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孝口体孝心智你们差远了
周志刚作为亲家,自然不能拿冷脸去对待郝金龙,别管自己对他有多大的不满,人家笑着来赔礼道歉,伸手不打笑脸人,自己怎么也不能做的太过分了,两个老人坐在院子的石桌旁攀谈着,至于叶晨和周秉义则是站在一边。
叶晨冷眼旁观着这一幕,心中无悲无喜,因为他对郝金龙连半点好印象都欠奉,不管是从他儿子水自流那儿出发,还是从他们两口子对待周家人的态度,叶晨对于郝家人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
刚才老爷子带回他跟郝金龙邂逅的消息后,叶晨第一时间意识到周家的这位亲家,今天有大概率会来造访周家,之所以会让媳妇郑娟提前准备,是因为他知道周志刚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有多龟毛,之所以没有提前告知周志刚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上次过年收到郝金龙一家即将造访的消息后,这老头儿带着全家大扫除,甚至连周家对面的厕所都给打扫了。
这让叶晨相当的不以为然,因为在他的心里,郝金龙不配这样的待遇,不管他曾经的履历有多辉煌,只看他对自己亲家的态度,叶晨就看不上这种人,太拿自己当回事儿了,也太拿别人不当回事了。
然而此时的叶晨不知道的是,郝金龙今天之所以会造访周家,最大的原因不是出于对曾经的老领导的敬畏,怕自己曾经的行为造成负面影响,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叶晨。
郝金龙这辈子没干别的,净跟人打交道了,对于说话的艺术他是深有研究的,此时的他自然是看出了周家父子对自己的抵触情绪,所以一句暖心的道歉,适时的化解了周志刚对他的不满,紧接着,郝金龙拍着周志刚的手,然后开口说道:
“亲家,你可真是了不起啊,周家的三个孩子,结果被你培养的,都成了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批大学生,而且还都考进了北大,我都难以想象,你为了培养孩子成才,花了多大的心血啊!”
不得不说,郝金龙哪怕是没跟周志刚接触过,也通过自己女婿,掌握了自己这位亲家的性格,一句话就说在了周志刚的心坎儿上,郝金龙说的是他这辈子最为引以为豪的事情,要知道这个年月的大学生。
那含金量可是相当高的,而老周家一下子就是姐弟三个都上了大学,尤其是还有一个还是江辽省的高考状元,这已经足以让周志刚这个当爹的自豪了。此时听到自己亲家这么说,周志刚的脸上满是笑容,开口说道:
“孩子们的学习上,我还真没怎么操过心,都是他们自己自觉,尤其是秉昆,当年我走的时候,他连初中都没毕业,在学问上,跟他哥哥姐姐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儿,可是我没想到,我这一走将近十年他反而成了我们周家学问最好的那个!”
周秉义听到父亲的话,脸上闪过了一丝羞愧,当初他和周蓉是家里成绩最好的,而弟弟则是妥妥的学渣一枚,因为学习上的事情,没少被父亲用牛皮裤腰带教训,到了后来父亲自己都放弃了,谁也没想到,就是当年的这个皮猴子,居然把自己和周蓉都给比下去了,成了周家最优秀的孩子。
这时就见郝金龙笑眯眯的看向了叶晨,然后对着叶晨和周秉义说道:
“你俩找凳子做啊,都是一家人,站着说话成什么样子。”
叶晨和周秉义从一旁各自拉过了一把椅子坐下,然后就见郝金龙对着叶晨开口说道:
“你就是周秉昆吧?你大哥老是跟我提起你,刚才我们俩还说起你呢,你大哥说你帮他今后的道路,做了简短的规划,我听了之后觉得很好。你也快从大学毕业了吧?对自己今后的道路有没有什么打算啊?”
叶晨听了郝金龙的问话,愣了一下,然后似笑非笑的看向了大哥周秉义,知道他这是把自己给推到前面挡枪去了,不过叶晨也没在意,喝了口茶,然后不急不缓的说道:
“我在北大就读的时候,发表的几篇论文被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的教授刘遵义通过一些特殊途径看到了,他对我的观点很感兴趣,向学校这边发出了邀请函,想让我去那边留学深造,答应免除了我一切的学杂费,并且帮我申请全额奖学金,但是被我给拒绝了。”
在座的三人听到叶晨的话,都一脸震惊,因为在这个年月,能够出国留学,绝对是一件光祖耀祖的事情,周志刚也许不了解,但是郝金龙和周秉义可都知道斯坦福大学经济系的含金量,叶晨的拒绝在他们看来简直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https://
周志刚听到老儿子说他拒绝了出国留学的机会,直接就坐不住了,站起来指着叶晨鼻子骂道:
“你个小兔崽子,有这种事情你为什么回家也不说一声,说放弃就放弃了,你眼里还有我这个当爹的吗?”
郝金龙和周秉义虽然感到很诧异,但是却第一时间帮忙拉住了有些激动的周志刚,只见郝金龙开口说道:
“亲家,别这么激动,听听孩子怎么说!”
