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第 96 章
在这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在一户普通的农家小院里正聚集着许多人。
小厨房内,一个面色惊疑不定的妇人小心翼翼的顺着窗户缝隙偷窥外面的情况,而在院子里, 一个普通的男人正被绑在桌子上。
准确来说, 他不算是男人, 而是个男鬼。
陈素端着一碗绿油油的奇怪汤药给王兰灌进去, 敖焱慢慢拔出自己的宝剑,边上的燕赤霞弄来一盆热水布子, 外加针线。
王兰时候被吓得有点腿软,因为喝了汤药,身体开始麻痹,他连挣扎都做不到, 只能看着那雪白的宝剑哗啦啦的流眼泪。
就在这时, 边上传来阴森森的声音。
“你害怕了?果然还是我的方法比较好吧?”
王兰一顿, 眼珠子艰难移动的看了眼边上的顾云初后,竟是瞬间收起了眼泪,挂起了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
顾云初:……
不管怎么想, 拉肚子都比剖开肚子更好吧?你这个家伙多少有点叛逆啊喂!
她气鼓鼓的在一边看着,敖焱的剑果然很快,眨眼之间就划开了王兰的腹部, 取出了那枚金丹。虽然是鬼,但受伤后,王兰腹部依然流血不止。
鱼姥姥立刻拿起布子给他擦血,给他的伤口处摸上一种黏糊糊透明的药膏,那药膏很快就干了,还把王兰破开的肚皮黏在了一起。
接着燕赤霞快速穿针引线。翘着兰花指把王兰破开的肚皮缝起来。细密的针脚排列整齐,竟是有种说不出的规整好看。
大概是刚刚被燕赤霞给揍疼了, 此刻王兰当真一点疼痛都没有感受到,面上不由出现一丝惊喜。
顾云初在边上酸不拉几的愤愤道。
【不就是剖开肚子吗?过于简单粗暴,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有什么了不起的?!】
系统妹妹想了想,很诚恳道开口。
【别的不说,光是燕赤霞那一手针线活就很了不起了吧?起码他不会把蜻蜓绣成癞哈蟆。】
瞬间回忆起自己在陈府当丫鬟那段日子的顾云初:……可恶,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
敖焱把取出的金丹被洗了洗,随手往杂毛狐狸那一扔,杂毛狐狸早就等着这一刻了,赶紧一跃而起,把金丹吞吃入腹。
随后化成人形,对着敖焱等人行了一个大礼。
“多谢几位恩公助我!大恩大德永世难忘!”
顾云初惊愕的看着他。
“你是那只狐狸?胡老二?”
胡老二就是杂毛狐狸的名字。当然他并非狐族大姓胡家的狐狸,只是因为他是那一窝第二个出生的狐狸崽子。所以化形后,就给自己胡乱取了胡老二的名字。
变成人形的胡老二疑惑的点点头。
“你这般年纪,为何要认鱼姥姥做干亲?”
顾云初一脸复杂的看了看他。这家伙发须皆白,个头矮小,满脸的褶子能夹死苍蝇,站在那微微勾着腰,就仿佛一个半截身子都要入土的老头。
再反观被他叫姥姥的鱼姥姥,虽然头发花白,但好歹是一头黑发中掺杂着银丝,虽然脸上有皱纹,但远不到满脸褶子的程度。
两人站在一块,谁都会觉得两人差了个辈。鱼姥姥是小辈,杂毛狐狸是长辈的那种。
但杂毛狐狸听到这话却小声表示,狐狸和王八之间的寿命怎么能相比的。别看他现在长得老,但他今年也才二百多岁而已。
说起来,认五百多岁的鱼姥姥做姥姥,他其实还占便宜了,否则按照人类的算法,他能排到曾曾曾孙上去。
说到这,杂毛狐狸对着顾云初又拱了拱手。
“还要多谢诸位恩公救我性命,否则我失了金丹,作为凡狐恐怕活不了几年,到时候让姥姥白发人送黑……送白发人,不知要多伤她老人家的心。”
顾云初:“……呵呵,举手之劳,不必客气。”
虽然众人找到了金丹,但并不能说这件事就解决了,恰恰相反,这只是一个开始。
胡老二平白无故被地府的鬼差剥夺了金丹,难道就要自认倒霉了吗?
王兰被鱼刺卡住,本就是个小毛病,却因为鬼差勾错了魂,导致他因为这点小病就真的死了,这岂非是滑天下之大稽?
