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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完美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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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独自回到酒店翻来覆去的还在想,最后还是没忍住给温尔杰打了个电话,旁敲侧击的问有没有出手的打算。他当听到对方说实在不行可能出一部分时,顿时紧跟着说自己想入一点。

就听电话里温尔杰笑骂开,“你也来乘火打劫。”

“算不上算不上,我这不是碰上了,也算温哥你照顾我,咱们什么关系,对吧。”

“照顾你也不是不行,可我不零敲碎打的卖。”宋时风就听到对面一声脆响,是打火机的声音,“我卖最少两百本,给你的话就按现在的价,你知道的,这东西一天一个价,说不定半个月就能又涨三成。”

这事宋时风当然知道,顿时千恩万谢的谢了,不过他手里的钱肯定不够,希望他能给点时间去筹钱。

“最多一个礼拜,我这是看在我妹妹是份儿上,不然一天我都不等。”

得,宋时风又揽下一个赚钱的肥差,激动的觉也不睡了,兴奋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就打电话给温尔雅说要回去,不能陪她了。

温尔雅在电话里什么也没说就挂了。

宋时风心里抱歉,可这点抱歉完全抵不上认购证的诱惑,兴高采烈的就往机场赶,结果等他蹬上飞机却发现,温尔雅就坐在他旁边。

“你怎么也来了?”他惊的下巴都掉了。

“你不陪我,我来陪你,这叫什么来着,山不救我我来就山。”她微微笑着,“不用太感动,这是我一个女朋友应该做的。”

“可是可是……”他可是了半天最后终于想起来说什么,“可是你家人同意吗?”

“为什么不同意?我又不是去玩儿?”她眨眨眼看着他,“我公司准备做煤炭生意,去你那里考察一下。”

“你公司?还煤炭生意?”他没幻听吧,从来没听她提起过。

“对啊,我哥哥有公司,我也有,不过这是爸爸让我练手的,做什么生意我说了算。”

宋时风还能说什么,有钱人家的游戏他只能叹为观止。

“你可要带我好好考察一下,我可是大老板做大生意的。”温尔雅看着他,“你不会坑我吧。”

“怎么会,你想什么呢。”宋时风失笑,当他是什么人呢。

“那我能先借住你家吗?”

“这个可不太好。”宋时风张嘴就拒绝,“单身美女留宿单身汉家对你不好。”

“我不怕呀。”

“我怕。”

“哈哈哈哈。”温尔雅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我的眼光果然不错。”

被夸赞了的宋时风却很是替自己这个女朋友着急,怎么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呢?他就算再怎么着也是个男人,万一起点坏心思她离家千里远哭都没地儿哭去。

本来他是打算好让她住宾馆的,可好点的宾馆都在市里,人家说了,“我是来考察市场的,住市里也太远了,天天来回颠簸你就不心疼?”

然后又去看了县里的旅店,可那环境人家看一眼就走,都不用说话,宋时风自己都过不去。最后只好把人领回了家。

边走心里边嘀咕,按说美女留宿我应该兴奋呀,可怎么不兴奋不说反而有点闹心呢。而且脑子里跑出了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闫冬应该不过来吧。

他怎么就是一点也不想让他们俩碰面呢。

莫名心虚。

“我家也就那样,你凑合住吧。”估计在她眼里他那小别墅就跟平房似的,凑合能住罢了。

“就是茅草屋我都不嫌弃。”

人家温尔雅还真没有挑三拣四,就是来了就当自己是女主人,而做为女主人进家门第一件事就是打扫卫生。

当温尔雅拿起扫把抹布熟练的开始收拾卫生,那动作那手法看得宋时风目瞪口呆,富豪千金还有这能耐?还能干活儿?温尔雅笑了,“我家实行动手教育,我不光会打扫卫生,还会做饭,会打扮,会赚钱。我妈说了,女人就要有女人的样子,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先抓住男人的胃,当他愿意天天不管远近风雨无阻的回家吃饭,那你就是一个拥有爱的女人。”

这可真是让人意外的惊喜,更是压力。

这位千金小姐长相学历性格家世样样都好,现在还这么接地气,可他怎么就没有动心的感觉呢?那个该气血横涌的器官安安静静的,完全没有想要一展雄风的意思。

压力山大。

“阿雅,你别忙活了,一会儿我自己干。”他把人拦住,“你别这样,我压力好大。”

“我打扫我的,你去玩儿就好。”

“可我不能让客人干活呀。”

“我不是客人呀。”

“阿雅,我们当初只是说试一试,我现在还没有……”

“没关系啊,那是你还没有看到我的好,我当然要好表现,让你觉得错过我就是错过了全世界。”

