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旷野 (四 下)
李旭笑了笑,不敢应声。那天晚上惊艳后醉倒,是他平生最尴尬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在一个少女睡着时落荒而逃的举动,每次想起来都觉得惭愧异常。
在别人面前失了风头,找一个比自己弱的人扯平是女孩子常有的心理。蓝衫少女没意识到自己是在欺负人,眉头微皱,继续奚落道:“喝完了酒还不会走路,身体比死骆驼还重!”
李旭的脸再次红到了耳朵根儿,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当天是少女把自己搀扶回了帐篷。这样一来,自己当晚的行为岂不更是过分?据这几天从张三等人口中打探到的底细,如果胡人女子夜晚钻进了你的帐篷,你不做任何事情,她们非但不怪,还会对你表示尊敬。但落荒而逃者能不能赢得尊敬,过去没有人这么干过,所以张老三等人也不知道。
“酒乃豪杰之伴,能饮也是好的。竹林七贤若无酒,也不会写出那么妙的文章!”美貌妇人笑着开口,替李旭解围。
竹林七贤是谁,蓝衫少女不知道。见晴姨为李旭说话,认定七贤都是汉人中的大英雄。狠狠瞪了他一眼,不再找茬。
美貌少妇历尽风霜,对这些年青人的心思看得非常透。善意地笑了笑,请李旭和徐大眼先静坐稍待。然后拉着两个少女到旁边另一个帐篷去量衣服尺寸。一会儿功夫,三个女子有说有笑地走了回来,彼此间如同胞姐妹般亲密。
徐大眼和李旭出门把蜀锦扛进毡包,依照少妇的吩咐裁了六块。三个女子每人两块,谁也不比别人少。待两个少女开始用银铃付帐的时候,晴姨的惊诧地瞪圆眼睛,不由自主地问道:“蜀锦在中原很贵么?大隋朝治下疲敝如此?”
“不,不是很贵的!”李旭如同作贼被人当场抓住般,羞愧得无地自容。他的本意是给三个女子算半价。话没等说出口就被两个少女堵了回去。如今把银铃已经拿到手里了,想更改价格都已经来不及。
“哈,原来你在奇货可居!”蓝衫少女终于用对了一个中原成语,瞪着眼睛向李旭喝道:“晴姨还说你是个正人君子,原来你只是表面上老实。说,你赚了我们两倍还是三倍的好处?是不是一直打算这么赚下去?”
非但李旭,徐大眼的脸也红到了脚后跟儿。利用霫人对蜀锦价格不了解的机会大换银子,这主意完全出自他一人之手,李旭纯属依计而行,根本不应该负任何责任。按中原的银子与铜钱的比价,他与李旭卖的蜀锦利润足有十几倍。少女以三倍涨价者为恶棍,若是知道面前两个人赚了那么多,岂不当场要把李旭捏死?
徐大眼红着脸上前一步,刚想站出来把所有错误揽在一个人身上,却见那晴姨轻轻点了点蓝衫少女的额头,笑着数落道:“他们千里迢迢而来,一路上艰险异常。甭说是赚两倍,就是赚十倍,也是应得的收益。如果做生意不赚钱,人家还来咱部落做什么?”
闻此言,两个少年如蒙大赦般松了口气,,把感激的目光投向了晴姨。美貌少妇却歉然地对他们笑了笑,仿佛在承认是自己多嘴给他们添了麻烦。然后打开毡包内的一个小柜子,逐一解出数个银铃,按与少女同样的价格支付了蜀锦费用。
“不,不要这么多了?”李旭擦了把额头上的汗,真诚地说道。人贵在知足,自己第一次出塞,路上虽然受了些磨难,收获却是预想的十几倍。这个结果已经令他非常满足,不想给眼前几个女人留下贪得无厌的印象。
“拿着吧,如果不是需要钱用,谁会在冬天来临时还跑这么远的路呢?”晴姨非常通情达理地说道,看看李旭红红的面孔,笑了笑,反倒开始低声安慰起他来:“做生意不比读书,不能硬不起心肠。看你这个样子,肯定是第一次跑买卖。慢慢适应,习惯了就好了!”
“嗯!”李旭轻轻点头。接触虽然不多,眼前这个女子却如家中长辈般让他心里感到很亲切。想想自己还要在霫部逗留一段时间,有的是机会还这个人情。所以感激地冲妇人笑了笑,把银铃仔细地收进了腰间的钱袋。
有了蜀锦,少女的心思立刻集中到了衣服上。看看天色已黑,徐、李二人赶紧起身告辞。美貌少妇也不多留二人久座,一手挽着一个少女,起身送了出来。
“难得有中原人来我们部落,今天说了好一会家乡话,心里舒畅得很呢!”临别之前,少妇看了看头顶穹庐般的天空,柔声说道。
“晴姨若是喜欢,明天他们收了摊子,我再把他们带来饮茶可好?”黄衫少女食髓知味,带着几分祈求的口吻询问。
“他们明天收了摊,应该整理回中原的行装了吧!”晴姨想了想,把探询的目光看向了徐、李二人。
“如果族长大人准许,我们可能会留在部落里过冬!”李旭诚实地回答。如果有机会,他愿意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眼前少妇做些能令对方开心的事情。为了今天她几次替自己解围,也为了再次领略喝茶时那种韵味。
“李旭,你,你真的要留下?”蓝衫少女第一个跳了起来,拉着李旭的手臂问道。这个汉家伢子贪婪是贪婪了些,腼腆是腼腆了些。但按照晴姨给的解释,他做了一切都事出有因。包括那天夜里偷偷溜走,在晴姨口中,都是中原人中君子才会做的行为。
其实,具体在帐篷中会发生什么?少女自己也不懂。她第一次学大人的行为就出师不利,懊恼固然懊恼,心中对李旭的好奇心反而更胜。眼前这个汉人伢子和族中日日追着自己的少年很不一样,具体区别在哪里,少女自己也迷迷糊糊。只觉得如果李旭多留一天,她就可以多挖掘到许多乐趣。
“我,我还没跟族长大人提及此事,不知道他是否允许!”李旭的胳膊被少女拉惯了,多少也有了经验,不再像第一次那样感到害羞。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很认真的答案。
“你能留下来,父亲和长老们高兴还来不及!”蓝衫少女一开心,嘴里留不下任何秘密。突厥人以狼为图腾,拥有一头狼为同伴,特别是毛色罕见的狼,如金灰色或者银灰色,会被视为好运的象征。霫族目前依附于突厥,虽然以天鹅为图腾,信仰上也受到了突厥人很大影响。族长和几个长老连日来想的就是如何让小狼甘罗多留在部落些日子,一直没机会跟李旭提,却没想到李旭自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
“好吧,明天我亲手做几样小菜,请你们的父亲和你们的朋友来吃!”见少女开心的模样,晴姨抿着嘴笑了笑,双目流波,仿佛瞬间年青了二十几岁。
当年,自己也与眼前少女般心无纤尘,而当日那个少年,木呐之处比李旭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自己的哥哥,比眼前这个叫徐世绩的人还聪明,目光还明亮。
二十多年过去了,一切却宛如就发生在昨天。
注1:此处描写煮茶场景,参见唐代人陆羽写的《茶经》。为对比中原文化与草原文化的差异,略做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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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说《家园》是虚构的故事情节,请不要与真实人物事件挂钩和模仿,如有雷同,实属巧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