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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以战止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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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的人林轩认识,西苑华府的大老板曹玄亮。

前世的时候在一次聚会上面远远地看到过,那时候此人已经是巫溪市上层圈子里面的人,同时,也是吴启华的最强助力。

只不过前世的时候,林轩听说曹玄亮是在后来才跟着吴启华的,两个人似乎还发生了一些摩擦。

现在看样子,是因为自己的关系,导致曹玄亮早早地结识吴启华,不,应该是早早的抱上了吴启华的大腿。

“哈哈,曹老弟来的正好,林轩,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这个西苑华府的大老板曹玄亮,他啊,对超市这个行业也是非常看好哟。”

吴启华似乎在为不能拉拢林轩而生气,语气里面总是带着一些刺。

林轩看着两个人,这应该是狼狈为奸的意思吧。

“无所谓啊,其实我还是觉得大家都和气生财最为重要,这巫溪市这么大,仅仅有两座超市,肯定不够,不过现在的经济形势并不是很好,我觉得,两座超市应该够了。

多了,就需要竞争。”

曹玄亮已经知道吴启华招募林轩失败,也不在意,给吴启华倒了一杯红酒,说道:“这是我珍藏的红酒,吴大哥你尝一下,小弟我知道你就爱好茶和红酒,这一次我可是下血本了。”

吴启华端起酒杯,小尝了一口,称赞道:“不错,的确不错,这一次你下血本啊,肯定是不会赔的,到时候绝对有的赚!”

这话绝对是说给林轩听的,只不过林轩已经免疫了,吴启华也是半道出身,锱铢必较也并无不可,毕竟大佬们也有自己的情绪,只不过有的人涵养比较好,有的人城府比较深,有的人有喜欢直接。

曹玄亮也没有忘记一旁的林轩,让服务员给林轩也倒了一杯,“早先在我弟弟那里,就听到了你的名号,凭借着路虎的声威来吓唬我那不成器的弟弟,当真是好手段。

小小年纪就有如此的胆识,我曹玄亮佩服,来,敬你一杯。”

林轩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说道:“其实我说的都是真的,你们信也好,不信也罢,我已经做出了提醒,到时候可不要后悔。

感谢吴老板的盛情款待,我还有作业没有写,就先走了。”

话不投机半句多,吴启华这是下定决心要吞掉永乐超市,好让自己一家独大,形成垄断行业。

但是林轩有着自己的打算和计划,他怎么可能会让吴启华就这样把自己的第一步给毁灭了。

“不错的少年郎,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我当年的影子,只不过,可惜了!”

吴启华叹了一口气,其实他还是比较赏识林轩的,只不过林轩似乎已经下定决心要和他对着干,想要阻止他垄断超市这个行业的脚步,所以现在两个人已经是敌人了。

曹玄亮在一边也符合地说道:“是啊,比我那个不成器的弟弟不知道要强了多少倍,一个高三,一个高一,这中间却相差甚远。

有人天生为王,有人落草为寇。这句话说的还是非常有道理的,林轩此人已经暂露锋芒。

可惜,还有一句话叫做:木秀于林风必催之。”

吴启华点点头,然后对着曹玄亮说道:“新的超市的地址已经选好了,近期就可以开工,到时候战场就交给你了,希望你能够成为这股风。”

曹玄亮举起杯子对吴启华说道:“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我不仅仅会成为这股风,还会成为你手中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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