法土地国有化,从而名正言顺地圈地。

这本质上,还是一个封建官僚利用封建皇权,无耻霸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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