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相遇
骸骨狗啪嗒嗒敲键盘时, 卧房里,白辞还是清醒的。
突然,楼上传来凳子和地面的摩擦声, 那个位置是林云起家的餐桌,想来是起来倒水, 一不留神碰到了椅子。
白辞伸手从床头柜上捞过手机,发过去一条消息:【还没睡?】
林云起竟是秒回:【我在思考人生。】
下一段直接用语音发过来:“如果出于报复心理, 伤害我身边的人逻辑是通的, 但他选择下手的目标实在有些搞笑。”
金和赵道人只和自己有一面之缘,他同康郁和陈子醉算不上关系多好, 至于周导演,双方只不过是基本人情往来。
同样的问题,在骸骨狗和艳鬼互道晚安后,也问了出来。
骸骨狗叼着手机和杂志,走来卧房趴下:“无佚在搞什么?睡太久了,把脑子睡出毛病了?”
白辞缓缓道出两个字:“试探。”
这只是一种感觉,具体有待考证,随后他道:“说起来,我们认识也有几个世纪了。”
骸骨狗点了点头。
白辞:“倘若鬼娇娘的出世是无佚一手主导,百年前他已经苏醒过一次。”
骸骨狗爪子扒拉着床单,有关造鬼这点,白辞之前已经提过一次,纳闷为什么又要拿出来说。
白辞只是淡淡扫过来一眼,骸骨狗被这个眼神看得身体发凉,终于开始动脑子。它原本就挺精明, 至少比祖上聪明许多, 要不早就走在了战死的老路上。
突然间灵感涌上心头, 扒拉床单的爪子下意识一用力,床单被勾丝。
骸骨狗心虚下地:“如果他苏醒过一次,主人你肯定有感觉。”
就好比这次,白辞隐隐觉得忘了什么,才亲手活捉南柯梦。百年前要是无佚有所行动,他不可能毫无所察。
“我是主人忠诚的追随者,”到了这个时候,骸骨狗都不忘谄媚奉承,“主人知道,我肯定也知道。”
白辞竟没有否认这句话:“事出必有因,或许是百年前发生了什么,才导致他如此小心翼翼,甚至中途不得不再次陷入休眠。”
骸骨狗一脸自信:“那肯定是和主人你有关。”
白辞的目光已经有些冷,骸骨狗却毫无所察:“我猜测是百年前主人你坑了他一次,导致无佚陷入沉睡,沉睡期间,包括天道在内大家又暂时忘了他。”
最近网聊过于勤快,骸骨狗对空气拍了下爪子:“来,兄弟们,把#无佚,惨#打在公屏上。”
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口嗨完的骸骨狗熟练地用爪子护住脑袋,等了好久,却没等到被拍碎,再一抬头,白辞正望着窗外,侧脸的线条在夜色下显得清俊而又性感。
骸骨狗寻思着,莫非刚刚的想法和白辞的念头一致。
果然,自己的骨头永远闪烁着睿智的光芒。
……
林云起昨夜一直没睡好,他是个很少会失眠的人,但睡前先是揣摩骗子的心理,后又琢磨金托梦的事情。
什么事情越是强求,越求之不得,连睡觉都印证了这个道理。
林云起都已经深思到梦里见到金要说些什么,现实却是他一直到凌晨五点多才睡着,而且是半梦半醒的状态。
不到八点人又醒了,放弃睡回笼觉,林云起开车去了趟市中心的图书馆。
这家图书馆在小众圈子里很受欢迎,来之前他上网搜索和托梦有关的事情时,论坛有不少恐怖爱好者,都在强推这里。
日常图书馆来打卡拍照的人不少,现在还早,门口有停车的位置。
正门外立着两个很大的石像,背生双翅,虎目长尾,身上还覆盖着鳞片。馆内以恐怖和猎奇故事为主题,还有很多国内外恐怖电影的联名周边产品。
当年图书馆初设,没少被诟病,几乎每周都有家长投诉,最后没关门也算是奇迹。
这里分一到九阅览室,其中一二阅览室的书籍只能在这里看,不能借阅回去。
在这据说全国范围内收录奇谈最多的图书馆,林云起开始从阅读一室,依次寻找和梦境有关的书籍。
正要踮脚取下最上面一本杂录,隔着书架的缝隙,他忽然看到两道熟悉的身影。
“白辞,罗盘七?”
林云起想不明白这两人怎么会单独约着出来,毕竟白辞日常都不怎么待见罗盘七。
二人看到林云起,似乎也有些惊讶。
罗盘七的情绪向来外放,分贝给图书馆造成了噪音:“你怎么在这里?”
林云起摊手:“看书,你呢?”
罗盘七答非所问:“世上从来不缺各种离奇的案件,或者是故事。”
他随便指了一个书架:“有一些从很早以前流传下来的典籍,但那些算是珍贵文物,不方便查阅,这边有手抄本。”
林云起似乎明白了什么:“这座图书馆也是你们部门的资产?”
难怪没有被叫停。
“差不多吧。”
实际上,有些书籍中记载着对待异物普通人也能用到的方法,主要是为一些有阴阳眼还没入行的人做个引导。
今天过来这里,完全是因为白辞的要求,对方说是要寻找艳鬼的资料,这话不好全信,聂言才让罗盘七跟着。
没了以前相处时的小心翼翼,面对专门来猎奇图书馆的,罗盘七觉得根本不用去保护林云起的世界观……牢固得很。
他拿出张门卡:“走吧,我们去阅读零室。”
带着他们去到尽头的一个小屋,刷开后,内部面积超出想象的大。
林云起:“原来还有这门道。”
“零室里的东西更全面。”说着罗盘七一脸愁苦:“艳鬼……我记得以前在哪本书里看到过记载。”
任何一本书里都蕴藏着千奇百怪的异闻,不带重样的,找起来工程量很大。
林云起总算明白这两人是做什么:“那就慢慢找。”
罗盘七长叹:“我早就说过,该建个数据库。”话还没说完,就看见林云起和白辞已经拿出手边的书在翻看。
没错,是翻看。
一个一目十行,一个几乎是目光一扫便跳段。
林云起无论是记忆力还是阅读能力,都是一流的,在他旁边,很快堆积起一堆已经阅读完的书籍。
突然,他眼前一亮:
“天庆325年,京都相继有人自尽,月中多达十六人,后查明为艳鬼所为。此鬼以书信为诱饵,诱骗少男少女于野外幽会……”
之后便没了文字记载。
“就是这个!”罗盘七跑过来。
“这字可真丑。”
“好像我抄写的!”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林云起面不改色说:“丑,但有特色。”
这年代,特色才是最重要的,人身上要有标签,才能被记住。
罗盘七:“……都是十年前的抄写了,那时候我还是在读编外人员,所以没记住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