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言情小说 >哈利波特之晨光 > 第一百二十二章 胜利之饮(七)

第一百二十二章 胜利之饮(七)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拿破仑问小詹姆斯·瓦特是怎么跑的,像他这样从埃及和厄尔巴岛跑回来的专家都不知道,还有谁知道呢?

至于老詹姆斯·瓦特知道他会跑到法国来,是因为他接触过小詹姆斯·瓦特一个荷兰朋友。在小詹姆斯·瓦特看来,法国尽管情况很糟糕,却是他所知道的国家里最好的。大概从1794年起他就和小博尔顿一起披上了勤劳的外衣,仿佛已经彻底“改邪归正”,成为一个合格的接替父亲事业的接班人了。

和父亲之间的关系不同,小詹姆斯·瓦特是政治活跃分子。他加入了一个曼彻斯特的文哲学会和对雅各宾派友好的宪政社团。

瓦特又结了一次婚,他本以为这是小詹姆斯·瓦特对他的行为的叛逆,后来他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到了巴黎,接触了拉瓦锡和别的化学家,其中很多是他父亲的通讯人,他们都在谈论政治而不是哲学。

通过这些通讯人,小詹姆斯干的事被老瓦特知道了,然后他就被勒令回家。可是回了曼彻斯特后,他就在曼彻斯特的宪法协会向巴黎雅各宾派俱乐部发表演讲,他和库伯一起在某次国际集会上挥舞着旗帜游行,然后他就被捕了。

法尔荣说小詹姆斯·瓦特参加了一个激进革命组织还是保守的,他极有可能参加了雅各宾派。

伯明翰的月光社对法国大革命很同情,并且因为某些国内的问题,也反对一些保守势力,可是加入雅各宾党却可以被视作是一个污点。

博尔顿的做法则是让自己的儿子早点和安·瓦特成家,远离这些“伯明翰英雄”。即便是这样当安·瓦特看到报纸上被逮捕的哥哥的新闻时还是被吓了一跳,要不是当时小博尔顿就在她身边,她几乎以为是自己的丈夫被逮捕了。

其实小詹姆斯·瓦特也有喜欢的人,她是博尔顿的女儿,然而博尔顿才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去参与建设那个柯勒律治所勾勒的“理想的平等社会”。

柯勒律治现在在马耳他,他认为那里温暖的气候对他的风湿有好处,这样他就不需要再服用“药物”了。

乔治安娜对拿破仑说出那番话是有感而发,相比起伏地魔,格林德沃的歧视更加隐晦,他没有把麻瓜当成人,却觉得他们是社会机器的一部分。巫师也需要房子住,这需要麻瓜区建设,等他们把房子修好了就该自动消失,省的他像在巴黎时那样还要杀死他看上那户人家。

搬运尸体也是很麻烦的,不过格林德沃是个有格调的人,是他有格调所以才给了那一家三口体面的葬礼。而伏地魔则将那些尸体赏给了狼人,他们总是把案发现场搞得血淋淋的。

巴黎上百万人的死活格林德沃根本就不在意,他要的是“节目效果”。老疯子和老傻瓜以前是好朋友就够不可思议了,乔治安娜想破头都想不到他们居然曾经是情侣。

老傻瓜觉得哈利是第七个魂器,波莫纳却不那么觉得。

要推翻这个权威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哈利有太多奇怪的地方,只有他是魂器才可以解释得通。

但是她不会忘了塞德里克·迪戈里,还有虫尾巴的那只银色的手。

只有等伏地魔不知道哈利是他最后的一个魂器时,他才会用阿瓦达索命咒毁灭哈利,如果他知道了哈利是自己的魂器,他是不会那么做的。

他会像斯莱特林的挂坠盒、赫夫帕夫的金杯、拉文克劳的冠冕一样藏起来,只有他不知道哈利是他的魂器,他才会在禁林里用索命咒,然后他还会为了凑齐“7”这个数字,再制作一个魂器。

在波莫纳看来,就是伏地魔杀死塞德里克·迪戈里时,为虫尾巴制作的那只银手,而虫尾巴失去那只手是为了要复活伏地魔。

可是她不是权威,她说的话没人信的,就像她有了研究成果,如果她发表会被人当成笑话,甚至会被人剽窃,冠上自己的名字。

而她不说出来,她所读的书、她的梦想,以及除了外貌以外的其他价值都会变得无足轻重。

她也在守护一个国土,一个名为灵魂的国土,可能很多人会说科学无法证明灵魂的存在。

她不会去试图抨击、谴责那些人,要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因为她也无法证明灵魂是存在的。

当你选择相信的时候,权力就在什么地方。

法国大革命推翻了教会,至少教会不能再跟过去一样用赎罪券愚弄世人了。

米兰人选择了启蒙思想,当然还有别的国家的一些人,他们用这种被他们认为进步的思想替换了落后与愚昧。

骑士精神里包含了忠诚、谦卑、勇敢等等品德。

当叛徒毫无疑问是会被唾弃的,但拿破仑·波拿巴选择了这样一条路。

佛罗伦萨的重要人物里纳尔多·德·阿尔比齐在米兰对菲利波公爵说过:战争都是不义的,但有必要打的战争就是正义的;当只有暴力能为获救提供希望时,暴力本身就是慈悲的。我不知道还有哪一个国家比我们的国家更需要这个。

在他那个时代他确实不知道,但是在18世纪末,却确实有个国家需要这个,那就是法国,可那仅止于此。

维吉尔说过,罗马人,要记得用权威来统治万国。

对于她这种敢质疑权威的人来说,她恐怕无法认同这一点。

也正是因为无法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不论用什么力量,军事的、金融的、科技的、魔法的,统治世界是不可能实现的。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