暂时安抚住惶恐的王兰后,众人离开那农家小院,被土地公王六郎请到了他那里歇歇脚。
大概是他这土地公当得还不错,土地庙不仅修缮的不错,还陆续有人过来上香。
他们进入土地庙的内部,里面反倒比外面的土地庙还节俭。
王六郎笑了笑。
“不瞒大家,我是个酒鬼,平生有酒就够了,所以对住所没什么要求,还请大家不要嫌弃。”
燕赤霞大喜,当即表示,原来是同道之人,等有机会,他们一起喝酒!
两个酒鬼碰在一起,越聊越投机,要不是时机不对,怕是已经喝高了,直接桃园结义去了。
片刻后,桌上摆上茶水,众人围坐在桌前开始讨论起目前的情况。论题就是如何让地府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积极纠正。
燕赤霞嫉恶如仇,说起这个问题当即一拍桌子。
“这有何难?不如我们直接以离魂之术,魂入地府,然后去找那阎王谈谈!”
众人:你这可不像是去找阎王谈谈,倒像是要直接去暴揍阎王一顿的样子。
陈素比较理智。
“这法子太粗暴,地府到底是地府,不到万不得已,我们还是不要硬碰硬的好。”
地府在三界的地位实在特殊。它负责的是生死轮回,在座的哪怕是地位最高的钱塘君其实都没有彻底摆脱生死轮回,他虽然是天庭册封的龙君,但他若是死了,照样要魂归地府,若是无人相助,同样也只能再入轮回。
万一阎王记恨上他们,别的不说,燕赤霞虽是修行中人,但尚且看不到成仙的可能,若是他日后寿命到头到了下面,阎王一看,呦呵!这不是几十年前在我面前拍桌子扯嗓子的讨厌鬼吗?于是大笔一划,让他下辈子当屎壳郎,那可真就这辈子吃喝不愁全靠找死/屎了。
众人思索了一下,纷纷觉得很有可能。
燕赤霞一惊。“堂堂阎王,怎么可能随便滥用职权?”
顾云初冷笑:“连薛伟和王兰的事情都能在地府的眼皮子底下发生,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敖焱提议。
“不如就让我顺着黄泉下到地府,找上阎王谈一谈好了。”
想要入地府并不是容易的事,除了魂魄离体,像是敖焱这样肉/体强悍,法力高强的也可以顺着黄泉进入地府。
但这同样是一件很冒险的事情。毕竟顺着黄泉进入地府,还需要过忘川河,河中的恶鬼和毒虫毒蛇可不是好相与的。
这个提议依然太危险,被众人否决了。
王六郎迟疑的表示。
“要不你们找找上头的人帮忙?”
作为人情社会中生活的土地公,他第一反应就是找关系帮忙。
其余人表示自己可不认识天庭的大神,敖焱本身算是神仙,但因为是戴罪之身,根本无法去往天庭,不过他倒是可以找他哥帮忙,直接写状子去天帝面前告状。
但有一说一,无论哪朝哪代,人们对告状精都是不喜欢的。
敖焱并不想麻烦兄长为了自己的事和地府的人结仇。
就在这个时候,顾云初忽然道。
“难道我们就不可以根据这件事写封信,然后让地府的人交到阎王手上吗?”
没错,顾云初决定写一封投诉信,想要让阎王重视这个问题,给出一个更加合理的解决办法。
这个人选也很好找,城隍也是地府管辖范围的,把这封信交给此地的城隍,托他送到地府,岂不比自己勇闯黄泉,亦或是找天庭的人帮忙更简单直接?还不至于和阎王撕破脸面?
众人一愣,随后发现这个办法倒是听起来挺靠谱的,但也有一个人闻言摇摇头。这个人就是土地公王六郎。
“这件事倒是可行,不过……此地的城隍却并非一个热心肠的人。”
王六郎迟疑了一下。
“此地的城隍我听闻了一些传言,传闻他生前是个为富不仁的富户,绰号死要钱,后来不知做了什么功德,竟是成了这一片的城隍。平日里百姓去他的城隍庙上香许愿,给钱的就灵,不给钱就不灵。甚至还有传言他背地里可能在收受贿赂,虽然不知传闻是真是假,但那个人我接触过几次,总觉得有些……市侩。”
他似乎觉得这样说城隍不太好,毕竟都是这一片的小神,低头不见抬头见。但言语间又对那城隍的为人有些不耻。
陈素皱眉:“难道又是一个薛伟?”
