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40
可,怎么了?这不是很好的山药枸杞肥鸡汤么?
香油浮着滚烫的,里面鸡肉鲜嫩金黄,又不是什么黑暗料理,看着闻着都还行呀。
纪锴:“不不不黎总您误会了!您辛辛苦苦做的饭,我怎么会嫌弃呢?绝对不会哪有那种事,我很愿意吃,真的很愿意吃的!来来来快快快!”
黎未都放下勺子又冷脸逼问了好几遍,纪锴才残念兮兮弱弱道:“我、我只是觉得,真的特别想吃肉。可鸡这东西……又不是肉。”
“……”等等,你再说一遍?
鸡不是肉?
黎未都觉得可能他们生活的不是同一个次元吧。鸡不是肉,那什么才是肉?
纪锴:“红烧肉、糖醋排骨、番茄炖牛腩、炭烤羊排、红烩羊肉之类的……才是肉。”
“像鸡和鸡蛋……在我眼里,其实算素菜。”
赢健插话:“主要是几年前有个健身教练,教锴哥增肌的,给他规定食谱每天白水煮蛋、白水鸡胸肉的不停吃吃吃,锴哥吃了一个月之后疯了,整个人完全自我放弃状。来我烧烤店住了一个月改善伙食,从那之后就对鸡这玩意儿吧……”
黎未都:“……”
黎未都:“我的鸡汤不一样。你先喝喝看!”
勺子舀起油花吹了两下,送到嘴边。
纪锴:“!!!”
很好喝,非常好喝,钻脑子的好喝!
无法形容那个味道,像是根本没放盐,明明很淡可鲜味全都出溢来了,简直唇齿留香。情不自禁想要第二勺。
黎未都又夹了一筷子鸡肉:“吃一口,就一口。不好吃就再不逼你。”
纪锴:可是,鸡肉都不怎么好吃吧。
特别是这种清汤寡水的……嗯,等等!好吃?!
这、这完全是鱼冻的口感是怎么做到的?!黎总,你是怎么把小柴鸡做得这么软、这么香、这么入口即化的?
黎未都森然一笑,让你挑食?我专治挑食。
第二天的午餐,黎总答应一定有肉。
结果,答应的肉——黎总秘制奥尔良烤鸡翅一盘。
纪锴:骗子!大骗子!
虽然烤翅看起来也油光闪烁、非常令人有食欲,但果然还是更想吃大口大口的红烧五花肉啊。
结果,烤翅超好吃。一盘扫光意犹未尽。
第三天,黎总做了一道皮滑肉嫩睡了的白斩鸡,葱酱油,秘制沙姜末的蘸料。
纪锴又是先抗拒,然后被美味彻底折服不能自拔。当然,毕竟是“小白斩鸡”,纪锴对这玩意儿心理阴影可重了,总有种一言难尽的感觉。
吃你!叨你!叨吃叨吃叨吃!
黎未都:“现在还说鸡不是肉吗?”
纪锴无言以对:“是肉,是肉!但是黎总,咳……你是不是对鸡这东西有什么执念?”
再好吃,也不能天天吃啊!
黎未都:“嗯,明天吃鱼。”
纪锴登时吓得整个人都不好了:“黎总,鱼、鱼我是真不行!鱼对我来说更是纯素啊!那个,还有你看你喂我饭还要挑刺也麻烦,还不如……”
“清蒸鲈鱼,有利于伤口愈合。”
“……”老子一天躺着无聊得瞎几把蛋疼,就指着那一两顿好吃的过呢,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为什么要给我吃素!
“继续拒绝是吧?你随便拒绝。”黎未都冷笑一声,说出了一句纪锴曾在某美食节目里听过的、来自米其林大厨的骄狂无比的话。
“我会让你对你以前不吃的每一种食材,产生全新的认识和爱。”
……
“啊,再来,再来一口!真好吃。怎么会这么好吃!”
传说中的松鼠鳜鱼。不仅好吃,还好看呢。而且刺也挑得干净,于是,大口吃鱼肉。
纪锴吃完一副满足脸:“黎总,但我……还是想吃红烧肉。”
黎未都:“就不给你做红烧肉。”
纪锴:“……”
结果,第二天——
“秘制茶树菇萝卜红烧肉。”
呵呵,就是这么没原则!
***
南美,秘鲁首都利马。
澄澈的天空总是又高又蓝,照映在瑰丽的西班牙殖民时期大教堂顶尖。朱凌记得在家时纪锴曾经说过,在地球的另一端,有两处他这一生有机会一定会去的地方。
玻利维亚的“镜子之城”和秘鲁的“天空之城”。
曾经还有几分不屑,什么“天空之城”、“失落的神明居所”,多半只是噱头罢了。没想到纪锴读过那么多书,还会上旅游营销号的当。
然而,但当剧组真的来到了被誉为“南美庞贝”的马丘比丘。亲眼看到两座开阔山峰之间新绿环绕中的印加古迹,山峦的明亮与阴翳之间碧绿掩映的千万年前的建筑、神庙、花园、通道、梯田。被满目疮痍却无比壮观的辉煌古迹彻底震撼,朱凌久久说不出话来。
天地寰宇下,岁月失语,唯石能言。
渺小的他,在划过耳际的呼啸历风中,陡然化作一只小小蝼蚁,一只既可笑又悲哀的蝼蚁。
沉浸在灯红酒绿、让人窒息的城市,溺死在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中。
因为眼前纸醉金迷的苟且而无限膨胀,生出了乱七八糟的自私欲念。骄纵、欺骗、为所欲为,以为自己坐拥一切,最后却把唯一重要的东西给搞丢了。
……简简单单的,不好么?
