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偷梁换柱
周家有三个孩子,周蓉是唯一的女儿,正因为这个唯一,周蓉受到的宠爱要比哥哥和弟弟多。在过去传统的重男轻女的家庭里,一旦女孩成为“唯一”,就会得到更多父母的关爱。父母疼爱她,哥哥宠着她,弟弟让着她,周蓉完全被家人宠成了小公主。
周蓉正因为这份宠爱,才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考虑自己,不顾及他人的感受。周家三个孩子,下乡插队必须留一个,周蓉俊俏,又是女孩子,最后周家人开家庭会议,周父做主让周蓉留在家里。
可父母的这份苦心,周蓉完全没有感受到,为了所谓的心中的爱,依然不管不顾地趁周母和秉昆外出之际,留下一封信只身一人奔赴贵州大山里,而且和心中崇拜的,比自己大十多岁的北京诗人冯化成结了婚。
她哪管父母的担心和眼泪,还有父亲的生气和无奈。周蓉一别四年,从来没有给父母家里写过一封信,女儿出走成了周父心中一直打不开的心结,周母想念女儿天天哭泣,把眼睛都哭瞎了。如果不是周父太过想念女儿到贵州大山里去找她,她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去见自己的父亲。
当跋山涉水奔赴贵州寻找到女儿的父亲问及冯化成,周蓉还倔强地回怼:
“我这辈子都不会和冯化成离婚的,如果因为他连累了咱家什么,我宁可跟你们断绝家庭关系。你们就当我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爸没妈,没哥没弟。要是还不行,我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你们行了吗?”
听听,这是个正常人能说出的话吗?这也就仗着她是个女的,要是换了周秉义或是周秉昆,那是想都不带想的,周志刚直接就大嘴巴子招呼了,惯的毛病!
叶晨看着周蓉在那里对着春燕妈殷勤的模样,嘴角闪过一丝嘲讽的笑意,这是一个不断给自己立Flag,然后不停打自己脸的家伙,作为父母的周志刚和李素华心疼你是闺女,不忍心教育你,那就只能我这个弟弟担起重任了。不让你尝尝社会的毒打,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当初叶晨在医院的时候,看到这一段气的肝都疼,既然现在替代周秉昆重活一世,那就先拿你周蓉开刀吧,不是因为你,老娘李素华的眼睛也不至于哭瞎老娘,哭瞎了就得我来照顾,虽说照料父母是儿女天经地义的义务,但是因为帮你这个Bitch擦屁股,让我来照料失明的母亲,那就让我心里过不去了。
叶晨也撩起了门帘子,进了老妈李素华的屋,看到春燕妈打了声招呼,叫了声婶儿,然后用炉钩子把炉膛里压着的煤火挑了起来,让屋子里有点热乎气儿,春燕妈一看周蓉和秉昆都在,有些尴尬的对着周母开口说道:
“你看这俩孩子都在跟前儿,我一时之间都不好开口了。”
周蓉眉毛一挑,脸上堆满笑容的开口说道:
“婶儿是来动员我俩下乡的吧!”
春燕妈看着麻利的周蓉,不由赞叹的说道:
“老姐姐,你家这周蓉不愧是高材生啊,料事如神!”
李素华的脸上常年挂着的笑容瞬间凝固,缓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招呼道:
“蓉儿,昆儿啊,你婶子说的这个事儿跟你俩有点关系,你俩都听听。”
春燕妈看着老姐妹开口说道:
“上面的政策已经很明确了,多子女的家庭,一户只能一个孩子留城,其余的通通都要下乡插队去。”
叶晨看着春燕妈,直接开口说道:
“婶子,我哥马上就要去建设兵团了,家里除了我就剩下我姐了,既然一定有一个要走,那就我走吧,我姐长的秀气,而且女孩子身子弱,真要是到了乡下,没准儿是会做下病来的,这可是一辈子的事儿,所以作为弟弟,我当仁不让的应该担起这份责任。”
叶晨都没等周蓉一个高蹦进屋里,就直接顺着春燕妈的话茬儿,抢话在了前头,而且把话说的那叫一个漂亮,任谁都挑不出他的不是来,李素华也赞许的看着自己的老小子,真是个懂事儿的娃。
周蓉还没等撩开门帘子进屋,在外屋地就听到了周秉昆的话,她顿时有些气急败坏,平日里自己这个弟弟那是三棍子都打不出个屁来,今儿个怎么就这么能说会道了呢?她也急忙开口说道:
“婶子,这种事怎么能让弟弟冲在前头呢,自然是我这个当姐姐的挡在头里啊,我走!”
本来李素华听着小儿子秉昆站出来表态,心里挺开心的,结果转眼就见周蓉主动请缨,这让李素华的心里顿时不是个滋味,她看着周蓉开口说道:
“闺女啊,当姑娘的好日子就那么几年!”
