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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转战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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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去和数万魔族大军硬碰硬,那是龙傲天之流的选择,王一暂时还没有这种弥天大勇。

倒不如跳出这个包围圈,乘着各部落劳师远征,内部空虚,先去洗劫了外围的部落再说。等他们魔族内部大战,尘埃落定,各部族也就该收到老巢被抄的消息了,到时候他们带着残兵败将仓惶回返,王一再重新杀回血魔族大营,把内圈这些部落也洗劫上一遍。

如此一来,避开了敌人主力,消耗了敌军实力,同时,又轻松实现了收集魔核的战略目标,简直就是一箭三雕!

既然决定偷偷离开包围圈,打草惊蛇的事情就绝不能再干,附近的部族先不能动!王一让“软骨头”带路,躲开了两拨蝎摩罗的搜索,从他们早先挖掘的地下密道,出了血魔大营的势力范围。

一场空前绝后,转战十万里的洗劫行动,缓缓的拉开了序幕。

……

血魔大营和附近的慌蛇、伏见、鹿封三族大军,已经对峙了长达十天,双方剑拔弩张,一副随时可能动手的模样。根据可靠消息,另有五族,将会在两天之内赶来,只要这批生力军一加入,血魔大营就绝对无法继续控制现有区域,冲突,似乎不可避免。

“你们蝎摩罗全都是废物!”乌达尔汪火气不小,“这都多长时间了,你竟然告诉我一无所获!一个失去法力的人族,难道还能插上翅膀飞走不成?”

达克巴委屈道:“难道我不想早点找到他?除了少部分老弱病残,我们全族都已经出动。可这么大的一片区域,两三千人洒进去,连个角落也填不满,找不找的到那小子,完全要看运气。”

霍尔依现在收拢了八百残部,算是重新有了一点本钱,也敢于说话了:“大海捞针,哪儿有那么容易。找人,咱们也不专业。”

乌达尔汪怒道:“马上就有八个部落会组成联军,我们势单力孤,不可能抵挡得住。我们血族,已经替你们争取了这么长的时间,你告诉我一句办不到,难道就算了吗?”

霍尔依道:“办法么,倒也不是没有。听说犬奴族马上就要赶来,咱们可以与之结盟。论到搜索敌踪,他们才是专家。一方面,可以分化瓦解敌对联军,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快我们的搜寻的进度。”

“都说你们夜魔全是蠢货,你这老东西怎的如此狡诈,这主意不错,就这么办!”乌达尔汪道,“拉一批,打一批,让他们狗咬狗去!这件事儿由你全权负责,咱们血魔一族,都是高贵战士,不能随便消耗,就算到时要开战,也是你们夜魔和蝎摩罗去打头阵先上,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等乌达尔汪气呼呼的离开,霍尔依与达克巴又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几千年了,咱们受了血魔多少鸟气,不如趁此机会,联合各族大军,一举灭了他们这伙强盗,永绝后患!”达克巴忿忿道。

霍尔依凸出的大眼,闪过一丝阴狠的寒光,“他不仁,也就别怪兄弟们不义!想拿咱们当炮灰,他也不撒泡尿照照!志大才疏的东西,乌达尔汪还是太年轻,比他们上一任族长差的太远!依我看,血魔大营一定会毁在乌达尔汪的手里!你说得对,大家太平了几千年,谁比谁又强得了多少?这是个难得的好机会,咱们可以挑动他们狗咬狗,最好搞成两败俱伤,到时候,能趁机从血魔手里抢到乱空符,那就更好不过。”

……

穴地魔队长最先返回自己的部族,把所有情况详详细细报告给了族长。

“哈哈,想不到,传闻竟是真的!”穴地魔族长完全没把十几个族人的死当回事儿,在他看来,只要能逃离这个让他窒息的鬼地方,就算全族死光,也是无所谓。“你还记得他出现的位置吗?”

“是的!我一路上都留有标记。”队长突然有些担心,“当时还有两个士兵,他们朝着其他方向逃走了,不知道会不会被别的部族抓住?”

“不要紧,他们都是最英勇的战士,宁死也不会开口!最多两三天,咱们就能找到地方,时间上完全来得及。”

老穿山甲心里想的,可不像他说的这样轻松,他对身旁的跟班道,“立刻传令下去,全速行军!”