敖焱则是表示还是去一趟再说。他毕竟是钱塘龙君,那城隍应该会给他几分薄面。
*
黄昏时分,残阳如血。
城隍庙在郊外的一处土路边。因为天色渐晚,又是郊外,路上并没有什么人。
送信并不是什么力气活,所以只有敖焱和顾云初两个人出来送信,其余人都没跟来。他们进了正殿,敖焱刚刚释放了一些龙威。
那大殿的城隍雕像立刻像是活了过来一看,睁开眼睛看了顾云初和敖焱一眼,随后雕像内钻出一个穿着城隍官服的中年男子。
顾云初定睛一看,只觉得这城隍果然就如王六郎所说一般,看着就有几分市侩。
只见这中年男人消瘦的身子,山羊一般的胡子,一双眯缝小眼,看不清瞳仁却能感觉到那时不时外泄的精光。
虽然穿着一身威武正气的城隍官服。但一眼看去却给人一种这家伙是个差了个算盘的掌柜,还是那种会扯着嗓子喊‘三块钱一个,十块钱三个’的奸商。
总而言之一句话,介老爷们一看就不像好人啊!
那边的丁城隍一出现,视线立刻打量了一下两人,然后笑眯眯的迎过来。
“不知今天是吹得什么风,竟然把龙君您给吹来了。来来,里面坐,我立刻让人准备酒菜!”
顾云初再次感觉到不适。
……好油腻的台词。
事实上,抛开这些,这个城隍的态度确实很友好热情。在敖焱拒绝他后也不恼。只是在敖焱表明身份并且说明目的后眼神微微一顿。
“原来您就是钱塘君的,久仰大名,久仰大名。只是这信……不知具体要交到哪一位阎王爷手上啊?”
敖焱想了想,把王兰和那鬼差的事情说了一下,表示希望城隍把他的信交给负责这件事的那位阎王。
丁城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龙君要找的是刘阎王啊,我知道了,我会把信送到的。”
随后他又殷勤的请顾云初和敖焱进去喝杯茶。
“两位光临真是让我这蓬荜生辉,还请务必进去喝杯茶,让我尽尽地主之谊。”
请人帮忙,人家还这么热情,顾云初和敖焱实在没有拒绝的可能。于是就跟着走进了城隍庙内部。
就和土地庙一样,看似庙宇狭小,但实际上神住在一个内部空间,凡人一般是看不见的。
结果这一进去,顾云初只觉得一阵璀璨的光芒冲过来,顿时眼睛一痛。
【卧槽,有暗器?!】
然而等到她强撑着睁大眼睛一看,只见哪里有什么暗器,分明是铺天盖地的财气。你看那阳光下璀璨的琉璃瓦,你看那银闪闪的影壁,你看金灿灿的屋脊兽,全都充斥这暴发户的审美还有可怕的光污染。
阳光在这些上面被反射再反射,最后被门口镶满宝石的八卦镜给汇集,而猝不及防站在这个位置的顾云初被暗算了个正着。
她赶忙眯着眼睛后退两步。上下打量了一下这城隍的府邸,对着城隍尴尬一笑。
“城隍大人你这府邸当真是……华美啊。”
幸亏来的是她不是燕赤霞和陈素,否则早就一个飞剑打碎那八卦镜了。
“过奖了。”
丁城隍赶紧赔礼。
“是我招待不周,没有事先提醒一下顾姑娘。”
说着领着两人进去。
进去之后,顾云初和敖焱两人越发的觉得这府邸实在是太辣眼睛,就仿佛一个暴发户,见到什么自认为的好东西就往上面堆一般。
门口摆个满是宝石的八卦镜算什么,人家的博古架上还放了一个大金佛,让人生怕那可怜的木板撑不住塌了。
另外顾云初眼睛一扫,发现丁城隍似乎是个黄江的狂热爱好者,窗框要描金的,茶杯描金的,花盆要镀金的,仔细看,他那官服上似乎还绣了金线。
让顾云初止不住的猜测,【这家伙八成裤衩子都是镶金边的!】
系统妹妹却迟疑道:【应该不会吧?外面的衣服用金线来绣无所谓,但裤衩这种东西毕竟是贴身衣服,怎么还能用金线绣,那得多磨人啊,特别还是这方面比较脆弱的男性,也不怕卡秃噜皮了。】
顾云初却不这么想。
【这家伙对黄金的狂热看一眼就知道了,再说了,对方好歹是神,怎么可能会怕卡秃噜皮这点小事。真男人就是要穿着丁字裤、用砂纸擦屁股,这样才能从万千硬汉中砂/杀出一条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