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7章 一夜笙歌
米阁娜显然跟小伙伴们不断的在解释,看那几个女孩子两眼放光的样子,显然对他们非常有兴趣。
叶雨泽有些不自然,跟特么看耍猴一样,这样真的好吗?
倒是杨革勇不以为意,目光炯炯的跟女孩儿们对视着,一副狼子野心表露于外的模样。
没一会儿,一个微胖的那个孩子走了过来,对杨革勇说了几句什么?
但是杨革勇一脸懵逼,他是真的听不懂啊!不知道小丫头要干什么?
米阁娜过来解释,原来女孩子邀请杨革勇跳舞。
尼泊尔可能是因为气候和地势的原因,个子普遍并不高大,显然杨革勇这样的身材容易引起女孩子们注意,至于年龄,这里的人好像并不太在意。
杨革勇立马站起来跟女孩儿走到了电视跟前,但是尼泊尔舞蹈他肯定不会。
不过这家伙在非洲学的舞蹈倒是不少,虽然身形高大,但是草裙舞跳的那叫相当的哇塞,屁股抖动的如同马达,就是那种所谓的电臀。
这一手绝技很快就把女孩儿们都征服了,就连米阁娜都两眼放光,倒是把叶雨泽冷落在了一边。
还是米阁娜的姐姐成熟了一些,拉起叶雨泽也凑到人群中扭动起来。
草裙舞叶雨泽肯定不会,但是他也是当初的迪斯科小王子,在马路边上没少跟小伯子围着录音机跳,这会儿扭起来倒是也非常好看,只是跟音乐有些不合拍。
一帮人一直玩到了半夜,这才散去,魏玉祥腾屋子让他们住下,叶雨泽看着这一帮孩子,直接拒绝了,房间都开好了,还是会宾馆吧。
魏玉祥也没有在留,都是自己人,太客气就没意思了。于是开车就要去送他们。
杨革勇拒绝,直接拿过了车钥匙,表示要送那几个女孩子。叶雨泽苦笑着由他去了。
然后,叶雨泽开车,杨革勇坐在副驾驶,本来就高大的身上上面还坐着那个微胖的丫头。剩下的四个女孩儿都挤在后座,叽叽喳喳的都非常兴奋。
按照女孩们指的路线,把他们一一送回家之后,三个人就回了宾馆。对,就是三个人,那个微胖女孩子没有回家,原来她的家也在村里里面,不方便回去了,就跟他们来住宾馆。
至于她以前住哪里?这种事目前肯定不能问,不合适,也不应该知道。
烧鸡娜看见他们回来也非常高兴,把他们领回了房间,至于那个女孩子,她根本没有打招呼,看来也是司空见惯了。
叶雨泽进了屋子之后就没有出来,今晚不适合聊天,杨革勇太忙。
其实他还真想错了,杨革勇进屋之后先去洗了澡,然后安排女孩儿躺在床上休息,自己则拿了条毯子睡在地上。
至于为啥不去叶雨泽屋里睡?因为这屋有个丫头呢,需要他保护,自然不方便离开。
不过睡了一会儿之后,女孩儿睡觉好像不老实,掉在地上了,然后为了安全,杨革勇只好抱着睡。中国男人哪怕粗糙如杨革勇,也是懂得怜香惜玉的。
女儿很乖巧,也比较勇猛。虽然两个人语言不通,但是有些时候其实语言是最没用的东西。
只是苦了叶雨泽,这边房子墙都比较薄,隔音保暖性能都极差。这一晚上翻来覆去的跟着煎熬了一夜,他发誓早上起来就换房间,说啥也不跟杨革勇这货做邻居了。
第二天一大早,精神焕发的杨革勇就把顶着黑眼圈的叶雨泽拽了起来,说是要去逛街。
叶雨泽说啥也不动,不过没有杨革勇力气大,硬是被他拽起来就走。
魏玉祥打电话要过来接他们去吃早餐,被杨革勇拒绝了,告诉他要以工作为重,不要巴结领导。
叶雨泽无奈的看着这个越活越年轻的家伙,都不知道该怎么夸他了?
三个人出了酒店,正好烧鸡娜下班,昨天她上了一天一夜,今天休息。
叶雨泽想了一下就让她跟着一起,可以付给她工资,烧鸡娜高兴的答应下来。
尼泊尔的工资比较低,一个月才三百人民币,能赚外快谁能不答应?
叶雨泽之所以喊她,是因为这个丫头中文不错,买东西时候可以当翻译,省的到时候沟通不了。
那个微胖女孩儿名叫艾米,今年也是十七,是米阁娜的同班同学。倒是烧鸡娜比她大两岁,是大学生。
虽然尼泊尔这个国家穷,但是年轻人都比较自立,上大学开始,基本就不会跟家里要钱了,生活费都是自己打工去赚。
知道烧鸡娜的情况之后,叶雨泽倒是挺欣赏这个丫头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上进的孩子都叫人喜欢。
艾米指挥着杨革勇把车开到了服装市场,都是一个个的小店,价格非常便宜,看的杨革勇直皱眉,就问烧鸡娜:“有没有好一点的服装店?”
于是烧鸡娜便把他们领到了一个大的品牌专卖店,竟然是国外潮牌。杨革勇一看就笑了,春宵一刻,咋也得给人家买点像样的东西。
不过国情决定物价,这个牌子的东西在国内随便一件都是千元起的,结果在这里也不过三四百块钱,看的叶雨泽直骂娘。
杨革勇平常不注意这些,但叶雨泽家里有搞服装的,这方面的信息知道的多。
杨革勇为人大方,这点小钱对于他就是毛毛雨。所以,只要埃米多看几眼的东西,他立马就买下来。
一圈逛下来,手里的袋子就满了。叶雨泽觉得不好意思,也给烧鸡娜买了一身运动装。
烧鸡娜推辞半天,还是杨革勇硬給塞到她手里,才无奈的收下了。
然后又去了手机店,叶雨泽和杨革勇都得买手机卡,不然在这边别人找不到他们。
杨革勇顺便给埃米买了一个,看着烧鸡娜羡慕的眼光,叶雨泽干脆也给这个丫头买了一个,都买的华为。
叶雨泽不得不承认,这个任总果然不简单,竟然把生意做到这么闭塞的地方来了,真的是寸土必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