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陆令确实是想得太多了。沈月来出身是好的,却从不觉得自己比宛荣宛宁两个姑娘高人一等。于是,两个人的课堂变成了三个人,也是三个丫头来听她弹琴。
但她有时候还是会忍不住担忧,宛宁会再一次和沈月来爱上同一个人吗?
她抬头望了望正凑着脑袋不知道嘀咕什么的三个人,恍然明白:宛宁爱上了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有没有承担爱而不得的勇气。
宛宁是不知道陆令心里有这么多想法的,她最近忙得很。除了老师布置的课业,她还忙着学着怎么给阿娘制衣。三个丫头都是爱玩的年纪,一听到宛宁的计划,都自告奋勇的提出要一起帮忙。
沈月来先说道:“我来绣花吧?你阿娘喜欢什么花?”
宛宁沉思了片刻的,没有想出来,便跑去找自己的娘,问道:“阿娘,你最喜欢什么花呀?”
陆令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自己还在读大学,交了一个男朋友。男生眉目清秀,有些腼腆,家里条件很一般,省吃俭用了半年送了陆令一双鞋,还剩了几百块钱,那个男生也这么问的:“阿令,你喜欢什么花呀?”
陆令从来没有收到过花。她也心疼那个省吃俭用也想把他觉得好的东西给自己的男生,她摇了摇头,说:“我不喜欢花。”
那个男生并没有怀疑,只是喔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其实她喜欢玫瑰花的。从小就喜欢,尤其是自己的爸爸会雷打不动的逢年过节就会买不同的品种的玫瑰花送给妈妈。
“阿娘喜欢月季。”陆令说道。没有原因的,她就是喜欢月季。她在院里就种了月季,只可惜差了点生命力,奄奄一息。
宛宁问道:“为何?我看好多人都喜欢牡丹的。”
陆令笑了笑,说:“喜欢就是喜欢,哪里有这么多为什么呀?”说完,又揉了揉宛宁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