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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众人惊诧,花魁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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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词上半首一出,顿时语惊四座,所有人没想到败家子所做的诗词,如此意境深远。

见众人表情惊讶,各个嘴巴微张。王凌心中得意,这首诗词乃是纳兰性德年轻时豪情所做,感叹人生功业未立,不想借助世家子弟功勋,希望能放弃一切功名利禄,从一介寒门子弟做起,建立自己的不世功勋。

正映射王凌眼下情景,别看老子现在是败家子,小心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半首词曲写完,歌妓手中之笔颤抖不已,不曾想眼前样貌普通的败家子,真的要写出震烁古今的诗词。光看此词上半首意境,已经令她折醉其才华横溢,心弦竟微微颤动,若下半首……

四周众多士子不由屏住呼吸,凝神静看白纸上诗词,简直如获至宝,心中激动万千。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周围打破头皮扬名立万的士子明白,想要写出一篇流传千古诗词,不亚于比登天还难。

自宋以后,能称为诗词佳作的少之又少,不曾想在这烟花之地,又出现旷世名篇,怎能不让人心潮澎湃。所有士子几乎同时屏住呼吸,期待词作的下首降世。

候方域已经瞬间无语,根本没想到眼前诗作,意是出自败家子之手,但现实无疑狠狠打他的脸。他向来自负才华横溢,江南士子才华只有东林魁首钱谦益能与他相比。

现在他终于深深体会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光这首诗词上半首刚出现,就把他碾压的开始怀疑人生。

久久无言,就在众人等的不耐烦的时候,甚至有人轻声窃窃私语,败家子是抄习的种种传闻。

将众人焦躁的神情尽收眼底,王凌嘴角挂着一抹玩味的笔容,轻拂衣袖双手背后,故作高深念出,“共君此夜须沉醉。且由他,蛾眉谣诼,古今同忌。身世悠悠何足问,冷笑置之而已。寻思起、从头翻悔。一日心期千劫在,后身缘、恐结他生里。然诺重,君须记。”

一首纳兰性德的《金缕曲》一出,顿时语惊四座,四周士子瞬间静寂,连呼吸也十分微弱。

木台上,美貌歌妓也十分纳闷,台下喧嚣士子怎么突然没动静了,卖力令舞姿更露骨,希望引起众人注意。

王凌见众士子吃鳖的痛苦表情,立觉心中出了一口鸟气,尤其是狗眼看人低的候方域,呆愣半晌,俊脸涨成青灰色。

他心中暗自得意,历史上金缕曲乃是纳兰性德的代表作,一时间词曲竞相传写,于是教坊歌曲间,无不知有侧帽词者。他可是正而八经的穿越者,身后站着无数文化界名人,分分钟秒杀眼前小愤青。

候乡域内心如同重锤敲击,震惊几乎怀疑人生。他花月余时间精心准备的诗词,和这首《金缕曲》相比,和地上臭狗屎没什么区别。

田浪瞪大眼珠子,差点将桌案上的诗词瞪出两个窟窿,兜里花重金买的诗词根本拿不出手,看向王凌目光充满了羡慕嫉妒恨。

众士子本来嘲笑败家子不自量力,没想到一出手就是千古名篇,还让不让人活了。大家相顾无言,寒窗十年苦读,竟不如败家子随意所作,心中生出一种人比人气死人的无奈。

“卧槽,老子耳朵没听错吧!王凌这泼皮竟会作诗了,真是惊瞎老子双眼。”陈登手中酒杯一哆嗦,不知不觉洒了一身,丝毫未发觉。

他心中暗思,王凌莫非吃了春药不成,这个泼皮无赖什么时候会做诗了,下意识想到是抄袭城中哪位名家之作,这种事士林圈也常有,他瞬间有种下楼戳穿真相的冲动。

沉思片刻,他又慌忙摇头打破遐想,虽然他读书不多,对诗作也略有涉猎,一听之下就明白,这首《金缕曲》乃是千古流芳的佳作。其中意境深远,放到今日众多诗作当中,真是云泥之别,谁又会傻呼呼把扬名机会,白白让给败家子。

旁边的刘胖子眼见几人表情各异,一脸羡慕的说道,“要是能让我见一下香君姑娘,现在让我立刻死都值。”

四周的文人骚客唏嘘不已,此人是谁?怎能做出如此惊世骇俗的诗?

刘胖子立刻站起身,拍着胸脯骄傲的喊道,“那人是我朋友,名叫王凌。”

厢房内,陈登心中泛酸,无奈翻了翻白眼暗骂,“死胖子,喝醉了,还不望露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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