女人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弱势群体,如果家里都是闺女,那讲不了,可是家里俩小子,就这么一个宝贝丫头,平日里那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李素华自然是舍不得自家闺女离开自己身边。
几人争执了一会儿,也没争出个结果来,这时候周志刚从外面推门进来,开口说道:
“我回来了。”
春燕妈一看周志刚撩开门帘子进屋,知道这一家五口要商量个对策,自己作为外人,哪怕是平日里跟老姐妹儿再亲近,也不适合在留下这里,她从炕上蹦下来,然后开口说道:
“老周回来了,你们一家人好好商量商量,我得去前面的几个街道啊,继续去做动员,你们商量出个结果,告诉我一声,我好跟主人!”
叶晨接过了父亲周志刚递过来的棉手闷子和围脖,搁在了一边,然后就看到周志刚挨着炕边坐下。此时的周志刚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儿,他马上也要开拔去大三线支援建设,从此一家人天南海北,再聚在一起,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从东升照相馆特意让照相师傅洗了五张全家福出来,一人一张,哪怕是平日见不着彼此,总也还是个念想。
周志刚心情复杂的从怀里取出了信封,然后从里面取出了五张全家福照片,然后打量了眼周遭的媳妇和子女,有些伤感的开口说道:
“我洗了五张照片,一人一张。”
说着,周志刚像是给家人发年货一般的珍重,把照片一张一张的递到了媳妇和三兄妹的手中。分发完毕后,周志刚把照片的底片递到了媳妇李素华的手中,然后有些伤感的开口说道:
“这是底片,放在家里保存好了,这很可能啊是咱们家最后一张合影了。”
老爷子看着照片上的家人,脸上露出了不舍的神色,心中也充满了对未知前路的迷茫。
叶晨坐在周志刚的身边,打量着脸上已经有了些微皱纹的老爷子。老话总是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在过去的年月,为人父母的,又能有几个做到一碗水端平的?纵使周秉昆是老爷子的亲生骨肉,大抵也逃不过这样的命运,在父母的眼里,总有着自己的心头爱。
叶晨对于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身世是知晓的,所以他对周志刚和李素华两口子的厚此薄彼没有太多的看法,哪怕不是他俩的亲儿子,不管怎样,老两口对周秉昆都有着养育之恩,拉扯一个襁褓里的孩子长大成人,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她周蓉可以不干人事儿,周秉义为了权势,可以去给别人当上门女婿,自己却不能像他们那样凉薄。
李素华抹了抹眼泪,对着自己男人开口问道:
“孩儿他爸,再走一个的话,你打算让谁走啊?”
周志刚打量了一眼自家闺女,有些惆怅的站起身来,对着媳妇李素华说道:
“昆儿吧!”
叶晨似笑非笑的打量了周蓉一眼,从她的脸上看到了周蓉的不甘,叶晨深知自己的姐姐可不是省油的灯,如无意外的话,自己的这位姐姐此刻应该惦记着找她的头号舔狗蔡晓光帮忙了,毕竟她远赴贵州下乡插队是要开具介绍信的,而且这件事要背着家里人偷着进行。
李素华眼含热泪的看着自己的老疙瘩,虽说这不是自己亲生的,但是从小在自己身边长大,眼瞅着要离开,她的心中充满了不舍,只见她拉着叶晨的手开口说道:
“妈记得你刚过十七周岁生日啊,太小了吧!”
周秉义看出了母亲的不舍,开口说道:
“妈,要是实在不行,让秉昆跟着我。”
还没等李素华开口,叶晨直接接话说道:
“那可不成,你那里太远了,我舍不得咱妈,我就在周围找个地儿插队,到时候时不时的还能回来看妈,妈炖的酸菜可好吃了,我可忍不住好些年吃不到。”
周蓉的眼中闪过了一丝鄙夷,瞧你那点出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
李素华听着老儿子的话,顿时破涕为笑,用手轻轻摩挲着叶晨的脸庞,然后开口说道:
“好!好!到时候你啥时候想吃了,就搭车回来,妈做给你吃!”
叶晨笑了笑,然后拉着李素华的手开口说道:
“妈,你把咱家的户口本儿找着,我去跟春燕妈招呼一声,然后去街道把介绍信开出来,顺便再找个眼巴前儿的地方下乡,早些了了心事!”
“嗯,妈这就给你找出来!”李素华看着小儿子这么懂自己的心事,心里感觉很热乎,开口答应道。
周蓉看着老妈把户口本儿递到了弟弟手里,心急如焚,自己也得赶紧想办法找人把介绍信给开出来了。
叶晨回屋套上了从周秉义手里刚接到手的羊皮袄里子的军大衣,系好了围脖,戴上了狗皮帽子,把户口本儿揣在怀里就出了门,直奔G委会走去,进了屋,他就看到了春燕妈,热情的跟她打过了招呼,然后开口说道:
“婶子,我们家定好了,我去下乡插队,我妈让你帮忙找个跟前儿的地方,这样也方便我时不时回来看看。”
春燕妈对老周家的这个小儿子稀罕到不行,忙不迭的答应,然后就听叶晨开口问道:
“婶子,我这介绍信去哪儿开?”
春燕妈忙站起身来,对着叶晨开口说道:
“秉昆你跟我过来,小陈,小陈!这是老周家的小子,马上要下乡插队,你帮着给开个介绍信!”