最后,宋时风还是被撵到了一遍看电视,阿雅一个人打扫了屋子里里外外不说,还做了一顿晚餐,期间宋时风几次要帮忙都被拒绝,弄得他不知道说什么好。

被人伺候舒坦吗?应该是舒坦的,可他怎么就这么坐立难安呢?屁股底下好像坐的不沙发,是钉板,一分钟都难熬。

最后,他郑重的跟阿雅说,“以后我找人来打扫,你就别干了,我怕你哥打我。”

温尔雅笑得花枝乱颤,“好吧好吧,你说了算。”

宋时风这下松了口气。

这一天总算是如坐针毡的过去了,宋时风就祈祷明天还能好好的过,闫冬别来,温尔雅也别再闹幺蛾子。

有时候吧你越不想发生的事它偏偏就是要发生,真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宋时风刚打电话请老三十万火急资金支持一下,老三说来一趟,电话还没挂呢,就从窗口看见闫冬到了大门口。

快把人藏起来。他下意识的就往外跑,拉起正在客厅翘着手指染指甲的温尔雅就往屋里塞,慌慌张张的做了个嘘的动作,“别出去,别说话,一会儿跟你解释。”

没顾上管她再说什么,刚把门关上,严冬就进了门。

“你来啦,正好,我在港城给你买了条领带,一会儿你带回去。”

“我又不穿西装,你买什么领带。”刚说完,他突然问:“什么味儿?”

“什么什么味儿?”宋时风一惊,难道是温尔雅身上的香水味被他闻到了?

闫冬眼睛四处一扫,笔直的就朝着茶几走过去,拿起上面红色的小瓶子,“这是什么?”他还真没见过这东西。他只见过红指甲,没见过涂指甲的过程,当然不认识这东西。

“啊,没什么,我买着玩儿的。”宋时风一把抢过紧紧攥住把手背到身后,“我们喝酒去?”

“没事喝什么酒。”闫冬也没多想,直接是驳回了他的提议,“我找你有事。”

“怎么了,你说。”

“我要出车几天,大黄精神不好,我就不带着了,你照顾一下。”

“行,你怎么没一起带过来?”

“怕你不方便。”

“我有什么不方便的。”

“听说你跟一个女人一起回来的。”

“啊,哦,一个朋友来玩儿,在我这儿住两天。”他干笑,下意识就没说实话。

“朋友啊。”他又重复了一遍。

“对啊,不然还能是什么。”宋时风反问,“你这怎么了,说话阴阳怪气的。”

“没事,我走了,晚上把大黄送过来。”

闫冬几乎是落荒而逃,他管不住自己,一听说他跟个女人在一起就疯了。明知道跟自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可他就是受不了,所以找了这么个蹩脚理由来打探虚实。

朋友,朋友好啊,只要不是女朋友他举手欢迎。

闫冬一走,温尔雅就推门而出,“你什么意思,我见不得人?还朋友?不是女朋友吗?”

宋时风顿时心里一哆嗦,张口就说,“我那朋友有恐女症,听不得女朋友见不得女人,就是不能近距离跟女人接触,他有病。”我再说设么?我怎么这么有才呢?这种瞎话都编的出来。

“是吗?”人家明显不怎么信。

“真的,骗你干什么。”宋时风信誓旦旦的,说的跟真的似的,“要是个女人你怀疑一下还有道理,一个男的你怀疑啥?”

“行吧,算你有理。”说完她又说,“大黄是谁?”

“大黄是他的狗。”

“狗子不准来!”温尔雅大惊失色,“我狗毛过敏,不准来!”

“我不让它进屋。”

“不行!”

“可我已经答应了。”

“答应了也不行。”温尔雅问,“是我重要还是狗重要?有我没狗,有狗没我!”

可那是闫冬的狗……

没办法,他只好发传呼给闫冬,说朋友狗毛过敏,他可以每天到小院去照顾大黄。

闫冬过来好久才回了个好。

虽然他应了,可宋时风心里就是不得劲儿,好像背叛了什么。

然后女朋友休息够了就开始外出考察,也不用他带着,他有点不放心吧其实也是松看口气。一天到晚跟她呆一起,他没有半分传说中的甜蜜,光剩别扭了。

不管别扭不别扭吧,反正人来了你得负责招待好,保护好,出一点岔子都是罪孽。为此他找了个公司跑销售能说会道的女员工陪着,逛。

几天相处他终于不得不承认自己对这位没感觉,她再好也不是他想要的那碟菜。他就觉得不能再干耗着人家姑娘,太缺德。可直白拒绝说实话他又不敢,不是怕温尔雅哭,而且怕认购证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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