看到周志刚这么激动,叶晨也没慌,而是帮他杯子里续上了茶水,然后说道:
“爸,咱家有两个在外面抛头露面的就行了,我哥这边毕业之后,如无意外,是不会在你们身边的,至于我姐,她是早晚要嫁人的,你和我妈的岁数这么大了,身边没亲人照顾我是不会放心的。
老话讲,父母在,不远游。我还是想多陪在你们身边,至于说学习的话,我在国内,也不会耽误我的学业,我正在准备考北大的研究生,这样我每天放学回到家里,也依旧能看到你和我妈!”
周志刚听到老儿子的回答,有些失魂落魄,老儿子如果学习不好,做出这样的选择也就罢了,现在的情况是,老儿子的学习成绩已经得到了国外大学教授的认可,而自家孩子之所以会拒绝,是因为对家人的眷恋,这让要强了一辈子的老爷子,听得眼圈微微泛红。
周秉义听到叶晨的话,此时却恨不得找一道地缝钻进去,因为此时的他羞愧难当,自己和弟弟的表现相比的话,简直是被扔进了尘埃里,看不到任何的影子,带着自己的岳父来家里做客都成了好大的显摆,这让周秉义的脸上跟发烧了似的通红。
郝金龙笑呵呵的看着叶晨,然后开口说道:
“如果今天换了个外人听到你说的话,可能会觉得你是在炫耀,但是我不会这么想,因为我知道你有这个实力,我看过你的文章,你其中的一些观点,让我都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对我的工作有很大的启发,斯坦福没能招到你这样的学生,绝对不是你的损失,其实是他们的损失。
今天我之所以会过来,一是为了看看亲家,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过来看看你,顺便就一些问题跟你进行一下探讨,秉义啊,你呆会儿也坐在一边听着!”
周秉义此时是真的被吓到了,他压根儿没想到自己的岳父今天造访周家,居然还有这样的目的,对于自己的岳父,周秉义是知之甚深的,这是一位搞经济建设的行家里手,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对自己的弟弟有这么高的评价,这让周秉义的心里不免的有些吃味。
周志刚听到自己的亲家夸奖自家的老儿子,脸上笑的开了花,没什么比儿子得到别人的认可让老人更开心的了,哪怕是他们聊的话题,自己听不懂,也不耽误老人为自家孩子感到骄傲。
而一边的叶晨,却在一旁感叹郝金龙实在是个老狐狸,自己跟他也就只是一面之缘而已,所以他今天贸然造访,自己是完全可以简单的敷衍了事的,可他却把大哥周秉义给拉到了身边,摆出了一副对晚辈传道授业的架势,这让自己就没法拒绝他了,毕竟周秉义也能从两人的讨论中得到实惠的。
再就是叶晨清楚郝金龙已经是时日无多了,所以自己倒是不必事事都跟他呛着来,适当满足一下老人弥留之际的好奇心,也算是自己尊老让贤了。
周志刚此时已经退到了一旁,他看着自家老儿子如同老师一般,对着自己亲家和大儿子答疑解惑,心中突然有一种错乱感,要知道自己的亲家可是江辽的二把手,平时都是对着别人发号施令的,此时却好像是一个学生一样,将自己不懂的问题,向自己的老儿子请教,不得不说,这种感觉让周志刚心中暗爽,他整个人都再没了当初那种憋屈的感觉,瞬间通透了。
老爷子的表情自然是没能瞒过叶晨,叶晨能感受到老人这是看到自家孩子出息了,发自内心的高兴。原世界里,周志刚因为老儿子的颓废,怒其不争,在火车站里两父子发生了激烈争执,以至于八年都互不联系,哪怕两人之间再怎么想念,都强压着心中的那份思念,不肯低头认输。
叶晨自然是不会让这种情况发生,他心里非常清楚,虽然周秉昆不是周志刚的亲身骨肉,但是到底是他和李素华一手带大的,这么多年的感情摆在那里,就算是再怎么亲疏有别,也不曾亏待过周秉昆,骨子里都是希望家里的孩子能够出息,再者说了,哪怕是亲生孩子,在当时的环境下,当父母的,也没谁能做到一碗水端平,能做到周志刚那个份上,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
晚上休息的时候,就听周志刚对媳妇李素华说道:
“老婆子,今晚你去跟娟儿她们睡去,让秉昆来我这屋睡,我想跟他聊聊!”
李素华看了眼自家老头子笑了笑,也没说什么,她知道自家掌柜的是啥性格,估摸着这是想和老儿子说些掏心窝子话了,老太太趿拉上鞋子,披了件外套,来到了叶晨他们的房间,然后说道:
“秉昆啊,今晚你去我那屋睡,你爸想跟你聊聊,我今晚跟娟儿和我大孙子一起睡!”