初心是什么?三年前没红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那时想的明明是,挣钱,写歌,等有事业、有钱了,牵着锴哥的手,背着包一起看世界。走走停停,随时回首,都能看到自家熊宝宝灿烂的微笑。
风声停止的时候,身子很冷。
朱凌垂首无言,心里空荡荡的,明明太阳光照在身上,是那么灼人的温暖。
……
这些日子,他一直在想着,等到回去了,等很久很久以后熊宝宝终于原谅他,他有好多话想跟他说。
想告诉纪锴,在异国他乡,他遇到了好多事情、看到、听到了好多新奇的东西。他把好多故事都攒在了随身的笔记本里,想要有机会一页页返给那个人看。
秘鲁的饭菜其实很好吃,因为很难得的是以米饭为主,和中餐有一定的相似性。据说十九世纪中叶,曾有十万中国劳工乘船跨越太平洋来到这里,再加上大量的日本、西班牙移民,让当地菜系色彩斑斓地丰富上了世界各国的口味。
秘鲁的人也特别淳朴可爱,有着拉丁民族的亲切友好、热情奔放。但整个国家由于贫富差距巨大,又不禁限枪支,抢劫之类的事情也屡有发生。
特别是近些年世道不太平,极端种族主义横行。有一天好容易剧组放假,在利马市中心挤满了游客和商人的广场,朱凌就不幸撞上了恐怖分子驾车冲入人行道、拿枪胡乱扫射的可怕事件。
人群惊叫逃散,受伤的人倒在血泊中,近在眼前。
失魂落魄回到剧组,拿出手机愣了半天。最终没忍住,鼓起勇气给纪锴打了个电话,明明接通了,却被对面给毫不客气地挂掉了。
心塞、委屈、难受。
锴哥,锴哥你知不知道?当时那群歹徒离我好近,要不是被好心人拉进店里,我说不定也会受伤、说不定还会死掉。
你都不管我……
这段时间我很努力,吃了好多苦,你都不在乎。
被导演狂骂,含着眼泪努力背剧本、跟在前辈屁股后面探讨学习,还熬夜读了很多书,明白了很多道理。
锴哥,我是真的改了,我会早点让你看到蜕变之后的我的。你是了解我的,到时候,相信你一定能明白我的决心。
朱凌并不知道,那天冷着脸摁掉他电话的人并不是纪锴,而是黎未都。
手机上还沾染着血迹。他的熊宝宝正躺在手术室里,生死未卜。
……
剧组在南美遭遇恐袭的新闻,上了国内热度话题起码一周的时间,并受到了一波又一波的粉丝的担心和祝福。
然而,一切都被纪锴完美错过。
住院躺着没事做,又呈双手残疾状态,连手机都刷不了。按说除了吃吃喝喝看看电视新闻报道,并没有任何别的事可做才是。
然而不。
因为纪锴最近发展了一项新的爱好,叫做“黎未都手的艺术欣赏”。
瞧,黎总正在剥橘子呢。窗台的阳光照着一芽又一芽晶莹的橘瓣,几近透明的修长指尖拈着,嗯,比什么鬼电视剧可赏心悦目多了!
纪锴以前,百分百不是手控。
要不是朋友圈里有个骨灰级的恋手癖左研律师整天叨叨着“手手手”的,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特别在意别人的手长得如何。
左研:“对我来说,一个人手好看的话,那个人颜值就是满分。不是满分也是满分。”
据说,外科医生李铭心的手,就是左研心目中满分的手。
因而带得颜值也是左研心目中满分的颜值。
纪锴觉得这完全就没道理——拿手术刀的手是好看是诱人,但人家李医生的颜值本来也接近满分,再加上禁欲白大褂加持,呵呵,所以说来说去,果然还是脸好更重要吧?
手的萌点……完全不懂啊!
最近,却突然有点开窍了。
事情的起因,是那天新来的实习护士小妹妹清早来给纪锴打吊瓶。
黎未都坐在床边,也是刚刚才给他剥完一个橘子。静静地、眼睁睁看着经验缺缺的实习小姑娘戳了一次、两次、三次,都没成功戳进血管里。
纪锴也很无语,如果他那五大三粗的血管长得还不够明显,那谁的血管还能算明显?小姑娘颤巍巍准备戳第四针时,眼前忽然伸过来了一只手,把他的眼睛整个蒙住了。
清甜的橘子香味。
突然之间,深埋在记忆中的一切再度历历在目。
……
纪锴从小到大都很少生病。
印象中,因为自己的原因上医院的次处屈指可数。
能记起来的一共就一次,大概七八岁时不慎把长了毛应该丢掉的牛肉干偷吃了,大半夜的急诊挂水。小说吧.xs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