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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其实,我是一个诗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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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名字打错,这个不能改,呜呜呜……)

明月姑娘正自一辆碧油马车上下来,脚步轻盈的走过来。

一套石榴色的襦裙轻衫薄袖,裙束较高,上披短小襦衣,两者宽窄长短形成鲜明对比。上衣短小而裙长曳地,使体态显得苗条和修长。

眉欺杨柳叶,裙妒石榴花。

秀丽的俏脸上带着温润的微笑,似乎如同知心好友偶然相逢,带着淡淡的惊喜,似乎前几日骊山农庄的不愉快完全不存在。

明月姑娘微微一福,未语三分笑,柔声道:“见过房二郎。”

房俊对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清倌人很是警惕,摸摸鼻子,敷衍道:“姑娘不必多礼,房某就是一粗人,自在一些更好……”

“粗人?”

明月姑娘似笑非笑,明媚的眼眸横了房俊一眼,娇嗔道:“现在谁不知道房二郎有子建之才,您若是自称粗人,叫那些文人士子如何自处呢?”

房俊不解:“怎就有子建之才了?人家曹子建才高八斗,房某顶了天就只有七斗半……”

“噗呲”却是明月姑娘的丫鬟被房俊的说法给逗笑了。

明月姑娘亦是眉眼弯弯,笑靥如花:“二郎自谦了,上元当日花魁大会之上,红袖姐姐一曲《白狐》震动长安,舞蹈之曼妙、词曲之凄婉,谁人不夸赞一声别出蹊径、自成一体?”

这个说法,房俊倒是默认。

李震带着他的那位红颜知己红袖姑娘找自己写词,自己灵机一动,便脑洞大开的弄出一个《白狐》的MV……还是叫歌舞剧吧,不仅样式新颖,而且与红袖姑娘的经历高度吻合,演绎起来更有一番缠绵悱恻销魂蚀骨的意境。

只不过当时自己实在是心里没底,唯恐这种歌舞剧的形式不受欢迎,表演的时候便没敢去,而是领着家里的女眷们去逛街……

事实上反应却相当不错,虽然跟“一曲成名天下知”尚有些差距,却也让本是名不见经传的红袖姑娘一跃成为当红名|妓,最终排名花魁大会的季军,凭借她并不突出的音色与舞技,也算很是不错的结果了。

花魁自然是被眼前这个千娇百媚的明月姑娘夺得,也算实至名归。

房俊不太愿意继续这个话题,打岔道:“明月姑娘今日也是应吴王殿下之邀?”

这姑娘也不知是心大亦或是城府太深,当日自己可是将其好一顿招惹,怎么今天却跟没事儿一样,对自己有说有笑,不要钱的菠菜一个劲儿的丢过来?

明月姑娘尚未说话,身边的小丫鬟已经扬起尖俏的下颌,傲然说道:“我家姑娘新近排练了一段舞蹈,是吴王殿下邀请来献技的!”

那傲娇的小模样,倒是不讨人嫌。

吴王李恪向来以文采风|流、潇洒倜傥名动京华,兼之出身高贵、品位出众,是以最是受那些名|妓、清倌人追捧,更将能被吴王李恪看中视为极高的荣誉。

房俊有些郁闷了,人与人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要说比出身,比不过李恪他也就认了,事实上不认也不行,天壤之别啊……

比帅也比不过,那家伙非但继承了其父李二陛下的英气体魄,更遗传了其母杨妃的精致秀美,帅的惊动大唐三省六部左右仆射……

名气更是云泥之别。

人家李恪被长安百姓称之为“贤王”,风评甚佳;被士子文人追捧,奉为偶像;被名妓清倌人爱慕,视为知己,若能与之春风一度,简直美死……

而自己呢?

呃……自己有名声吗?

嗯,也是有的!棒槌、楞怂、二傻子……

房俊郁闷又自卑,或许今儿就不该来。

话说,李恪那个闷骚该不会就是打着用哥们这块土坷垃,来衬托他自己是颗珍珠这种龌蹉的念头吧?

“二郎?”

见房俊有些走神,明月姑娘心里直咬牙,这个棒槌居然对自己如此无视,简直可恶!

“啊!不好意思,想起点事情,姑娘,请吧!”

房俊微微侧身,敬请女士先行,姿态很有风度。

明月姑娘轻声道:“您也请。”便一提裙裾,当先而行。

吴王府这是一个占地巨大的宅院,其间格局采用的时下最流行的四合舍,由正门而入,分别排列着大门、亭、中堂、后院和正寝,东西两厢各有三处廊屋,尤其是那个后花园更是阔达十余亩。

此宅据说之前是一位前朝大官的府邸,改朝换代之后,那位大官未能经受得住政治的考验,大浪淘沙,给淘汰了……李二陛下碍于种种限制,并未对其赶尽杀绝,只是任其赋闲在家,前不久才寻了个借口,将其全家充军流配,家产籍没,将这一处宅子赏赐与吴王李恪。

李恪此次回京,便居于此处,他以前的宅子,又被赏赐给别人。这里虽然因为久不住人疏于管理而花草凋敝,但规模宏大,其间亭台楼榭的设置依然可见前时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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