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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运气不错,捕获一头黑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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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仙风道骨口口声声替天行道,背地里阴招百出吃人不吐骨头。

一番争论,李常春说不过她。

不过转念想想去传说中的仙门长长见识也不赖。

大不了打不过就溜,还回来与世无争的沟沟村安度余生。

再有大美女日夜身边陪伴,觉得也值。

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嘛。

于是勉强答应了下来。

金莲一蹦老高,激动不能自己。

心说宗门有望,列祖列宗排位冒蓝火儿。

花焰宫有圣君坐镇还怕任何人过来欺负么,仿佛已经可视辉煌。

“勾圣,咱们什么时候走?”

“随时都行呀。”李常春扫视农院觉得也没什么可惋惜,遂脸色一阴说道:“那个,咱下山后能不能别一口一个狗剩的叫。”

我不要面子的吗,狗剩只是村儿人“亲切”的称呼罢了,我有名字。

“那怎么行?”

“为什么不行!”李常春斩钉截铁的说道:“我叫李常春,你叫我长春也行,春哥也罢,反正别老狗剩狗剩叫了。”

金莲见李常春脸色毅然,只好遵从。

心道圣君大人可真不图虚名。

只有这样的圣君道心才最值得人们敬仰。

“那,春哥……咱们收拾一下走吧。”

“有什么收拾的。”

“您不要带些法器什么的吗?”金莲指着庭院一堆散发着浓郁仙气的农具说道。

李常春干笑。

修道之人说话还真新鲜,说啥工具都以法器称呼。

心想好吧,那就带上。

自己的家伙式用起来顺手。

听说修真无岁月,闲了也可以去城里当当农夫,锄锄地、种种菜啥的也不寂寞。

推过来排车,金莲热情的帮他一起收拾把锅碗瓢盆,锄头,铁锹,菜刀,生活用品一股脑扔上去。

在金莲眼里,这里一草一物都是极品法器,房子都想给他搬走。

检查了下觉得差不多,生活所需足矣。

李常春推起满满当当的排车说道:“走吧。”

“狗……春哥,这推车是法器么?”

“不是呀,就是一个交通工具。”

“咱们推着走?”

“那怎么走,这么多东西。”

“要不嫌弃的话还是装我储物袋里面吧。”

“也好。”

一切就绪,两人下山行去。

村口的张大叔望着两人远处的背影一声长叹:“防不胜防呀,防不胜防!”

该被拐走的还是没留住。

直叹红颜祸水!

“张叔,不好啦,张婶在家悬梁自尽了!”村口跑来一青年,急匆匆叫道。

“为何又上吊?”

“村里人有人看见你偷女人了呗。”

张大叔一拍脑门,急忙向家中飞奔。

狗剩子被狐狸精勾走了,如果老婆这时候挂房梁,那可就真要挂了。

好心把那女人背到村长家里,惹了一身腥还给老婆整误会了。

……

路途遥远,李常春也不会飞。

从沟沟山到妙境山一路走了三天三夜才到。

三天下来通过与金莲闲聊倒是了解到不少仙门知识。

一番商量也明白了金莲的雄心壮志。

她想把花焰宫打造成一流宗门,她想名垂千古。

一路下来,金莲隐隐都感觉到实力再想突破。

数十年了,她从来没还没徒步走过这么远。

一来佩服李常春的恒心,二来更是道心坚固很多。

会飞不是错,脚踏实地感受大地之本才会使更懂道。

话不多说,来到了花焰宫。

一股悲鸣在金莲心中油然升起。

昔日辉煌毁于一旦,昔日欢笑的弟子们陨落黄泉。

狠狠地晃了晃脑袋,毅然告诉自己,失去的一切还会回来,且会更加辉煌。

李常春倒是觉得挺好。

霍,好大一座坐落在树丛中的宫殿,古树参天,绿树成荫,红墙黄瓦,金碧辉煌,太气派了。

跟自己呆那破山村完全没得比,简直一个天宫,一个废墟的天壤之别。

安排好住宿房间。

两人促膝长谈。

“春哥,以后我还是宫主,您就做花焰宫的客卿长老吧。”

“我没意见,怎么都行。”

“好,那按咱们商议的进行,明天我去城里招收弟子,您帮忙在宫中坐镇即可。”

“没问题,做饭、扫地、种菜咱样样拿手。”

金莲噗嗤一笑百媚生,心道这圣君真够可爱的。

爱咋咋地吧,也许这就是隐士高人爱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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