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奇变渐近
时间飞速而逝,转眼四年就过去了。当然我也在不断进步,学习成绩稳步上升,逐渐进入到班级的前五名。
我的书包总有一些古典文学类的书籍,而且越看越入迷,以致于《论语》、《庄子》里的名句说背就背,唐诗宋词里脍炙人口的诗作也能够脱口而出。
后来我中毒渐深,平时说话总爱捎带一些“之乎者也”,惹得同学们都笑我,觉得我是老古董,不可救药。
课余时间,我也非常喜欢翻阅历史类书籍,比如说父母给我买的那套《明朝那些事儿》,就很合乎我的胃口。当年明月的文笔颇为幽默,让我觉得大明王朝实在有趣,甚至是好玩之至。假如我能够亲自去体验一下,那该有多好啊。
事实上,我关于明朝的知识基本上来源于此书,这也许就是冥冥之中的伏笔。可见老天爷是多么神经兮兮,他老人家从来没忘记来编排我这个小东西。
在这四年里,学校举办的每届秋季运动会,我都能荣获全年级百米跑步第一名,这得益于我修长的麻杆腿,虽然细,但跑得快。
后来我学会了讲普通话,口音虽有点怪异,但至少让同学们听得懂我在说啥,终于摆脱了外星人的光荣称号。
可能是我身上还残存有许多农村孩子的原始天性,对于人情事故的理解比较朴素,因此这些年我仍然没有交到多少好友,就连跟我曾经同桌的邓雨琪、江芷欣等漂亮小妞,都对我爱理不理的。
幸好我的天性尚可,属于不屈服、不退缩和不放弃的那种坚韧类型,要不然恐怕会自卑或自闭,甚至患上抑郁症。
每天放学的时候,我通常都是独来独往。只有胡若邻同学见我孤单可怜,没人搭理,就偶尔陪我一起走路。
胡若邻扎着一根乌黑发亮的马尾辫,还戴着红色的蝴蝶结,这也是我一直很喜欢的那种样式。她懂的东西貌似很多,言语又有趣,所以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经常有说有笑。
对此我感激涕零,心中甚至幻想:多么善良的女孩子!长大以后要是她不嫌弃我,我就去向她表白,让她做我的媳妇儿。
也许是苍天垂青,终于在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我期末考试门门都是A+,竟然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年级三好学生,修炼成了学霸的雏形。
当我拿着火红色的奖状回家,简直把我父母高兴得跳起来。反正记得那天晚上,我的脸蛋好像就没有干过,上面的口水重重叠叠,都是他们俩亲吻出来的。
回想前四个寒暑假,也就是一至四年级结束时,我都父母被遣送回了老家。彼时再次见到久违的小伙伴们,我当真开心极了。
每次回到故乡之后,我都重操旧业,恢复了疯狂的天性,跟随着昔时的小伙伴,在田野里混了一个又一个难忘的日子。
在那些漫长的假期里,我沐浴在大自然的阳光下,重新晒得黝黑发亮,肤色跟非洲的资深土著没啥两样。
我的这副充满原始主义色彩的尊容,总是让前来接我回城的父母很是不悦,他们认为我太贪玩,以致把心都彻底的玩野掉了。
所以在五年级结束之时,父母这次终于改变了策略,今年暑假不打算把我再送回农村去。
其实,我也明白他们的心思,无非想让我尽快融入这个现代化的大都市,适应所谓的有文化气息的城市生活,不要在乡下玩得没个正形。
暑假对于每个小孩子而言,照例是欢愉而值得期待的。好在我从胡若邻那边意外得知,这座城市里的绝大多数书店可以随意阅览,而且环境很好,又不用花钱。
听闻此讯,我简直高兴坏了,虽然不能回到乡下去撒欢,但是可以天天去泡书店,也算是非常惬意的事情。我仿佛看见一本本封面精美、内容有趣的书籍,正向我热情地招手。
记得那天领完期末成绩报告单,从学校出来,我照例与胡若邻走在路上。我本想约她暑假一块儿去书店看书,但我素来脸嫩,眼看走了几百步,却始终不好意思开口。
人生没有后悔药,良机通常稍纵即逝。等我磨蹭了半天,拼命鼓足勇气,却发现胡若邻早已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不见了。
我垂头丧气,仰天长叹,自我解嘲道:“罢了,看来我就是形单影只的命啊。”
暑期刚开头,我花了一个多星期时间,就将暑假作业统统的给写完了。接下来,就是实施伟大的读书计划。
我要去的那家书店叫做市中心书城,其实距离我的住处颇有些路程,约莫五、六站的公交车程。
换作别人家的孩子,肯定会乘地铁或坐公交,甚至打出租车前去。而我属于没有零花钱的那种小朋友,裤兜里基本上没有半毛钱,绝对的两袖清风、不名一文。
可是我根本不犯愁,因为博爱仁慈的老天爷给了我两条修长的长腿,虽然有点细麻杆的倾向,但却颇有力气,于是我便打算决定一路走去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