叶晨愣了一下,然后答应了下来,朝着老爷子的屋走去,进了屋,老爷子正坐在那里卷着旱烟,刚掐了纸捻儿,叶晨随手拿起了桌上的火柴,帮老头儿点上。叶晨给他买过烧煤油的打火机,结果老爷子嫌闻不惯那味儿,又给叶晨扔了回来,用他的话讲,还是火柴棍儿划着的味儿闻着得劲儿。
老爷子点着了火后,用护着火的手指轻点了一下叶晨的手背,叶晨把手中的火柴晃了两下,把火熄灭,然后坐在炕头,拽过了烟笸箩,给自己也卷了一根蛤蟆头,然后点着,跟老爷子边抽着烟,边聊着天。
入秋以来的第三个节气叫“白露”,廿四节气歌说:“白露烟上架”;“露”也就是平时说的露水,是由于温度降低,水汽在地面或近地物体上凝结而成的小水珠。所以,白露节气是表征天气已经转凉。旱烟春天栽植,夏天掐尖打叉,处暑过后,叶子渐渐肥厚,旱烟的质量好与坏,关键与白露时节烟叶是否吃足了露水,还要发好汗,不然就弱火。
到了白露,农民将吃足了露水的烟叶从植株上摘下来开始晾晒。晾晒烟叶一般农家都是用木杆就地取材搭个烟架,把烟叶子插到草绳子上,再搭到烟架上系好,在日照下烟由绿变黄,一排排烟架在农舍旁构成一道初秋的风景线。
北方农家,尤其是关东地界,家家都要种烟,干活累了抽烟解乏,客人来了,拿烟待客。在冬季漫漫长夜里,唠嗑说匣话,离不开烟的伴随。每家都有烟笸箩,每家都有大大小小的烟袋。当然也培养出许多烟民,俗语说“十八九岁的姑娘叼一个大烟袋”被号称关东的一怪,由此可见烟在农家的重要性。
“柳叶尖”和“蛤蟆头”是东北一带旱烟的名字,“蛤蟆头”属于烈性烟,比之“柳叶尖”味道强劲。到了白露节气,农民将吃足了露水的烟叶从植株上摘下来地取材搭个烟架,把烟叶子插到草绳子上,再搭到烟架上晾晒,成色好的旱烟呈金黄色。
周志刚自打年轻的时候,拖儿带女的从山东老家闯关东过来,慢慢的适应了这边的生活,“蛤蟆头”就成了他的最爱,每天干完活儿或者闲着没事的时候,必然会给自己卷上那么一颗。
叶晨打小也是在东北长大的,对于这种事情可以说是轻车熟路,所以哪怕是来到了这个世界,也不会有任何的生疏。只不过平时不怎么抽,冷不丁来上一口,劲儿大的蛤蟆头吸进肺里,让他感觉肺部有一种炸裂的感觉,不由的剧烈咳嗽了几声。
周志刚看到老儿子这副德行,心疼又好笑的帮他捶了两下后背,然后一把夺过了叶晨手里的烟卷儿,直接摁灭在了烟灰缸,开口说道:
“你这臭小子,不会抽就别抽,瞧把自己给呛得咳儿咔的,没点出息!”
叶晨“嘿嘿”笑了两声,也没反驳,顺手拿过了炕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杯水,顺了顺气,然后说道:
“我不是看你一个人抽,显得寂寞,就寻思着陪你鼓一根儿嘛!”
周志刚看了眼自己的老儿子,然后慢悠悠开口说道:
“秉昆啊,家里仨孩子,你打小是家里出力最多的,也是家里挨揍最多的,就因为你随我一样,都是个犟种。我是不是好些年没拿裤腰带直溜你了,才让你跟我这么皮啊?”
叶晨听了老爷子的话,顿时哈哈大笑,老爷子也笑了,两父子之间多年来的一切隔阂,仿佛都在这一刻消饵于无形……
这天叶晨刚下课,正坐在座位上整理着自己的学习笔记,突然有人从外面进来说道:
“秉昆,收发室有你的电话,那边让他十分钟之后再打过来,你赶紧去趟收发室吧!”
叶晨微微一愣,随即对来通知自己的同学道了谢,然后把手头的笔记本和资料拾掇了一下,放进了书包,朝着收发室赶去,刚到收发室没一会儿,电话铃声响起,值班人员接起电话,然后下意识的看了叶晨一眼,将话筒递了过来,叶晨对着话筒说道:
“喂,我是周秉昆,你是?”
“我这里是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你是郑光明的家属吧?现在有合适的眼角膜了,你可以尽快带着你的家人过来进行手术了!”电话的另一头,传来了大夫的声音。
叶晨听到这个消息顿时一振,兴奋的站起身来,开口说道:
“真的,太好了,我马上就带着人过去,麻烦您了大夫!”
郑光明的眼疾一直是叶晨的一块心病,这么些年叶晨一直把这件事情记在了心上,他清楚的记得全国首例完成角膜移植手术的,是北京同仁医院的郑邦和教授,所以在北京安置好家人以后,就带着郑光明前去诊治,一直在排队等着角膜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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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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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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