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顾得欢觉得,没有什么时候比在大堂上和一群附庸风雅之人聊诗歌更让人窘迫的了。
完全是尬聊。
比如说,你努力向他们解释孔雀为什么开屏其实是它的一种生理反应,结果旁边的人都在拍掌笑着称赞:“啊啊啊,那只鸡太漂亮了!”
好像说的是一回事,可其实又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最奇葩的是,大家都能愉快的聊下去,好像个个都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
当莫愁的舅舅舅母走进大堂之时,尬聊总算是结束了。
“哎呀呀,王大人来了!”
还没等莫老爷和莫夫人表态,大堂里刚刚还在做诗歌鉴赏的那群人一拥而上,把那个穿着紫色衣裳的男人团团围住,莫夫人的那个贴身丫鬟赶紧识趣的把宣纸收起来,卷好以后送进内室。
莫愁拉了拉崔景行的衣袖,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笑容:“呀,还以为舅舅这次没得空过来呢,居然也来了!那为何大姨不一块儿过来呀?”
崔景行的嘴角微微抽动:“我母亲还有些要紧事需得处理。”
“唉,真是遗憾,我都有快五六年没见过大姨了!”莫愁扯了崔景行的衣袖叽叽咕咕说个不停:“表哥,大姨总是说没时间,不如下回我去京城找你们玩。”
崔景行低头瞥了她一眼,笑容浅浅:“好啊好啊,只要你想来,我一定陪你把京城逛个遍。”
顾得欢在旁边瞧着,这对表兄妹真是感情深厚,崔景行看莫愁的眼里都带着宠溺。
她不由得在心底里暗暗叹息了一声,在蜜罐里长大的孩子,只要不娇纵,格外惹人喜爱,他们有一种纯真可爱的特质,很难不让人爱上,像莫愁这样的小女生,生在富贵人家,性格又特别好,还会关心体贴别人,真的是很招人喜欢的,不管男生女生,和她接触多了,自然就会爱上她。
莫愁不嫌贫爱富,不管是不是她本身已经很富有,不需要身边的同伴来提高自己的身价,至少她能为别人着想,这便是千金难买的可贵品质。
她派婆子来接自己,给自己梳妆换衣裳,处处都是为她考虑。
这般美好的女子,若是能和自己喜欢的人白头到老,那她肯定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
这时候,莫愁的舅舅王大人已经努力冲出了大伙儿拦截围堵的包围圈,胜利和莫老爷莫夫人会师。
莫夫人见着兄长,非常激动,抓着椅子扶手站起来:“大哥,有大嫂过来便够了,怎敢劳动你专程来禹州?”
王大人伸手抓住了妹夫莫老爷的手晃了晃:“妹夫五十,我焉能不来?只是京中庶务甚多,一直没脱得了身,紧赶慢赶的把那些事情忙完,就赶紧过来了。只不过我能在禹州逗留时间不多,可能今日就要回京城去。”
莫老爷赶紧表示心意收到,眼里biubiubiu的发射小红心。
“唉,我一个小小生辰,带累大哥这么来回奔波,于心有愧啊!”
众人在那里谦让了好一阵子,为了表示对京城贵客的尊敬,莫老爷提议先去院里唱堂会的那里坐着说话:“这大堂有些挤,不如先去堂会那边坐坐,四喜班这当口应该已经到了,先点几折听听。”
得了莫老爷这句话,众人皆开心起来。
不少人本来就是冲着听堂会过来的,在大堂上坐着尬聊,感觉词都不够用了,这当口主人家发言,自然个个高高兴兴。
莫愁此时已上前去黏着舅舅撒娇,顾得欢默默跟着人群朝前边走,刚刚跨过大堂高高的门槛,她就感觉自己被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下。
“顾小姐,我想知道周书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顾得欢抬头,就见崔景行站在自己一侧,正用探询的目光看着她:“我也算读过不少经史子集,可好像未曾见到过周书。”
这里有个较真的好学生,勤学好问呀。
这、这、这……
顾得欢自然不能告诉他,自己来自千年之后,这首诗是改编自她那个时代往前推算的古人大作。她眼睛滴溜溜一转,展颜微笑:“崔公子,这本书是当年我外祖父在野外捡到的,里边写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我外祖父拿了这些当故事说给我们听,那时候我觉得新鲜好玩,也就记住了。”
“那这本书现在何处?”
好学生穷追不舍。
顾得欢有些无奈,为何这位崔公子一定要刨根问底呢?她抬头冲他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崔公子,早就不见了,或许已经被我舅母当引火柴烧了。”
“呀,真是暴殄天物!”崔景行叹息:“这定然是一本奇书,若能一观,此生有幸!”
“没办法,我舅母不识字,故此不知其珍贵。”顾得欢假装附和着叹息了一声,演戏要演全套,总得让对方觉得很真实。
崔景行深深看了她一眼,忽然露出了一个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