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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不登对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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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潇潇天真的又回答了一遍,“四十岁啊。”

她还有点疑惑,今天余欢是怎么了,明显不在状态啊,以前这种问题她是不会问第二遍的啊。

要知道,余欢的记忆力好到惊人,这可是整个局子里都知道的事情。

也正是这种超强的记忆能力使得余欢能够比别人更快的破解很多看起来很难的案件,韩灏也常常说,如果他能够有余欢的大脑就好了。

余欢的大脑都快赶上最强大脑了!

余欢走上前走,于歌缓缓的抬起那张倾国倾城的脸蛋,她已经哭的泣不成声了。

余欢小声的在李潇潇的耳边又问了一句,“吴齐天的老婆年龄是多大?”

李潇潇“哦”了一声,她总算是知道余欢的疑惑的是什么了。

因为就单看于歌这张脸,根本看不出她是四十岁的人。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春少女呢。

然而事实上,于歌确实只有二十五岁。

当李潇潇告诉了余欢这个事情之后,余欢的心里仍旧十分惊讶。

要知道,吴齐天已经四十岁了,而且他还就是一个卖水果的,何德何能能娶到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

而且这姑娘还比他小了十多岁,这太匪夷所思了。

虽然这么想有点不太地道,可是这姑娘图啥呢?难不成是真爱?

当想到这些的时候,余欢本能的愣了一下,打消了这些念头。

以往这些话都是韩灏在她的耳朵旁一直说个不停。

自己一定也是受韩灏的传染了。

“言归正传,于女士。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吧。”

“好,你们想知道什么,我就告诉你们什么。”

“比如,你丈夫这两天有没有什么反常的举动,或是和什么奇怪的人见过面,再或者他有没有跟你说过,他有什么仇家之类的?”

于歌想都不想的就摇了摇头。

“没有。回警官,我的丈夫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就是来这里卖水果的,怎么可能会有什么仇家呢?他在城里面也没有什么认识人。不知道怎么的,就,居然就这样走了……”

于歌说着,又开始伤心的大哭出声。

“剩下我一个人,可怎么办啊?”

这个于歌虽然长得漂亮,可给余欢的感觉却非常奇怪。

她之前看过吴齐天的照片,本人长的并不好看,甚至可以说有点丑,当然这也并不排除于歌可能就喜欢这一类型的,毕竟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

而于歌长的确实漂亮,放在现在这个看脸的社会,于歌这样的,就算是光凭美貌,也能得到更好的生活。

在来时的路上,李潇潇给余欢看了他们的家庭状况。

可以说,跟余欢预料之中的也差不了多少。

于歌和吴齐天两个人连自己的房子都没有,就租在一个不到二十平方米的小出租屋里勉强度日。

特别是于歌还没有工作,成天在家里,而吴齐天负责挣钱养家。

这其实挺让余欢感到奇怪的,凭借吴齐天挣得那点微薄的钱也够他们一个月的生活费吗?

对于这一点,于歌做出了合理的解释。

“齐天人特别的好,他怕我累着,不让我出去工作。所以我就成天在家里待着,没事的时候会织一些毛衣贴补家用。我的手艺还算可以,所以一来二去也能卖上不少钱。”

余欢翻了翻手里的资料,“你还有个弟弟?”

于歌点了点头,“对,我弟弟小我两岁,现在在一家外企做主管。我的母亲是一个珠宝设计师,父亲是一个国企的商业部经理。”

余欢和李潇潇听后都愣了一下,李潇潇直接问出了口,“这也太奇怪了吧,你为什么要嫁给一个比你大那么多的男人还要跟着他一起吃苦呢?你们两个之前就认识吗?”

于歌摇了摇头,她擦干净了脸上的泪水,整顿了一下心情,才重新回答道,“不是的,我们两个之前不认识。其实我们也算是闪婚,我和他认识不到两个星期之后我们就领证结婚了。”

这个世界真的是太疯狂了!

正巧这个时候韩灏进来了,在看到于歌的第一眼他承认他也被惊到了,在得知了事情的原委之后,他啧啧了两声。

余欢听了甚至有点想笑,但这是一个严肃的场合,她不可能真的笑出来。

她知道韩灏在感慨什么,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而且还是心甘情愿插的!

“我非常的不能理解,为什么父母不希望我和他结婚,我们是真爱。我的弟弟也阻止我们两个在一起,说他又穷又丑,配不上我,可我就是觉得他好,至少他对我很好。以后就算是出了什么事情,他肯定不会背叛我的,这就够了!”

“现在的女人要求都这么低了吗?”韩灏弱弱的在背后补充了一句。

他以为只有余欢和李潇潇能够听到,没想到一旁的于歌也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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