这时候,王一早已经跑出了两万里,一场大戏即将上演。

对于大荒魔沼上的魔族后裔们来说,力量和荣光,都已属于过去。

虎落平阳被犬欺,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话糙理不糙,其中揭示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有实力,装比也牛比,没实力,牛比也傻比。这个实力,也包括环境的限制。

放在封印之地这种绝地,就算处于食物链顶端的高级魔族,一旦失去了修炼的途径,恐怕也厉害不到哪儿去,更何况这些本来就处在底层的低级魔族?

当实力和野心不匹配,往往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打劫!全部抱头,蹲下,谁敢乱动就杀谁!”

用魔族通用语喊话的当然是“软骨头”,这家伙背叛了自己的部族,已经走上了不归路,现在只能死心塌地为虎作伥。通俗的说法,他成了伪军。

“就凭你,也想学人打劫?哈哈哈哈,你确定不是在开玩笑?一个挖地道的臭虫子,竟然跑来打劫我们伟大的火焰魔族?你该不是活腻味了吧?”话比屎还粗的,是一个大龅牙,长得还没“软骨头”高,除了耳朵太短,活脱脱就是一只大兔子,这货应该是火焰魔族为数不多的留守老兵。大兔子道:“要不要我给你来个大火球,让你免费烤烤火,清醒清醒?”

“烤火?我烤你老母!”“软骨头”很有几分语言天赋,通过他的不断努力,现在已经会说不少人族语言,还能活学活用,并翻译成带着双关语境的魔族通用语。这也再次证明了,高手多在民间,好些庸庸碌碌之辈,其实缺的只是一个合适的舞台。软骨头,就很有成为翻译家的潜质。

“看来你的脑子真是坏了!”大兔子猛地吐出一个荔枝大小的火球,对着“软骨头”喷射过去。

这可不是法术神通,而是火焰魔的天赋能力,就像蜘蛛王可以喷射毒液一样。别看小火球挺能唬人,其实杀伤力比烧红的铁块也不如。

王一从暗处冲出来,一把握住火球,赤手空拳,将火球捏成了飞灰。

这一手,立刻震住了现场的火焰魔们。

“天哪,是人族!我没有看错,族长他们要找的,就是这个光溜溜的大猴子吧?”

“原来人族真的这么高,我在羊皮经卷上看到过他们的画像!”

“那个穴地魔强盗,难道是和人族一伙的?这个可恶的魔奸!”

一群火焰魔族的老幼妇孺叽叽喳喳,让“软骨头”恼羞成怒,第一次为主人办事儿,要是办砸了,肯定没有他的好果子吃。

“最后重复一次,打劫!所有人,全部抱头蹲下,谁敢乱动就杀谁!”

魔族几千年没打过大仗了,各自守着一点地盘,苟延残喘。这些妇女儿童,根本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还沉浸在祖先的所谓荣光里,闻言不但不怕,还毫不犹豫选择了反抗。

“软骨头”也毫不犹豫,躲在王一身后,大喊主人救命。

王一怒火中烧,奶奶个熊,本来还想放你们一码,既然如此不识趣,那就统统杀了!

这也是典型的强盗逻辑,你去别人家抢劫,还指望别人开门揖盗?可见他潜意识里,就没打算轻易放过这些魔族后裔。

王一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仿佛狂怒的雄狮冲入了羊群,这些还没来得及施展自己吐火天赋的大兔子,瞬间就死了几十个。

这些火焰魔个子太小,王一都不用弯腰,直接用腿去撞,用脚去踩,只要被他挨上,绝对不留活口。

这回都不用“软骨头”喊话,所有在场的火焰魔全部跪倒,抱头,屁也不敢放一个。

嘴炮要是有用,还拿军队来干什么?暴力,就是他们唯一听得懂的语言!

抢劫很顺利,一大箱子魔核妖晶,四大箱子火焰铁胆,六根特殊木料,现在全都换了主人。

火焰铁胆是火焰魔族的特产,火焰魔常年生活在火山、岩浆、温泉附近,食物中含有很多特殊的火焰铁,天长日久,这些铁元素成为胆结石,在他们死后,会被族人收集起来,作为向高级魔族进贡的贡品。这是炼制特殊兵器的极品材料!

一回生、两回熟,抢劫的经验,越来越丰富,一人一魔仿佛旋风般,掠过了大大小小的部落。

都是一样的套路,喊话,杀人立威,抢劫,跑路。

魔核、妖晶以及各种土特产,只要被他们看上眼,统统拿走,大荒魔沼各部族万年的积累,被王一一次性收割掉了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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