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三十四章
明嫣一直以为,她之所以百般作死而不死,主要有两大原因:
原因一:书里楚玄清杀妻证道,是在渡劫四十九次失败未果后;这个四十九次十分关键,因为你就算是让寻常人去考四十九次高考没考上大学,那也得发疯。正所谓量变产生质变。
原因二:她太美貌了!
别笑,这绝不是她自己自恋,而是明嫣经过实验证明出来的结论。
人总是对美貌可爱的存在没有抵抗力。明嫣原本在现代社会时,都会因为长相甜美声音好听而被食堂阿姨多打两勺肉菜,穿来这书中世界,她相貌更美了,还美得不是一星半点,美貌BUFF带来的加成自然也会翻倍。
楚玄清就算是渡劫大佬,他也首先是个男人。
是男人,被明嫣的美貌外表以及可爱性格给迷住,那不是很正常吗?
然而今天,明嫣彻底动摇了这个观点。
楚玄清竟对这幅面孔的自己也百依百顺,亲自给她买回藕粉丸子——
不是真爱能有这个待遇?
明嫣顿时陷入了好一阵纠结。
嫁给楚玄清,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馋他修为。
他想杀她证道,她想用他渡劫,两人一个半斤一个八两,都没存啥好心思,堪称塑料夫妻。
可现在塑料夫妻的一方不塑料了,还动了真情。
甚至有那么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以后也不想杀她了。
到时候自己该怎么办呢?
是继续将错就错,和楚玄清过峰主夫人锦衣玉食的好日子?还是说及时醒悟,连夜买站票掉头就走,换下一个目标继续努力。
眼下第二个目标就近在眼前。
只是修为略逊色于楚玄清,别的方面样样都不差。
而且他与她同为妖族,她甚至可以再也不必遮掩自己的妖族身份。
按理说,明嫣应该疯狂动心的。
可不知为何,也许是身旁的体温过于温暖。
明嫣竟有些舍不得离去。
她下意识往楚玄清怀里又钻了钻,整个人全部钻进被窝,只留一个小小的脑袋尖儿在外头。
楚玄清将她搂的更紧。
“夫君——”
“嗯?”
“我忽然睡不着觉了。”
“待明日,我便替你解除法术。”
楚玄清哑着嗓子。
之所以替明嫣伪装容貌,是因为修真者进入俗世最忌讳招惹因果。
明嫣顶着那张脸在东离行走,着实过于乍眼。
她又天生喜欢凑热闹,一个不小心就会卷入莫名其妙的事件中,招惹了因果,惹麻烦倒是小事,若是于她今后的修炼有碍,便得不偿失。
而明日是荒神冢开启之日。
能入荒神冢,非修真者,也是妖、魔。
明嫣便无需隐藏自己了。
然而明嫣道:“不是因为这个。”
楚玄清不解:“那是?”
“我想到今天下午,胭脂铺子的老板娘给我推荐一款芭比粉色的胭脂,说是我肤白貌美特别适合这一款。我心想,没错啊,哪里有我驾驭不来的颜色,我就买了。可是……”明嫣的声音忽然变得委委屈屈,“我现在才知道,她是在骗我。”
楚玄清皱了皱眉:“你想砸了这家铺子?”
明嫣人傻了:“……那倒也不至于叭。”
不是,她有这么嚣张跋扈吗?狗男人对她有什么误解?
“你想杀了这个老板娘。”
“……”
明嫣捂住了楚玄清的嘴:“你可别说了,再说下去,我怕你要毁灭世界。”
她就不该给一个钢铁直男提这个话题!
楚玄清轻笑了声。
那声音近在咫尺,明嫣觉得有点儿莫名的苏。
再加上她的手就覆在他的唇上,隐隐约约有温热的鼻息喷在她手指皮肤。
痒痒的,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明嫣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逐渐变快。
她猛地收回手,整个人像小动物一样把自己全部埋进被窝里。
“睡觉!”
“养精蓄锐,明天我们进秘境!”
烛火熄灭。
世界归于宁静。
*
第二天便是荒神冢终于开启的日子。
据占卜世家老祖宗预言,这一年的荒神冢将会出现在东离国以西,靠近芙蓉山的位置。芙蓉山以芙蓉花命名,而芙蓉花又是做胭脂水粉的上好原材料,故而,秘境还未开启之前,明嫣就嚷嚷着这次要在芙蓉山多采些花瓣回去,自己做胭脂——
因在胭脂铺子上当受骗,明嫣痛定思痛:
无商不奸,指望那些商家有良心是不可能的。
你看昨日那老板娘,服务态度那么好,一张嘴巴舌灿莲花如同抹了蜜。
可结果呢,还不是把卖不出去的芭比粉昧着良心卖给她。
明嫣受过一次骗,就再也不想吃这个亏了。
自产自销多舒服。
万一多出来,还能在玄天宗女修中做生意,说不定以后成为修真界女首富也未来可期。
但说是这样说,等真正到了芙蓉山。
明嫣就躲在楚玄清身后,一双亮晶晶猫儿眼仔细打量着准备入境的人群,绝口不提胭脂生意。
荒神镜不愧为七大神器之一。
竟吸引了如此多大能来此争夺。
而且这些大佬还不显山不漏水的,从表面看上去,完全就是个普通人一样。不过明嫣回忆起书中关于荒神冢秘境这一章节的描写,还是一一认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