叶晨赶忙走过来,手拿着户口本儿,和春燕妈招呼的那个男人握了握手,开口说道:
“陈哥,麻烦您了!”
这时谁都没有注意到,叶晨的户口本儿轻轻的在对面男人的中山装上衣口袋挑过,只见别在中山装上衣口袋上的那只钢笔神不知鬼不觉的不见了踪影。
小陈领着叶晨来到了他的办公桌前,拿出了专门开介绍信用的本子,伸手去摸上衣口袋的钢笔,结果却发现消失不见了,赶忙起身寻找,嘴里还念叨着:
“咦?我的钢笔怎么不见了?刚才还用着呢!”
这时只见叶晨从兜里掏出来一管钢笔,然后开口说道:
“你先用我的,我帮你到处找找!”
把钢笔递到了小陈手中,叶晨四处打量,做出帮小陈找钢笔的架势,小陈也没多想,接过了钢笔,在纸上划了划,发现有墨水,直接开起了介绍信来,他这边刚忙活完,就听叶晨开口说道:
“陈办事员,这是不是你的钢笔?”
小陈从本上扯下了介绍信,正要递给叶晨,看到他手上的钢笔,连忙开口说道:
“没错,这就是我的!你在哪儿找着的?”
叶晨接过了介绍信,吹干了上面的墨迹,叠好揣在怀里,然后收回了自己的那管钢笔,开口说道:
“我在那边地上看到的,兴许是你不小心弄掉了!”
另一边,周蓉看到自己弟弟揣着户口本就出了门,恨得牙根儿直痒痒,她也套上了棉袄,戴上了帽子和围脖,对着老妈李素华说道:
“妈,我去同学那里转一转!”
李素华此时正忙着准备晚饭,听到闺女的话,开口回道:
“去吧去吧,记着早点儿回来,明儿个你爸和你哥就要出发了,咱们今晚吃顿团圆饭!”
周蓉有些不耐烦的答应道:
“知道了知道了!”
说完直接推门出去,此时的她心急火燎的,直奔蔡晓光家的方向走去,到了蔡晓光家门口,周蓉连屋都没进,在门口扯着嗓子喊道:
“蔡晓光!蔡晓光!”
蔡晓光此时正在屋里翻看淘弄来的《巴黎圣母院》,突然听到门外有人喊自己,声音还很熟悉,他起身撩开窗帘,朝外面看了一眼,发现是自己的梦中情人,急忙出了屋,连棉袄都没顾得上穿,出了屋看到周蓉,直接开口说道:
“周蓉,你怎么来了?赶紧进屋坐会儿,外面多冷啊!”
周蓉看了蔡晓光一眼,然后开口说道:
“我就不进去了,我今天过来找你,是有件事想要请你帮忙!”
蔡晓光听到这话,奔儿都没打,直接开口回道:
“有事你尽管说,能办要给你办好,办不了拼了命也要给你办好!”
这时就见周蓉眼神有些躲闪的看了蔡晓光一眼,然后开口说道:
“我要背着我妈去贵州下乡插队,想请你帮忙找人给我开封介绍信!”
周蓉的话让蔡晓光瞬间愣住了,沉默了一会儿,蔡晓光咬了咬牙,然后开口说道:
“你等等我,我回屋穿件衣服,这就找人帮你去想办法!”
从外面归来,周蓉的脸上露出了心满意足,她看到正在给老妈李素华按摩肩膀的周秉昆,脸上闪过了一丝嘲讽,任你蹦的再欢,也还是要喝我的洗脚水!
叶晨本身就对微表情有所涉猎,更何况这个年纪的周蓉喜怒形于色,在叶晨面前就好像是一张白纸,她的潜台词自然是没能逃过叶晨的眼睛,叶晨淡淡笑了笑,也不以为意,此时的他知道,自己这个姐姐的事儿应该是办好了,只等着老爷子和老大周秉义出发,她就要付之行动了。
夜里,叶晨爬起身来,披上了棉袄,去到家斜对面的厕所放了放水,然后打了个哆嗦,回到了屋里,挑门帘儿进了爸妈和姐姐的屋,炉子上坐的水壶,叶晨打开壶盖儿,倒了点水仰脖喝下,然后眼神在炕上躺着的三人身上掠过,发现他们睡得正香。
叶晨笑了笑,来到了摆放在照片的镜框,伸手在镜框后面摸了摸,从后面摸到了一个叠好的四四方方的纸,叶晨轻轻的打开看了看,没错,就是你了!叶晨从自己军大衣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同样叠的四四方方的纸,把摸到的那张揣了起来,自己的这张又重新放到了镜框后面。
第二天一大早,一家人来到了火车站,今天是老爷子周志刚和老大周秉义出发的日子,李素华看着即将远去的儿子,心里疼得不得了,她叫住了大儿子,然后从棉手闷子里握着一把毛票,塞到了大儿子手里,开口说道:
“这是平时妈攒的钱,你拿着,穷家富路。”
送走了周家父子,剩下的三口朝着家里走去,刚到家门口,发现蔡晓光等在了门外,叶晨看到他,点了点头,也没说话,就搀着母亲进了屋,把周蓉一个人留在了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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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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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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