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一如当年
“好了,伙计们,该打起精神来了。不要被诺德萨那家伙比下去了。”戈尔贡的轻骑兵在那大地上奔跑,在吊桥上与苏恩血战的草原人甚至还没发现自己的左边多了队轻骑兵。
帝国轻骑兵的装束可比这对草原人整齐正规得多,统一的轻甲,看上去很重,其实很轻便的骑士剑。
骑士剑带着剑鞘一起挂在战马上,他们右手操控着缰绳,而左手举起小型的军用手弩,这种东西一只手就足以操控,很简单,只需要在箭闸里放入几根短小的弩箭,然后扣动扳机。操作简单,实用,就算是一个小孩儿都可以使用。
短小的弩箭自然达不到城墙上弓弩手那种正常箭矢所能达到的铺天盖地的气势。
轻骑兵的齐射更多的是引起敌人的恐慌,来配合自己下一步的攻势。
弩箭从吊桥的侧面从天而降,威力并不大,可是足以把草原人的注意力分散。
一轮箭雨之后,只有少数被射中头的草原人当场倒地,远远没有之前箭雨的杀伤力。
“帝国万岁!”整齐的呐喊声,混合着马蹄声从北方而来。
很整齐的动作,右手从剑鞘中抽出骑士剑,剑刃出鞘时,统一的在空中划了个圆弧,剑朝天,身子挺直,左手握住缰绳来使自己在冲锋的时候保持住平衡,如果在这个时候从马上摔下去,那和死了没什么区别,自己的战友可不会因为一个人儿停下冲锋,他们的战马会践踏那摔在地上的人,把他的肉和骨头混合在一起。
草原人肯定不会坐以待毙,这一刻他们的单体战斗力强的优点表现出来了,在吊桥上的继续与苏恩的人血拼,争取更快的杀掉这五百人。
至于还没有挤上吊桥的骑兵,他们调转马头,整个过程很混乱,因为依旧有想往吊桥上挤的,马挤着马,要调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好在,运气是站在他们这一方的,在帝国轻骑兵还有100米左右的位置,他们完成了调转。
“亚撒西!——”
草原人的轻骑兵名满天下,在平原上,少有帝国轻骑兵能正面和草原人的轻骑兵想抗衡。
因为,草原人只会轻骑兵,而自然,他们的轻骑兵是人类第一。
草原人现在心中想的很简单,“碾碎这群不知死活的杂种,让他们看看,武器和装备是弥补不了实力上根本的差距的。”
没错,在轻骑兵方面,草原人是最强的!
“啊!!!”戈尔贡一声大喝,单手操控骑士剑上挑而去。
马蹄阵阵,灰尘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