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纷乱如丝
母亲是最受人尊敬的角色了,而妓女无疑是最被人鄙视的,当这两种身份混合在一个女人的身上,儿子对她应该是怎样的态度?听闻她的死讯时应该是什么样的态度最正常?
每个小说的角色都需要设定,一个好的人设往往会迅速获得观众认可,从而大受欢迎。
但是假的就是假的,写侦探小说的作家很多,成功的却很少,主要是作者设计的点子太假了,根本没有实施的可能性,读者一眼就能识破。
同样魔术师也是,那些“小把戏”是巧思获得的,只要观众们明白了其中的窍门,自己勤加练习也能变戏法,他们并不是魔法师。
胡迪尼被柯南道尔称为真正的魔法师,也许只是他没有识破胡迪尼的伎俩罢了。
柯南道尔是个出色的小说作者,却并不是真正的侦探,理性的是法官,直觉的是侦探,开膛手杰克案上至皇族,下至黑帮成员全部都被查了一遍,社会各个阶层都涉及到了,警察可不会和维多利亚时代的贵妇人一样只做“客厅社交”,他们什么地方都要去,见多识广下就连恐怖如地狱的分尸现场都能处变不惊了。
警察不需要和小说里的侦探一样面对那么多密室,他们的工作是从茫茫人海中找到可疑的嫌犯,就像是猫头鹰在谷仓里找寻田鼠,盘问、调查、取证以及没日没夜的蹲守,虽然不知道是哪个倒霉蛋,但乔装成女人的那个警察肯定很滑稽。
纳威的那个博格特虽然让他自己惨遭折磨,其他围观的人却觉得非常有趣,以至于老蝙蝠那段时间的举止比平时更加……雷厉风行?总而言之他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好惹,谁惹他,他就用毒液喷洒得那人体无完肤。
为了抓住开膛手杰克,警察们连皇亲国戚也敢盘问了,一开始波莫娜没有想到,经过双面间谍提醒她才想起这一点,骑士精神和正义感让一部分警察变得守口如瓶,不论记者如何贿赂,他们都不会透露消息影响破案的。
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只要能抓住罪犯,扮女装被嫖客“占便宜”忍一忍就过去了。
他们是好人,却没有识穿人皮面具下藏的是什么样的怪物,只有经验丰富的探长就察觉到了异常。
乔治给自己的设定是自己的想象,而艾博兰则可能处理过类似的案件,乔治的表现也许在他眼里很不正常。
安妮的脸上被划了很多刀,也许他在犹豫,是隐瞒她的身份,断掉警察的线索,还是以被害者儿子的身份进入警局内部,利用警察们的同情心获得情报。
他只需要扮成一个愤怒的,迫切需要知道杀害母亲凶手下落的儿子就行了。
这是人之常情,警察是可以理解的。
但前提是他的母亲是个正经女人,而不是在他父亲死后到处找男人安慰的妓女。
真恶心。
谁碰到这样的妈都会觉得很羞耻,为生活所迫沦为流莺都是可以理解的,安妮的行为已经出格了。
接下来发生的白厅无头女尸被人肢解了,没有头就没法确定她的身份,也许她也和凯瑟琳、安妮一样,是认识他的。
双尸案之夜时间紧迫,他还是花了五分钟时间尝试剥掉凯瑟琳的脸。在帕多瓦的解剖剧院里,那些畸形的脸标本看着制作起来很容易,可是实际操作却并不简单,结果“杰克”失手了。
他并没有取下她的脸,却把她的脸破坏得难以辨认,他不想警察顺藤摸瓜找到他。
虽然没有取下凯瑟琳的脸,可是他割喉的时候几乎把脖子割断了,这给了他罪恶的灵感——他可以把头给割掉,没有头的脑袋总没法确定身份了。
然而,根据“好心警察”的透露,他们在凯瑟琳的口袋里找到了当票,白厅女尸没有穿衣服,那些尸块看起来就和《论人体结构》里的尸块形状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她是女人,而不是男的。
接下来发现玛丽的那天是市长巡游日,白天的时候杰克不会出现,警察们要维护现场安全,这又给了开膛手可乘之机。
安妮死了,家务就要乔治自己做,“清理”做起来麻烦极了,尤其是分尸现场,到处都是血,还是那种将案发现场留给警察来“清理”的感觉更适合他。
玛丽为什么要邀请“开膛手”到她家里去呢?
她是高级妓女,如果不是因为特殊原因是不会到白教堂那样的地方的。
《新穷人法》虽然规定女性在工作上和男性享受同等权利,却没有对她们的尊严加以保护。工厂主经常会用解雇来威胁女工们接受潜规则,然而怀孕甚至捕风捉影的流言都能害得她们失去工作。
没有资本货物,没有一技之长,在商品经济的浪潮中,底层女性的出路还有什么?
被老板摸和被嫖客摸一样,挣的钱还更多,她们不用在灰尘漫天的工厂工作10个小时以上,3、4晚就可以赚到小女仆一周的薪水。即使房屋租金会比工薪阶层高很多,却不愁没有面包和水,身体也比女工和女仆们要健康的多。
即便玛丽欠了赌债,老鸨也一样有办法解决,多接一些有钱变态的活就行了。
只有得了梅毒之类的病老鸨才会那她赶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