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以牙还牙
宋意如,明珠商界一颗冉冉升起的妖星,她不像寻常上流社会的千金大小姐那样,每天出席高档宴席,穿金戴银,游离于男人之间。
她极具商业头脑----这一点从她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来了,甚至一些长辈,都自愧不如。
在十七岁那年以五百万的启动资金投资了一家快要破产的房地产公司后,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那会儿,谁能想到,这么个未成年少女,十年之后,会变成明珠乃至全华夏叱咤风云的商业女王呢?
身家过百亿,手持多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份,更是以二十九岁的年级,将宋氏集团打理的井井有条,这,还不是她的终点。
她影响力颇大,不止商界,就连官道和军区的人都给她三分薄面,毕竟,当今社会,干什么都要钱,商人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甚至发展到了极致,足矣掌握一座城市的经济命脉。
就如明珠胡一山,眼下的宋意如,虽然还比不上胡一山,但是所有人都相信,超过这只是时间问题。
背叛宋意如,这的确不是一般人能做出的事情,就算你有极大的勇气,也做不出。
因为宋意如是一个极端的女人,她具有极强的领主意识----说句放肆的话,如果宋意如生在唐朝皇室,估计也就没有后来的武则天什么事了。
顺我者生,逆我者亡。
这是宋意如曾经说的一句话。
猖狂。
猖狂至极。
但是,猖狂需要相应的实力和资本,很不巧的,宋意如刚好都有。
这一点,唐朝已经体会过了,为达目的,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至今为止,宋意如对于唐朝的通缉令都没有撤销。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背叛一个如此谨慎,又如此心狠手辣的野心家,需要的不是勇气,而是意志。
宋明威没办法,他的小命被唐朝捏在手里。
他是个惜命的人,唐朝这边是死,背叛宋意如也是死,横竖都是死,怎么选?
当然选晚死的那条了。
不忠于唐朝,他马上就会死,背叛宋意如,在唐朝的庇佑下,他起码可以活一段时间----他不了解唐朝,所以不知道唐朝是否真的有掀翻宋意如的实力。
唐朝在宋明威耳边说了一句话。
没人知道唐朝承诺了宋明威了什么,总之宋明威不像之前那么惊恐了。
同时,他承诺假以时日,宋意如垮台之时,就是宋明威取而代之之日。
王闵闻也没想到宋明威真的会背叛宋意如,当下,也多看了唐朝几眼。
这个年轻人深不可测,连宋家的三少爷都如此为他卖命。
他一把扶起柳萱,一边吩咐手下:“快叫六爷来。”
王闵闻很聪明,宋明威已经背叛了宋意如,怎么处置宋明威,是宋小姐的事,在这里,依然是宋明威最大,他不能正面与宋明威起冲突,所以,他才要叫赵六。
一来,柳萱是六爷的女人,唐朝把他女人打成这样,六爷势必不会善罢甘休,这二来,对方是来要这一亿的,这一亿里面,也有六爷的钱,谁会和钱过不去呢?
然而,没过多久,手下就慌慌张张回来了,对王闵闻说道:“王总,六爷说他这里也出事了,赵家的一片管辖区被叶天龙被抢了,他现在正在赶过去的路上。”
“什么?被抢了?”
闻言,王闵闻也是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两家一直井水不犯河水,怎么叶天龙突然会去抢夺赵家的地盘呢?
忽然,王闵闻像是想到了什么,回过头惊悚的看了唐朝一眼。
莫非也是这年轻人搞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