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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商人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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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中午,刘钰又来到了距离高知城仅有一河之隔的那座小山上,陆战队已经在这里构筑了简单的阵地。

数百份抄写后的文章,正在往热气球上装,升到高空,要趁着午时从海上方向吹来的风,把这些传单扔到高知城的城下町中。

那里,才是识字人口比例最高的地方。

雪花板的传单随风飘舞的同时,在浦戸城周边的村镇中,凭着通译们到处宣传那份檄文告示,已经有四个识字且有志向的人,豁出了将来的性命,加入到了刘钰的宣传鼓动当中。

他们是真的相信仁义的,也是真的有救万民于水火之心的。

但人还是太少。

飘在海上的军舰也征调了大量的高素质军官生,大量的实习舰长、实习军官全都上岸,只留下的标准配置的舰队船员。

他们按照流程,正在各个村子烧毁一些贡赋表单、惩罚那些过手克扣的村头,这是三个矛盾的中的一个。

领主、连接领主和农民的村头,还有一个矛盾点在高知城的城下町中,那才是真正可能引爆农民情绪的引线。

一国一城制下,土佐藩只有一座高知城。高知城不大,就是个城堡,城是城、市是市,城在小山上、市在城之近。

武士们名义上对土地有所有权,但没有使用权,也不准住在村子里,只能聚集住在城下町。

商人们也很少住在村子里,偶尔有一些在村子里的商人,都是小商贩,那是属于民愤不大可以团结团结的。

真正能够引爆农民情绪的,是居住在城下町的一些高利贷商人。

按照大顺的说法,其实叫地主乡绅更适合一些。

纯粹的封建制,没有乡绅。

土地不能买卖,领主将土地分给农夫,农夫按照土地纳贡给领主,这是理论模型。

如果只是这样,理论上农夫只能恨领主压榨的太狠、恨一下村子里负责征税的村头克扣。

然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参觐交代制度的实行、农兵分离制下导致出现了一个纯粹的消费阶层,导致日本出现了一个畸形的统一市场,纯粹的封建制已经慢慢瓦解。

而幕府之前的一些政策,又加剧了这种瓦解。

在刘钰送地瓜以走私的那场大灾荒之前,幕府的财政就已经出现了困难。

为此幕府甚至停掉了参觐交代制,换取一万石的石高给幕府上缴一百石大米,以渡过严重的财政危机。

可参觐交代制度,是削弱外样大名的重要政策,幕府心里也清楚这么做是饮鸩止渴,所以还得想别的办法。

封建领主财政出了困难,商人就会发笑,不管东方西方,都是一样的。

而为了度过财政危机,幕府又不得不同意开发新田,鼓励商人参与投资开垦。

开发新田,需要资本。

有资本的商人垦田,如果无利可图不会去干,所以幕府允许租赁制,对土地买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己瓦解自己的统治基础份地制。

刘钰对纯粹的封建制怎么造反,不是很熟悉——这是大顺的一些人为了防止土地兼并所一直幻想的变种井田制,土地不能买卖,贡赋征收,供养士阶层。

但感谢幕府的改革,他在日本的农村终于找到了大顺农村的感觉,尤其是兼并土地的套路,熟悉无比。

商人放高利贷,农民穷的整天啃萝卜,借钱只能以地抵押。理论上不准土地买卖,可现实很难监管。

几年前的那场大饥荒中,还不起高利贷,很多人以很低的价格将土地质押给商人。

幕府政体之下,理论上不允许有乡绅地主,可这些放贷的商人只是披着商人皮的地主。

原本是领主、农民的二元关系,中间商也就是那些村子里的头面人物,多收一点,过手的时候多拿一点。

现在则成为了领主、商人地主、农民的三元关系。

理论上的公四民六之外,幕府既然承认了商人可以租佃土地,那么也就在法令上做出了规定,商人地主可以收取百分之十五的地租,这是合法的。

可就像是大顺规定了高利贷的最高利息一样,法令是法令,现实是现实,新兴的商人地主可不会只收百分之十五的地租。

稍微使使劲儿,公四民六的贡赋再加上商人地主的地租,尤其是土佐这种享保大灾荒最严重的地区,土地兼并已经很严重了,佃户的整体地租已经在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七十,已然和大顺最严重的一些地方差不多了。

五成地租的永佃制在大顺都可以成为“仁政”,刘钰在这边喊出了“三十税一、均分土地”的口号,诱惑力可想而知。

农民恨商人,也恨领主。

可对领主的恨意藏得很深,因为贡赋制度早已习以为常,农夫已经被制度化,认为贡赋理所当然,就盼着领主老爷开恩,少收一点。

可这些年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新涌现出的高利贷商人、或者叫新兴地主,这才是农民切身的、最直观的恨。

封建社会,士农工商,是有一定民意基础的。商人富集财富的速度太快了,又不搞实业只搞放贷金融和囤地,招恨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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