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找人
林浩很是头疼啊,这尼玛要这么久,且不说肚子等不了,估计杨敏那家伙也不会上罢干休啊,没想到第一次生孩子就遇到这种事。
“姐夫,你认不认识一些年轻的小混混,就是打架不要命的那种。”
林浩很清楚,在这个地头,自己事弄不过杨敏的,但是刚上社会的小青年可不挂你有多牛,俗话说的好,初生牛犊不怕虎,只要能給的气钱,他们就敢拼命。
“林老板,你不会想和杨敏来硬的吧。”
周禅升怕了啊,随话说的好,年纪越大越怂,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只是做点防备,万一真到那时候,也不至于受制于人。”
林浩心里很清楚,只要扛过半个月,哪怕是出点事也好,到时候总能花点钱打理的,这要是孩子没了,他很可能永远失去陈静娴。
且不说现在医疗并不是很发达,出事很可能就两条人命,就算保住了大人,以他和陈静娴这身份的尴尬之处,也难免会让她多想,觉得出事回事报应,肯定会离他而去。
“你要是真想的话,我倒是认识彭家湾的一伙人。”
周禅升虽然因为林浩,家庭地位变得尴尬起来,但是他心里还是向着林浩的,毕竟托他办事就给了两万,要不是自己口嗨,露富了,这事他怎么的也能赚个万八千啊。这么大方的亲戚,能不向着他么?
彭家湾十年前发了一场瘟疫,这瘟疫也很是奇怪,大人老人死了很多,但是小孩子都没啥事,十年后,这群没爹妈的孩子涌入城里,当扒手的,抢劫的,几乎是什么都干。
“安排一下,我要见他们的领头,回头我让财务给你拿二万块钱。”
林浩拍拍姐夫的肩膀,毕竟内部矛盾归内部矛盾,关键时刻能一致对外,这亲戚就还能做。
彭家湾的领头,叫彭耀,这家伙也算是个狠人,打架不要命。他们出来的时候,偷了一只鸡,放了几碗鸡血,拜了关公,就来了城里讨生活。
“哥,这餐厅好高档。”
一个扎着辫子,头发乱乱的女生左右看了看,嘀咕一句。
“放心,等我们有钱了,在高档的餐厅,我都带你去。”
彭耀牛气的说到,没什么文化,只是按照自己的方式疼爱妹妹。
“我是说,这里面有钱的人肯定多,要不我们干一比大的。”
彭珊珊兴奋的说到。
“别乱来,有钱人势力大,对他们动手,警察不会放过我们的。”
彭耀也摸出了一点生活门道,他们活动的区域,大部分在车站和老旧小区,虽然赚的少点,但是警察不爱查这些地方,毕竟证据比较难收集,人也不好抓。
“电视里面的大侠,都是劫富济贫的。”
彭珊珊嘀咕到。
“我们又不是大侠,我们是混混,你没看电视里面,那些惹了有钱人和大官的,都死的很惨。”
彭耀能当头头,还是有些道理的,他虽然不聪明,但是会自学生存之道,小偷小摸,欺负弱势,才能生存。
彭珊珊摸了摸辫子,很是不满,小孩子心里自然充满了各种英雄主义。
“这边,这边。”
周禅升立马朝彭耀挥手,他和彭耀也算有过一些交际,这群人偷了手机,他偶尔也会淘一些好的售卖,赚点钱。
“周老板。”
彭耀凑了过来,也不客气的坐下,随后拉开风衣,就看到上面挂着三部手机。
周禅升一看,顿时脸一红,很是不好意识。
“这是林老板。”
周禅升立马給彭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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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耀看了一眼林浩,这一身西服看着就是有钱人。他立马拿出一个洛基亚递给林浩。
“这可是好货。”
林浩一看,这尼玛不会是罗振启他老婆来的时候,在火车站被顺走的手机吧,手机卡已经丢了,也没法确认。
那天可把罗振启急坏了啊,好在只是丢了手机,人没事。
林浩看一眼彭耀,又看向彭珊珊,这女人虽然脏兮兮的,但是身材和样貌倒也好看。
“你女朋友?“
林浩心里嘀咕一句,现在这时候,混混都能找到好女朋友,等再过十五年,社会是进步了,治安是好了,穷人反而找不到老婆了!
“我是他妹妹。”
彭珊珊嘟气小嘴,要不是看他是老板,她肯定发火了。
“先吃饭。”
周禅升深知这个小太妹不好惹,彭耀倒是懂得一些规矩,这个女的是最乱来的。
“随便点。”
林浩有些尴尬,也不知道她说的是亲妹妹,还是情妹妹。
“真的可以随便点吗?”
彭珊珊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她很反感有些人,嘴里大方,真要点起来,他们脸一下就拉下去了,比如这个周禅升,请吃饭的时候就是嘴上客气。
“对,随便点,别客气,紧喜欢吃的点。“
林浩乐呵呵的说到,说起来他倒是挺同情这两个家伙的,但凡家里有钱,谁想出来当混混,当然,林浩不否认他们自身也有问题。
“来个烧鸡公,最辣的那种。”
彭珊珊吞了一把口水,显然日子其实过的也不是挺好。有时候开张赚了钱,大手大脚胡吃海喝,有时候天气不好,十多天也未必能开工。
“服务员,来个烧鸡公,要土鸡,在来个跳跳蛙,红烧猪脚,在整两个素材,你们看着配一下。“
林浩吩咐到。
彭珊珊眨眨眼,这家伙点这么多,吃的完么?吃不完等下可以打包带走啊。
“你们一个月赚多少?”
林浩询问道。
“一千——”
彭珊珊竖起手指,得意的说到。
“你们有多少人?”
“三十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