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行军高邮终相见
扬州城的情况,董书恒自然还不知道。在这个没有电报、电话的时代,传递信息基本还是要靠腿跑。信息传播的速度也就比人跑的快一点点。
此时,董书恒正和自己的队伍行进在去往高邮的路上。从东台到高邮一共九十多公里。中间水网密布,还好董书恒他们光明正大地走大路,不需要遇水搭桥。
此次行军董书恒想考验一下他队伍的行军能力。
一条土路笔直穿过金黄色的油菜田,伸向远方。这里是扬州府兴化地界,一群衣衫褴褛的农民正在绿油油的麦田里追肥。
突然,远处传来了整齐的跑步声。许多人停下了手里的农活,抬头望去。只见一支穿着花花绿绿的军队沿着大路跑了过来。这只军队身上挂着、背着,满满当当都是东西。关键是这么多东西还不影响他们按照一个相同的节奏向前跑动。
整支队伍的人很多,队伍很长,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踩到到旁边的农田。
“乖乖,他们背的都是火枪吧,难道是京城派来缴匪的大军?哦,不对,那面红旗上秀的好像是“淮海团练”。咦?没听说过啊!”一位乡绅看到了嘀咕道。
董书恒此时就在队伍当中,为了做好表率,鼓舞士气,他徒步跟着队伍一起行军。此时的董书恒再也没有平时的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模样。汗水夹杂着路上扬起的灰尘,在他白皙的脸上画出一条条沟壑。头上的辫子也已经被汗水浸湿,一滴滴汗水顺着辫尖流下。这让平时颇爱干净的董书恒着实有些忍受不了,他现在心中最大的愿望就是洗个热水澡,换一身干净的衣服。
不过,当他看到身旁的团丁比他多出几十斤的负重,还在咬牙坚持时,董书恒只能坚持下去。
“哎!做主角就要做好吃苦的准备啊!等到老子队伍上万就不用这样冲在前面做榜样了。”
再看看身旁的团丁,哪怕是受过后世大量神剧熏陶的董书恒也还是不得不感叹:“真是一群好兵啊!”
此时已是正午时分,按照原计划,要赶到高邮城外扎营,才算完成此次急行军,而此时从早上到现在已经完成了四十余公里,近一半的路程。董书恒看了一下怀表。对着司号员下达了原地休息半小时的指令。两声短粗的哨声响起。长长的队伍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口令声,各连连长听到哨声正在对团丁下达指令。
“一连,全体都有,原地稍息,时间半小时。”
“二连……”
……
士兵们纷纷坐在道路两边的杂草垫上,拿出自己的水壶,喝上一口自己带来的凉白开。有的士兵就着口中的水咬上一口压缩饼干,顿时浓浓的麦粉香味在口中弥漫开开。
丁力被分外二营三连一班,他吃着手里的压缩饼干,心里想:“要是爹娘,弟弟妹妹还有媳妇儿都能每天吃上这样的饼干,那该多好啊!不管怎么样,下次回家一定要带一点回去,大不了自己在军中省着点吃。”
这时他撇到董事长在向自己走来。他赶紧收起手中的食物和水,一个立定敬礼。
“董事长好,二营三连一班团丁丁力正在休息进餐。”
“辛苦了,请继续!”董书恒回了一个礼说道。
在几个普鲁士人还有自己训练大纲的双重作用下,他的团丁至少在军容和规矩上冠绝大清。这一点尤为让董书恒满意。他其实有一些强迫症,就喜欢这种整齐一致的感觉。
高邮湖南侧有个半岛深深的扎入湖中,名字叫乔家尖,本来有一个村子。只不过现在已不复存在。现在的村子被一群水匪占据,为首的匪头名叫赖善成,此人胆大心狠,本来也是运河上跑船的,偶尔也会打劫跑单的货船,而且此人每次都是劫财灭口,手段毒辣,也因此他这么多年都没有被官府通缉。
扬州被太平军占领后,他纠集几十艘船,近千号人盘踞在高邮湖活动,一面四面打劫,一面吸纳流民青壮,隐隐有做大之势。此时赖善成坐在乔家尖乔家大院的正厅之中,前后各有一个小娘在帮他揉肩捏腿,好不惬意。
趁着扬州之乱,赖善成一帮贼匪着实抢了不少小娘子,最好的当然自己留着。要说这扬州小娘子就是水灵,还会侍候人。而且,赖善成发现通过给弟兄们发女人,让自己的手下对他更加忠心。
赖善成也是有大志向的人,他并不满足做土匪的现状。现在,他准备做件大事情,立下投名状,就去投长毛。据说长毛有个大官也姓赖,说不定还能攀上亲戚。也许,自己到了那边刘大海还能弄个大将军当当呢!
话说,老赖也是走运,有个自称是黄家管事的人找上自己。这个黄家以前跟自己有些交情,自己还帮着黄家做过几趟黑活呢。
这次黄家找上自己也是大方,出手就是五千两,让自己去灭了一帮刚到高邮的董家团丁。老赖不管黄家的目的是什么,他打算接下这笔活。其一是这批团练都是新手,战斗力肯定不强,自己手下一帮老兄弟可都是见过血的。其二,这批团练是去协防扬州的,如果吃下,正好可以作为投靠太平军的投名状。
老赖召集了几个大头目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派几个兄弟去高邮城周边打探一下,主要是看看这帮团练什么时候到。
高邮城挨着高邮湖东岸而建,与扬州城隔湖相望,这里土地肥沃,人口密集,也算是一个上等大县。
此时,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洒在湖面上,波光粼粼的湖面仿佛铺上了一层金色的鳞片。
魏玉珍站在城门高高的望楼之上,身穿一身鹅黄色的对襟旗袍,头戴步摇。今天她没有看西边湖面上的落日美景。一双明亮的眼睛紧紧地盯着东方被夜幕侵蚀的大地。她想起前几天,姓董的那小子给自己写的一首词,这家伙明明是个商贾,还学人家舞文弄墨。不过这词写的倒是不错呢!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她在嘴中轻轻哼到,不觉已是面色潮红。
“小姐,又犯花痴了!”旁边的莺儿小声嘀咕道。
董书恒此时真的是连陪美女约会的力气都没了。手下的团丁还好,毕竟什么苦都吃过,至少现在能吃饱穿暖。他一个公子哥,虽然最近也加强了自己的锻炼。但是这一路下来,让他感觉自己的骨头架子都要散了。为了避免误会,董书恒把队伍放到了高邮城东面的卸甲镇。跟镇上通了文书之后,队伍就在城外扎下大营。安营扎寨的事情自不必董书恒亲自过问。他把团丁指挥交给刘青南之后,就带着一个警卫班进了镇子。他现在只想做一件事——洗个热水澡,睡个安稳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